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合作協議書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惠雙贏、長期合作的原則,就“中國”(以下簡稱“網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目的和目標
藉助“”強大的影響力及的良好平臺
(1)、向全世界熱愛學習的夥伴宣傳講師、同時提升講師的知名度以美譽度。
(2)、向全世界的人民展示您的風采,提升您的公衆形象。
(3)、幫助您的個人品牌提升和您的產品快速銷售。
二、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爲“媒體支援單位”;並在媒體宣傳中體現媒體支援:
2、甲方爲乙方免費提供個人宣傳資料(包括書面、音頻、視頻)至少一份課程現場的視頻資料(課程現場vcd)
3、甲方授權乙方在中國上無償使用個人一切資料。;
4、爲乙方提供個人照片及個人最新新聞資料在網站上發佈
5、甲方必須在個人的所有宣傳資料上的顯眼位置上標註“”爲“媒體支援單位”
三.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將甲方會議資訊發佈於””相關的欄目及位置,並做相關連結到甲方相關網站上“ www.”
2.乙方爲甲方製作個人的網上專題,根據雙方協議指定日期在網上發佈並按甲方要求進行內容修改。
3.乙方在資訊底頁提供統一格式的網上報名表及直接與甲方聯繫的方式(需甲方提供聯絡e-mail 地址)。
4.如有人透過乙方邀請甲方出場演講等系列活動,乙方可獲得講師費的30%做爲獎勵。
5.乙方只能在中國上使用甲方的一切資料,不得將甲方資料用於違法活動,乙方若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盜版活動,乙方應賠償甲方20萬人民幣。
四、違約責任及協議解除
1、雙方均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違規操作,如有違犯,則自負責任並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由於法定不可抗拒因素(如黑客攻擊等)而導致甲方資料外流,雙方應本着互諒的原則不追究乙方責任。
3、若有下列事件之一發生,則本協議可自動終止:
a、本合作協議違反國家法律或法規;
b、由於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正常履行;
c、協議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
4、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本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五、其他條款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後簽字蓋章
日期爲準,有效期至本次大會結束後拾日內。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在合作中出現問題或糾紛後,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一致,則由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5、本協議所含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網站合作協議書二
合夥人:甲(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購買車輛,由甲負責辦理登記。
第三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作者:不詳來源:網絡
合夥人:甲(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購買車輛,由甲負責辦理登記。
第三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