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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學習教育心得體會範文集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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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對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時,可以記錄在心得體會中,透過寫心得體會,可使我們今後少走彎路。那麼你知道心得體會如何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習教育心得體會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學習教育心得體會範文集錦八篇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1

學習了新《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因爲它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孩子、所有學校、所有老師的基本權利,其中最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髮展爲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發展空間,真正的體現了以人爲本,利國利民。所以新《教育法》的頒佈實施,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對於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義務教育的發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處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闡述了義務教育的特徵與性質。明確了:對理解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從這點看來,義務教育免收學費、雜費的法律原則,必將惠及全國的廣大適齡兒童、少年。個性在農村,蘊含着超多的人才,還有待開發的人力資源,將讓更多貧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學,從法律的角度給他們一個平等就學的機會,作爲鄉鎮中學的我們也將是最大的受益者。我想這些資料也必然影響到學校的辦學思想和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爲。同時,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也務必肩負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質量的職責。在實施新《教育法》過程中,我有這樣的思考。

其次,新修訂的《教育法》提出縮小辦學差距,不分重點校、重點班,十分人性化,體現了對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麼樣的家庭背景和經濟實力,每個孩子都能夠享受均等的教育,體現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教育均衡就是讓所有的孩子,同在藍天下,都就應享受到同樣的教育。再次,,新修訂的《教育法》提出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與待遇。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爲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進階職務。這一規定將目前中學教師職務系列和中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了起來,將爲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到中小學任教,調動中小學教師的用心性,提高教育質量產生重要的影響。對保障、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地位與待遇都會有產生重要的影響。

最後,新法規定了學生家長在義務教育中的義務,如果家長不送孩子上學或者在家裏自我教學、送個人私塾等,都屬於違法行爲,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能夠得出結論,那就是最該學習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學校的事,而是學校、學生和家長。只有我們都瞭解了義務教育法,具有了相應的維權意識,纔可能構成更嚴密,更有效的監督體系,爲義務教育健康發展帶給保障。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2

這次思想作風紀律整頓旨在提高我局的士氣,提高同志們的工作熱情,激發同志們的事業心和職責感。我認爲十分必要和及時,透過這樣的形式既是提高我們思想認識增強我們的工作幹勁的一種有效方法,又是爲我們下一步努力工作樹立以局爲家思想的最有效手段。

這次思想作風紀律整頓,徐局長強調最多的就是事業心和職責感的問題。其中就給我們說到一個人不在於潛力的大小而在於要有一種強烈的事業心和職責感,一個單位不在於有多少能人,不在於有多少精明人,而在於要有一羣幹事創業有職責感的人。

這對我們的啓發很大。一個單位能人再多,出的點子再好,若沒有一幫幹事創業的人,真抓實幹的人。再好的推薦,再好的點子,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喊在嘴上,掛在牆上,而落實不到行動上的一紙空文。一個單位精明人再多,出的主意也不可爲不高明不可爲不到位,但卻沒有職責感沒有以局爲家的思想和意識心思不在工作上。一門心思的只操在自我的晉升上,自我的私事上,這樣的職責觀,是幹不好工作的。

這次思想作風紀律整頓就是要我們要有一種強烈的事業心和職責感。事業心顧名思義就是說要把工作作爲自我的一項事業作爲人生的追求目標,把事業作爲自我人生的一部分並且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以事業爲己任。而職責感就是說把自我所幹的工作作爲一項任務幹好工作是自我的一項義不容辭的職責。有了事業心就會熱愛本職工作幹好本職工作。有了職責感就以工作作爲自我的任務敢於負責敢於開展好工作。具體的講結合這次思想作風紀律整頓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要想幹好自我的本職工作,關鍵就是要加強理論學習。理論是行動的先導,只有理論掌握好了才能指導自我的行動才能幹好工作。例如對於我們平時工作中遇到的涉法問題都有嚴格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和標準。作爲一名基層XX工作者對於這些規定標準制度務必瞭如指掌,對於這些理論務必到達熟知的地步,因爲這是指導實踐的基礎。

第二要想幹好自我的本職工作還要加強對政治理論的學習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平時的日常工作中我們與企業打交道多,因此平時就要加強政治理論的學習加強自我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的改造,增強堅守原則性的決心。因此作爲一名XX工作者務必堅持原則性築牢思想防線加強思想政治學習提高原則性這也是幹好工作的前提條件。

第三要想幹好工作要善於做超多艱苦細緻的工作要有僕下身子幹好工作的決心。我們的XX工作覆蓋面較廣既與棉花加工企業、絮棉加工企業打交道也與服裝生產企業及其他纖維製品企業打交道,加之這些企業都屬於勞動密集型,平時的日常事務務必做細做紮實。不能因處理不當而給工作帶來被動。因此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職責感同時還要有善於培養自我的耐心細心和敢於做超多艱苦細緻工作的決心。再如對於企業反映的問題需要有一種對工作的極度熱忱,能夠僕下身子去幹好工作而不能只是掛在口頭上浮在表面上要深入調查廣泛爭取企業對於我們管理的意見,不進行深入的調查不深入到廣大企業中間不可能瞭解到第一手資料。心操到,腿跑到,嘴問到。因此作爲基層XX工作者要善於做超多艱苦細緻的工作要僕下身子去搞好每一項工作。

第四要幹好本職工作還要善於拓寬自我的知識面。而不能只停留在低層次的水平。要看的更高更遠。只有樣才能算是一個稱職的基層XX工作者,這就要靠平時的積累和學習了。放開眼界,以虛懷若谷的態度努力學習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總之,透過此次思想作風紀律整頓,使我的思想得到了昇華,理論素養黨性觀念有了進一步的增強。下定決心努力爲單位的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3

在公司黨委開展的“責任與忠誠”主題教育活動以來,昌九樑場黨委積極響應,認真地組織黨員幹部開展了學習和討論,我作爲一名黨員談一談我的觀點。

就在剛過去的一年裏,我的兩位同事,相繼離開了公司,我的心情有些沉重,在這裏,我不論他們的選擇是否正確,我想說的是,他們的離開不僅僅給公司造成了一定影響,同時對其自身而言,是其對發展機會的一次放棄。

一個有理想、有抱負的人,都對自己的未來和前途充滿了希望,夢想着可以實現自己的個人價值和人生目標。而這一切的實現,首先得靠自己的努力,更重要的是找到一片適合於自己成長的土壤。20xx年6月,剛走出校門的我,帶着對前途的希冀和對未來的憧憬,來到五公司上班。面對公司當時的困境,我也曾經猶豫和徘徊過,懷疑自己的選擇是否正確、懷疑自己的夢能否在這裏實現。可是,在工作中,經常看到施工生產中感人的一幕幕,我逐漸發現,我所有的擔心和顧慮是多餘的,五公司悠久的歷史,光榮的傳統,濃郁的企業文化,“勇於爭先,永不滿足”的企業精神,以及一線職工對企業的責任與忠誠,深深的讓我折服。讓我感受到了一個大型國有企業的風範、讓我感到五公司和我們一樣,都有着無比輝煌的未來!

感激公司,它爲我們提供了工作的機會,使我們能夠在工作中繼續學習、鍛鍊。崗位有高低,人格無貴賤,雖然我被安排在一個平凡的崗位上,但我明白,無論幹任何一種工作,關鍵是要有責任心,要對企業忠誠,要對得起自己,對得起自己的企業。作爲一名新時期的黨員,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就應該處處以身作則,時刻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時刻銘記自己肩上的責任,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領導交給的每一項任務。

每個人都是企業這個大家庭中的一員,都是這個大家庭的主人,我們應該回報大家庭。雖然職位、崗位、工種各有不同,能力有大有小,但我們都應爲其增磚添瓦,且不遺餘力。雖然我們可能有這樣或那樣的矛盾、摩擦和誤會,但血濃於水,應相扶相持,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家和萬事興。

對於企業的大多數員工來說,都是默默無聞的普通人。的確,沒有驚人的業績,沒有耀眼的光環,也許不善言辭,不會說大話,從不認爲自己能作出突出貢獻,按時上下班,遵章守紀,努力工作,非常的平凡,非常的普通。但在我們的內心深處,都有一種敬業奉獻的`執着追求,都有一種忠誠於企業的信念,能夠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發出金子般的光芒。企業的穩定、發展、壯大,歸根結底是要靠這些人的,這些平凡人,纔是企業真正的中流砥柱,當這些平凡人肩膀上的責任凝聚起來的時候,就彙集成了整個企業的強盛。

就我而言,自從我進入五公司,就把這個大家庭當成了我生存的基礎。大鍋裏有飯,我的碗裏纔有可能裝滿;大河裏有水,小渠纔不會乾涸。企業興旺,員工纔有可能受益。爲了我們能夠有一個持久良好的工作,爲了我們能有一個美好的明天,我們要努力奉獻自己的每一份光和熱。

首先,我們要愛崗敬業、忠誠於企業。公司由若干個不同的崗位組成,這些崗位都是有機的結合體,倘如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小則影響工作,大則會對公司造成損失。員工是結合體的組成部分,只有我們每個員工將自己的崗位打造成優秀崗位,整體優秀,公司纔會優秀。

其次,我們要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對企業負責。我們都要將公司當作自己的家,我們都是大家庭中的一員,只有顧全了企業這個大家庭,我們的小家庭纔有可能美滿。 雖然有時我們的領導對我們要求嚴格了一點、雖然公司還有不意的地方,但它爲我們提供了生存、工作和學習的土壤,我們應該忠誠於它,服務於它,應爲它的安寧、和諧和發展盡微薄之力。

公司是我們的家,只有同心同德,衆志成城,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才能使我們的公司更加輝煌!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4

夫禍患常積於忽微,遺豫常至於亡身。古之如此,現在亦是如此。前不久,在公司舉行的一次技術比武中,一位電焊工人自恃技術過硬,但在比賽中被裁判當場判爲不及格,單位領導讓他回去後認真學習操作規程。究其原因,原來在焊接的時候沒戴

手套和防護鏡,而他卻說沒事,不會傷害到別人,試想,一個不對自己負責的人,能對他人負責嗎?能對企業負責嗎?當前徐礦集團公司黨政領導本着關愛職工的生命安全,爲適應企業的長遠發展要求,開展了職工崗位行爲規範教育活動,要求每個職工必須學習崗位規範、規範操作的規程,使他們把“規範”二字刻骨銘心,真正把規範操作、安全生產的意識入心、入腦,常打安全預防針,徹底拉緊安全工作這根弦。

從某礦新聞媒體上,我看到,職工崗位行爲規範教育這項活動已經深入廣大職工的內心。在礦務集團有這樣一個普通家庭,母親多年來含辛茹苦拉扯幾個孩子長大成人,直至參加工作,其中的辛酸不言而喻,在這樣的家庭裏,母親深深知道規範操作的重要性。在母親的督促和檢查下,他們全家人每天一起學習規範上崗材料,有讀、有寫,互相談體會,母親從切身體會教育子女,訴說崗位規範教育的重要性。我看了以後很受感動,也深深感受到此次規範教育活動的重要性,雖然我是在輔助單位工作,但甚至被不論是採煤一線,還是輔助單位都要重視各項規章制度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猶如煤礦生產的一盞明燈,引領煤礦的安全生產,如果不能牢牢遵守制度,按照規程生產,就無從談起煤礦的安全。

我是一名教師,雖然遠離煤礦生產,但各種血的事實告誡,誰漠視規範,誰就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一組組數字,就是一個個鮮活的生命,自己深感責任的重大,一俟不敢馬虎,認真學習《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徐礦集團教師崗位行爲規範,將各種規範要求爛熟於心,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教學工作,各項校內外教育活動嚴格按照規定舉行,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用自己的言行帶動身邊的同事,使我們的教師成爲一支品牌過硬的品牌隊伍!我們共同用愛心、恆心培育礦工子女,讓那些在外進行創業的礦工們安心、放心,爲徐礦集團的雙二百億宏圖貢獻自己的力量。

生命對於每一個人來說,只有一次,我們來到這個世界,註定肩負着許多責任和義務,你們的安全就是我們的幸福,你們的安全就是我們的期盼。爲了自己的人生,爲了含辛茹苦把我們養育成人的父母,爲了需要你們撫育的子女,爲了不給自己的人生留下遺憾,爲了不給親人留下無盡的痛苦!在工作中我們一定要注意規範操作、注重安全!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讓我們共同乘着集團公司的學習春風,樹立爲徐礦雙二百億立功的雄心壯志,在工作中嚴格按照規範操作,牢牢抓住安全這根弦,爲最終實現本質安全化企業,爲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康,讓規範教育與我們同行吧!再創某礦集團新的輝煌!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5

雖然多年來一直未間斷從事高校教育,卻對高校教育的政策與法規知之甚少。透過對《高等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與法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國高校教育政策的特點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體的法規政策,並瞭解和掌握了當前的現狀和熱點問題。同時,透過一個個具體生動的真實案例,也使我對這些問題解決的基本思路有了較爲清晰的概念和預見。這些知識,對於我們今後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師,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依法治教,科學辦學是我國進入法治社會進行教育活動的重要準繩,在平時教學活動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國家政策與法規相聯繫,並注意法律―政策-道義不同層次的靈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認識水平和覺悟。並自覺探究新時期下教育教學改革新思路,關注國家政策法規發展方向,並同實際聯繫起來,爲自己所從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貢獻。

透過對《高校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明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教育法學相關的基礎性知識:

在這個部分,闡明瞭教育法學的相關概念,以及其發生發展的過程。其存在的目的是爲政策、法律的正確制定和實施提供理論上的支援。高等教育法學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業的必要手段,同時,教育法制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學習,掌握以及運用教育法規,是推進我國教育制度發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國教育法的基本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保證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2、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3、堅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則;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5、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適應的原則。

二、高等學校、高校教師和高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

在這個部分,主要明確了幾個方面的問題:

1、高等學校的相關法律問題,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學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能力、行爲能力及責任能力,具有辦學自主性、財產獨立性、機構公益性的特徵,通常是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確定。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依據在不同關係中的不同特徵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以權力服從爲基本準則,以領導與被領導爲主要內容的教育行政關係;另一類是以平等有償爲原則,以財產所有和流轉爲主要的教育民事關係。高等學校在辦學過程中與社會、教師、學生之間都會發生法律關係。所以高等學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學校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地位。;

2、高等學校教師的相關法律問題,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考覈,培訓等;

3、高等學校學生的相關法律問題,如學生的法律地位,特點,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核心問題。

三、我國教育基本制度:學歷制度和學位制度

在這個部分,主要對於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進行了詳細的界定和劃分,同時吸收了與時俱進的特點,對於當前多種多樣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關的描述,嚴明瞭證書的管理和發放,督導等各個環節的細節問題。這些政策與法規的制定,使關於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嚴謹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四、針對高校領域常見的法律糾紛,以及相應的權利救濟問題

在這個部分,透過一個個常見的熱點問題和法律爭議的真實案例,生動的展現了當前凸顯的主要問題以及高校教育與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不足之處,對於這些問題的處理,也有了較爲清晰的思路。

作爲一名高等學校的人民教師,不光要傳道授業解惑,還應恪守紀律,對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規有深刻的認識。所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高等學校作爲國家的人才“生產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關的政策法規來保障其基本秩序。透過對《高校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育政策與法規有了更多的瞭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後應當怎麼做好職業教育工作。此外,在學習當中,還進一步認識到目前我國職業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對我國職業教育現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認識。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繼續認真學習各種教育理論和政策性檔案,遵守相關的教育法規,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規化、規範化的軌道,不斷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依法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爲推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略盡綿薄之力。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6

“義務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理念和指導思想就是以人爲本,保障權利,這樣的理念和思想貫穿到了立法整體當中。”在教育部今天召開的學習貫徹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專家座談會上, 教育部政策研究與法制建設司司長孫霄兵這樣強調。 參加座談會的代表暢談了學習新修訂的 義務教育法的體會,並就如何學習貫徹發表了看法。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的表決透過,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喜事,在教育系統引起了強烈反響,廣大教育工作者受到了極大鼓舞。

大家認爲, 新修訂的法律體現了國家和時代對義務教育發展的新要求, 吸納了近年來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的若干新政策,對整個義務教育發展將產生重要影響。 新修訂的法律充分體現了義務教育是國家行爲和各級政府的責任, 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了財政保障的範圍, 爲促進義務教育持續穩定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法律還明確了義務教育的目標和教育教學的新要求,充分體現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貫穿着以學生爲本,促進教育公平的思想,體現了新時期義務教育的發展方向。 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 針對現實存在的問題, 從操作的層面明確地解決了近年來在義務教育發展過程中所碰到的各種難點和熱點問題, 是指導今後義務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7

說起隔代教育,我有很深的體會。自從結婚有了孩子之後,孩子就由父母照看,這也沒辦法的事情。我和孩子的媽媽工作都很忙,沒法照顧。我相信,大多家長也是這種情況。

孩子在送幼兒園之前,由他爺爺、奶奶照看。我們也是利用週六、週日回去一趟,看看孩子。在送他到幼兒園之後,我們就接他到身邊。慢慢的就發現孩子身上有很多壞毛病。

一 愛哭 動不動就哭。我覺的這不是因爲他只是個小孩。他的眼淚就是現成的,不滿意就哭。我還就是見不得他哭。你說一個男孩子那麼愛哭,真受不了。他一哭,我就沒好氣,衝他發過脾氣,也揍過他,但沒什麼用。我覺得孩子愛哭,都是給老人慣壞的。小時,只有他一哭,就趕緊抱啊、哄啊的。大一點什麼都依着他、順着他。如果說他不對,他就哭着、鬧着要奶奶,要回爺爺家。

二 吃飯 孩子小時吃飯,都是他奶奶喂他。他從沒老老實實的在飯桌前吃過飯,總是一邊玩,他奶奶一邊喂。有時在外邊玩,他奶奶跟着他,從這條街攆到那條街的喂。一頓飯是熱了涼,涼了熱,要吃上半天。有時還不按時吃,別人都吃飯了,他不吃。什麼時候他想吃了,他奶奶趕緊下廚房給做。現在他都五歲了,在家吃飯還是那樣。“在學校自己吃,在家喂着吃”這就是他說的話。

三 管教 他爺爺、奶奶待他多好,可他一不滿意就叫“臭爺爺,臭奶奶”。我說不能這樣,他不聽。有次我急了,要揍他。這起碼是尊重老人的問題,他都大了,該讓他改一改了。他爺爺攔着我,護着孫子,替孩子說話:這麼小的孩子,他知道什麼。他知道的多着呢!他知道在爺爺家,我不能把他怎麼樣。往往一回去,他就嬌氣的不得了。反正,教訓孩子就不能當着老人的面。

這次學習《隔代教育》,也使我反思了很多,讓我認真對待隔代教育。其實,孩子還有很多毛病,是我們做父母的給慣壞的,是我們自己沒教育好。自己父輩們在很多方面都做的很好,比如:他們有帶孩子的經驗,細心,周到等等。就像我們帶孩子,三天兩頭的病,一會拉肚子,一會感冒了,弄的我們焦頭爛額。可老人帶孩子,孩子就很少生病。所以,我們不能全盤否定爺爺、奶奶帶孩子有什麼不好,不能否定了隔代教育。當然在教育孩子方面,需要我們去和父母溝通。畢竟這份親情是割不斷的,孩子也需要這份親情。

學習教育心得體會 篇8

近年來,我國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發的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的糾紛與日俱增,學生家長因學生在校期間受傷致殘甚至死亡向學校索賠的金額不斷攀升。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會影響學校與學生家長的正常工作與生活,而且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僅波及教育系統內部,而且已經成爲一個世人關注的社會問題。因此,如何預防校園傷害事故、妥善解決和處理此類糾紛。最近,透過在教管課程班學習《教育法規》這門課程得到很多啓示,幾天的學習中,首都師範大學程振勇教授在學校傷害事故方面進行了精闢的講解,感覺收穫頗豐。以下是本人這方面的學習心得。

一、學校是否屬於學生的監護人之爭

分清責任主體是承擔損害賠償的前提,妥善解決學生傷害引發的經濟糾紛,是校方與家長之間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穩定社會的關鍵。當前我國校園傷害事故之所以難處理、處理難,就在於人們對校園傷害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上,存在着觀點分歧,導致在法律規定上,無法可依,在實際問題的處理中,也無據可尋。

是不是隻要學生在上學(上課)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學校都要承擔責任?如果不盡然,學校又是在什麼情形下應對在校學習期間受到傷害的學生承擔責任?在諸如此類的問題上,學校與家長之間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長認爲,學生只要到校學習,家長就將其監護責任轉移給了學校,學校不僅應當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應當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而校方則認爲,學校不是學生在校期間的監護人,不負有對學生的監護職責,學校是否承擔學生事故損害賠償的責任,是基於教育法對學校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生承擔有限的管理責任。那麼學校與學生之間究竟存在着一種什麼樣的法律關係?我國現行法律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保護職責與學生監護人的監護職責雖有相近內容,但這兩種職責的性質和法律淵源卻有不同。前者是學校作爲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基於《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而形成的一種公法範疇的職責與義務;後者是基於民事法律所確定的監護權,而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形成的司法範疇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兩種權利由於與性質上的差別,不能混淆。尤其監護權是建立在親權基礎上的,不能脫離法律的有關規定和親權的範疇而談監護權的轉移。視學校爲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認識,不僅使學校承擔難以擔負的責任,而且也難以解釋何以學校只有監護責任而沒有相應的權利,何以學校對學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規範,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監護人一樣管理學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規範而言,沒有明確學校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或應當承擔監護責任。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總體上來講是基於教育與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關係,存在一些不同於其他法律關係的特殊規律,應當適用教育法調整。因此,學校並非學生法定意義上的監護人,儘管學校在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同時,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

二、學校管理職責範圍與學校事故責任承擔

根據過錯責任歸責原則,判斷學校及教師對事故的發生及其後果有無過錯、過錯大小,來確定責任主體,依此進行損害賠償,應是分析、解決此類糾紛遵循的一般原則。

1.意外事件。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件是無法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學校及教師對事件無任何過錯,不負任何責任。但如果事故發生之後,教師沒有在學校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救險,延誤了治療,造成傷害者傷情加重,就應負責,這是一種事後責任承擔。

2.學生在上課期間因互相打鬧而受傷害。上課期間,教師負有監督管理職責。對在此期間發生的學校事故,教師承擔責任大小,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但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在管理職責上的不同要求並不意味着人爲地降低教師應盡的管理職責。

3.學生受傷不是學校所爲,但與學校場所設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保管、存放有關,學校要承擔部分民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學校場所設施造成的學生傷害承擔責任,與學校建築設計、施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關聯,但更多地與教職工是否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向學校報告有關。

4.學生課餘時間受傷。課休時間是事故多發段。教師的職責,是要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其一;其二,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採取措施做好善後處理。中小學教師的職責並不是如幼兒園阿姨那樣履行保育員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監視每個學生的一舉一動。關鍵看學校在課間是否負有監管責任及到位情況。

5.學生自殺、自殘。學生的自殺與教師有無關係,取決於:一是學生自殺與教師的行爲有無一定因果關係;二是教師的行爲是否違法。如教師毫無根據地懷疑學生有偷竊行爲,停其課,強迫其交待甚至拳腳相加,學生不堪受辱,憤而自殺,教師自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學生考試作弊,被監考教師當場抓往,學生因羞愧而自殺,儘管教師的行爲與學生自殺有關係,但行爲是合法的,不應承擔責任。

6.教師上課期間離開教室。教師在上課時隨便離開課堂,期間學生打鬧造成傷害,學校責任所負的大小,主要決定於學生的年齡對該行爲後果的判斷能力。美國大多數法院在審理此類事故時,並不是將教師在不在場作爲唯一的侵權責任要件,還要考慮教師離開的時間長短、離開的原因、學生身心發育情況、上課內容及活動性質等。

7.學生上下學發生傷害事故。學生每日上下學,是維持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這時學生的雙親對其子女的保護監督基於親權關係,而學校教師也必須加以指導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但每一位學生在上學時從家中出發到學校放學時由學校出發回到家中,期間的安全,除有特殊情況外,應由學生個人及親權等保護者負擔責任。如果學生集體上下學是學校規定,則可解釋爲學校已介入學生上下學的生活領域。這時,學校在法律上對於集體上下學就有安全維護的義務。

8.公休時間(包括寒、暑期)學生傷害事故。原則上說,學校對學生安全保護責任的職責範圍限於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時間,但這並不等於說學校對於公休時間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就不負任何責任,問題的關鍵在於學生在這些時間內發生的傷害事故的原因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有無聯繫。如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學生在寒暑期做作業時發生了傷害事故,教師是否承擔責任的前提是,教師在佈置學生作業時有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些作業內容對學生人身傷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

中小學生在校期間受到損害或致他人損害,學校是否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承擔多少責任?我認爲,應視具體情況綜合分析,其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學校方面是否應當爲去或留校活動的所有學生承擔責任,而在於學校事先是否承擔了對這種活動管理監督的責任。

三、我國目前現行的關於學生傷害事故的立法狀況

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案件時,我國法院一般依據現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而民法通則的相關條款過於原則,一旦發生校園傷害事故,同一類案件可能導致司法實踐中兩種完全不同的判決。實踐表明,僅僅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學校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已經不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依據民法精神,充分考慮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參照國外校園傷害事故依法處理的已有經驗和做法,針對校園傷害事故這一特殊人身侵權行爲,制定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就成爲解決校園傷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簡稱《方法》)已經實施。這是目前我國第一部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規。《方法》中明確了學校對學生承擔的責任性質是教育、管理、保護責任,確立認定學校承擔責任的劃分原則是過錯責任,細化了學校管理責任的範圍,規定了處理校園傷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學生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提出瞭解決校園傷害事故損害賠償的資金。《方法》實施以來,法院及其他處理機關嚴格按照《方法》的規定,依法處理了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既保護了未成年學生的權利,又維護了學校的合法權益。實踐表明,制定校園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依法處理校園傷害事故,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

總之,透過學習程老師講授的《教育法規》這門課程,我學習到了很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尤其是老師的案例分析,特別精闢到位,爲處理教育教學實際問題提供了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