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鐵十三局四公司項目部施工二隊
乙方:三裏橋紅橋村九隊王啓聯
因甲方三排渠中橋施工需要,擬徵用乙方在我線路K12+461便道右側花生地,面積爲1.1畝(長28米,平均寬度25.5米),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用時間。自20xx年5月25日至20xx年3月25日止。
二、租用金額爲:綜合費2200元,一次包死。大寫貳仟貳佰元(其中包括青苗補償,土地徵用,復耕等費用)。
三、土地使用範圍:此土地作爲甲方鋼筋製作存入場地(含鋼筋堆放及加工鋼筋的機具安制場地),不得堆放砂石料。
四、協議簽定時一次付清租用款。
五、使用期滿後乙方負責復耕工作,此協議也相應作廢。
六、本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