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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投資簡單版的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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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投資簡單版的協議書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投資簡單版的協議書範本

投資簡單版的協議書1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經友好協商,甲、乙、丙三方在公平、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共同投資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將在珠海市投資 品牌服裝店5間(具體選址三方協商後作爲本協議補充條款)。

第二條、三方各出資人民幣三十五萬元,合計出資一百零五萬元。該出資用於5間服裝店的經營,包括但不限於:商鋪租金、商鋪裝修、品牌使用、服裝進貨、商鋪設施購買、員工工資、水電費、管理費和工商稅務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三方出資各佔5間服裝店股份三分之一,以後如因經營需要由三方以同等比例出資。

第四條、三方合作期限爲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合作期間未經三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作協議、轉讓經營商鋪。合作期滿後,如需繼續合作,另行協商。

第五條、經三方一致同意,指定爲共同投資事務執行人,管理日常經營活動。

第六條、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員對外簽訂合同、費用的支出,應例行誠實守信,厲行節約,維護三方的共同利益爲原則和宗旨。

第七條、自簽訂本協議時,三方共同指派出納人員,全權負責投資資金的管理,出納人員接受三方的領導。所有費用支付需經三方同意或簽字後,經出納人員處支出。

第八條、三方指派的業務員和出納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列入經營成本費用。

第九條、在合作經營期間,所需原材料統一由 方負責配送,方按原材料進價加收10%的配送費進行配送。所需費用列入經營成本費用。

第十條、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期間產生的利潤每年分配一次,經三方協商可以另行確定分配時間。三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共同投資利潤,分擔投資虧損。

第十一條、任一方向三方以外的人轉讓其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須經另兩方書面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兩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二條、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虧損的,三方有義務按同等比例追加出資。三方合作經營滿一年的,如發生虧損,一方不願追加出資繼續經營的,經協商可解除本合作協議並進行清算。

第十三條、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擅自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任一方不按時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元 /日的經營損失。任一方出資延期超過1個月致使無法經營,或任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再出資的,違約方除承擔所有經濟損失責任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第十四條、本協議合作期限內除出現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解除本協議。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因政策調整、政府行爲等三方訂立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三方均可解除合同。三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可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地爲本協議第一條所明確的雙方共同投資的店鋪所在地。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本着精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身份證複印件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以證明三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投資簡單版的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投資盈利一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1、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元,大寫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獲取收益。

2、甲方在三日內將自己資金打入到乙方指定的賬號內,

乙方的賬號

3、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的收益,收益支付方式爲按月支付,甲方的資金於年月到賬日,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甲方第一個月的收益%,次月的當日支付第二個月的收益,以此類推。

4、委託期限個自然月,自甲方將資金打入乙方帳戶之日起。

二、服務費

1、投資的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收取協議中約定的固定收益,其餘以甲方名義投資產生的全部收益,均作爲乙方的服務費,歸乙方所有。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合理,並承擔因資金來源問題所帶來的損失。

2、甲方須按時投資資金以及將相關資料證明交給乙方,供其進行投資操作。

3、甲方有權查詢投資操作情況,但不得隨意抽撤資金。

4、乙方在爲甲方辦理投資項目當日,爲甲方辦理抵押權或其他擔保,確保乙方資金的安全。

5、乙方爲甲方辦理投資項目手續,甲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本人或其指定委託人應在乙方規定的時間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並提供證件。

6、如本協議到期,甲方不再續約,提前日通知乙方,乙方於協議期滿次日將本金返還給甲方。如乙方爲甲方投資的項目,未完成,雙方對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甲方的資金全權管理,精心運作,自主操作並承擔操作風險;對甲方帳戶資金有保本及保收益的責任,即在協議到期日,將本金歸還甲方,並按時支付甲方收益。

2、乙方在爲甲方運作項目時應高度負責,定期向乙方通報資金使用狀況。

3、乙方應將所投資的項目的相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確保甲方的資金安全。

4、乙方對甲方的資金使用只能作爲甲乙雙方協定的項目,乙方承諾甲方的資金在未作項目時,資金保留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帳戶中,乙方不得將資金挪作它用。

5、乙方承諾在爲甲方做投資項目時,簽署的擔保檔案必須經政府備案或登記和批准,使擔保檔案成爲合法有效、有約束力的。

6、乙方承諾在投資項目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但甲方須配合乙方處理相關糾紛。配合包括爲乙方出具委託手續、出具相關證件等行爲,以確保乙方可以正常處理相關糾紛,將損失降到最低,如甲方拒絕配合,損失由甲方自擔。因乙方糾紛處理得當,使實際利益高於約定利益,高於的部分作爲乙方的處理事件的服務費,與甲方無關。

7、乙方做的每一項聲明和保證,在本協議簽署後均保持正確並被全面遵守。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到期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本金、收益的任何款項,視爲乙方違約,應支付甲方利息。

2、如甲方解除該投資協議,將資金收回,應提前天通知,並支付乙方%的違約金,如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將資金轉走,或因其他事由,甲方的資金被轉出,甲方須承擔損失,並支付乙方違約金元。

3、如因某種原因致使協議部分條款無效,本協議其他條款仍有效。

六、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對本協議中的`約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需要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加以修改或簽訂補充協議。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對發生的任何爭執,首先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投資簡單版的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爲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炒貨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乙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甲方企業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方案進行投資合作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支援:

1、 甲方無償提供五香瓜子包裝產品和包裝物作參考.合作書圍繞代工生產展開討論。

2、 甲方(含甲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炒貨美食系配方及技術支援;

3、 合作期間內,乙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炒貨用電器設備,甲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炒貨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4、 甲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5、 甲方製作部分關於烘烤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6、 甲方在媒體上對炒貨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7、 其他事項:

第五條:乙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乙方承擔己方的營銷方案及生產計劃安排;

3、 合作期間乙方必須增設甲方拳頭產品:五香瓜子(口味獨特、回味悠長、仁肉酥脆、鹹香味美、品嚐後有世界獨一無二的美)

4、 乙方須積極推薦綠色食品,做到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乙方店內須張貼甲方有關炒貨美食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

6、 乙方須將甲方提供的炒貨用電器設備擺在店內,有條件的擺在醒目位置,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甲方產品;

8、 雙方協議維護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甲方不定期對乙方進行跟蹤抽查,乙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雙方協商後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乙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甲方提供  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乙方。

第八條:乙方若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無條件的收回所提供的電器設備和其他物品:

1、 乙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甲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乙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甲方提供的電器設備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乙方和甲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乙方經營的烤貨美食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 年,乙方應退還甲方所提供的電器設備;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甲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 年。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