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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推薦免試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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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全國各類高校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現將2015年我校招收推免生辦法公佈如下:

2015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推薦免試工作辦法

一、申請條件和類型

1、凡獲得推免資格的2015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均可申請我校的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2、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爲學術學位類型的,可申請我校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相關專業;推薦免試資格爲專業學位類型的,只可申請我校專業學位相關專業。

二、接收專業和人數

我校2015年招生專業目錄中公佈的各專業(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除外)均可招收推薦免試生。接收推免生的總人數不超過招生指標總數的50%。

三、申請材料

1、《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表》;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

3、本科學校提供的推免資格證明;

4、其他有關材料(如英語水平證明材料、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複印件。

四、申請程序

1、2014年9月30日之前,請登入我校招生資訊網()推免生申請系統進行預申請,登記個人資訊和專業意願。

2、獲得本科學校推免資格之後,請下載《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表》,最晚於2014年10月8日將相關材料發送郵件或直接交至申請院(系)。

2、學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書面材料進行初審。透過初審的推免生,由各學院研究生辦公室發出面試通知,收到面試通知的推免生請在規定的時間內持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參加複試,擇優錄取

3、複試採用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語聽力、口語,專業素質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內容。複試成績總分100分,外語聽力、口語佔20%,專業素質能力等內容佔80%。

4、複試透過者,在收到由研招辦簽發的接收函後,需儘快向推薦學校獲取報考校驗碼,於教育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10月10-31日)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進行網報,並於教育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11月10-14日)到報名點現場確認資訊、採集照片(報名點的選擇以網報公告爲準)。未參加網上報名、交納報名費、現場資訊確認、現場攝像的,視爲自動放棄推免資格。

注:按教育部規定,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參加統考。獲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時報考統考生(以現場確認的資訊爲準),視爲自願選擇參加全國碩士統考,取消其推薦免試資格。

5、推免生最終在教育部網報系統中所填專業必須與接收面試透過的專業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的情況,任何時間一經查出,取消錄取資格),並且專業在報名時一經確定,後期一律不予更改。

6、被接收的推免生,於11月25日前將“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和“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寄至研招辦。

7、按照京發改[2008]1974號檔案規定,所有參加複試的推免生,每人交納複試費100元。複試費由院系在考生複試時收取,彙總後經研招辦上交學校財務處統一管理。

8、具體複試事宜請與所申請院系聯繫。(院系聯繫方式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