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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關於離婚協議書樣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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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爲雙方日後的平靜生活創造良好基礎。反之,可能會雖然離婚,但是還有許多遺留問題給雙方帶來麻煩。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爲。以下是由本站PQ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出來的離婚協議書樣本格式,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2017年關於離婚協議書樣本格式

  離婚協議書樣本格式一

男方:某某,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於 年 月認識,於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婚後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 .因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 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作爲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 元,雙方各分一半,爲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 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年 月 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 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方於 年 月 日向XXX所借債務由 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協議書樣本格式二

立協議人:

男方 與女方 現因 夫妻感情徹底破裂 自願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 由男方撫養,女方每月 日前支付共計 人民幣撫養費。女方每月逢雙週週六上午九點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於當日下午七點之前送回男方住處。

二、 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雙方共有的位於上海市 路 弄 號 室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

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

爲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環境,女方放棄該套房產的共同財產分割折價款。

三、女方自願自籌 人民幣作爲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期間的醫療費用,若以上錢款不足以支付以上醫療費用,超出 元部分,由男方承擔。

四、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五、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

  方 (簽字) 女方

  年 月 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書在辦理離婚登記時會經民政局備案,如事後反悔是非常困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最好諮詢下專業人士。我認爲離婚協議書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比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無異議”。由於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離婚協議書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就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爲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則認爲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爲約定不明或沒有分割,應當重新依法分割。這樣最後的結果還是訴諸法院,那麼這份離婚協議書起草還是有問題的。

2、另外,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後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