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碩士研究生招生有關檔案精神,現就相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人數
2016年我校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550名(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檔案爲準,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後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爲準),專業介紹、招生人數、考試科目等詳見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各專業實際錄取人數將根據達線情況做適當調整。
二、錄取類別
招生目錄內所公佈的招生人數含非定向、定向就業兩種類型的研究生。
1.非定向生須將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係轉至我校,畢業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2.定向生錄取時定向單位與我校簽訂定向協議,可將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係轉至我校或保留在原單位,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
三、考試科目
2016年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筆試科目爲政治理論、外國語(一、二)、數學(第三單元設有統考數學科目的學科要按順序調劑,數學三不可調往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二不可調往數學一)、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內容詳見招生目錄)。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各專業報考要求。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以上第1-4項的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以上第1-4項的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7.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以上第1-3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同等學力報考
同等學力人員指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高職高專畢業生(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滿2年)。同等學力考生不允許跨學科報考,複試時以筆試形式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時間、科目將在複試前公佈)。
六、資格審查
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複試時進行資格審查。往屆生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1份複印件。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複試錄取
我校將根據當年教育部確定的相關報考學科門類的基本複試要求及各專業錄取名額確定複試分數線及複試名單。複試報到時須持准考證和其它相關有效證件原件(畢業證書或學生證);複試時我校將堅持德、智、體全面考覈的原則,結合初試和複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初試成績於3月中旬公佈,複試名單于3月下旬公佈。
八、考試大綱及歷年試題
考生可登入我校研究生學院—招生工作網站()“碩博招生”欄免費下載專業課考試大綱及部分年度的試題。
九、學習年限、學費及獎助學金
1.碩士研究生學習期限一般爲3年,學習期間其他待遇按國家及所在工作單位有關規定辦理。碩士研究生學費8000元/生.年(不含MBA)。
2.錄取後人事檔案調至學校的非定向全日制脫產學習研究生均可獲得6000元/生.年的助學金。
3.在校生可按規定申請20000元的國家獎學金及8000、6000、3000元/生.年的學業獎學金和學術創新、科技競賽、精神文明等單項獎學金,獎學金覆蓋率達95%。
注:一志願考生(非跨專業本科畢業生)研一學年最低可獲得6000元/生.年的學業獎學金。
4.學校設有一定數量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崗位,經雙向選擇上崗後可獲得2500-5000元/年的“三助崗位”津貼。
5.在校生經申請立項後,可獲得5000元-20000元的省級或校級研究生科技創新項目資助。
十、注意事項及其他
1.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未如實填寫及弄虛作假者,我校將不予準考並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2.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透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3.考生報名時應準確(規範)填寫姓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等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以便於招生單位辦理考試、入學及郵寄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手續。如因考生本人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負。
4.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資訊。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繫。
5.有關2016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的最新資訊,請及時登入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查詢。如有變動,以教育部當年有關檔案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