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協議書>

有關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三篇

學問君 人氣:1.15W

在當下社會,我們都跟協議書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三篇

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 篇1

爲進一步搞好租賃廠房場所的安全管理,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租賃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如下安全管理協議書。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並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

2、書面告知承租方有關廠房、場所安全狀況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絡,對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對安全生產監管、消防、質量技監等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承租單位進行整改。並有權對承租方實施經濟處罰。

5、發現承租方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違法行爲,必要時,及時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產、消防、技監等部門報告。

6、租賃合同生效後的15日內,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報租賃廠房、場所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具備相應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並服從出租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統一協調、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消防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及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消防及正確使用特種設備的日常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制定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3、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裝修和設備安裝時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規定;各類電器和機械設備應符合安全規定;鍋爐及壓力錶、安全閥應定期校驗,嚴禁超溫、超壓和其它違規使用,不得擅自對系統進行改動。

4、承租廠房、場所的,不得破壞建築結構;未經出租單位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房屋、場所。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類別,及時、如實報告上級有關監管部門。

三、租賃雙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1、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作爲租賃合同的附加檔案,在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同時簽訂。

2、租賃雙方不堵塞、封閉、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賃雙方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不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4、特種設備經檢測、檢驗(驗收)合格後使用,並按規定進行年檢覆審。電器線路架設符合《低壓用戶電器裝置規程》的規定。

5、合同生效後15日內,出租方按規定向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並將與承租方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所在地的轄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屬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爲了確保乙方以承包、租賃或者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等形式使用的房屋、場地和住所(以下簡稱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所處位置:。

二、出租房屋用途、經營項目:。

三、甲方責任:

1、出租房屋應有合法的產權證或主管主辦單位開具的使用證明。

2、出租房屋應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3、履行對出租房屋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不定期對出租房租房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爲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包人爲消防安全責任人,對使用的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出租房屋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

2、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並依法經營。出租房屋用於公寓樓(出租)、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衆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批准後,方可使用或者開業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

3、嚴格遵守各項消除法規及有關防火規定,出租房屋及其周邊消防疏散門、疏散樓梯、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不得堆放雜物佔用佔用、堵塞或緊閉,必須保持暢通。公衆聚集場所還應按規定設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4、出租房屋內用電必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和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的功率、保險裝置應當與額定負荷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5、作爲庫房使用的出租房屋,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嚴禁吸菸,嚴禁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6、出租房屋內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甲方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請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由甲方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等後,乙方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房屋附件嚴禁動用明火、燒烤及焚燒雜草、樹葉、廢舊物品等。

7、出租房屋的消防設備、設施必須符合消防要求,始終保持完整、好用、正常的工作狀態,嚴禁遮擋或挪作它用,如有丟失、損壞應及時購置或維修。

8、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正常維修、更換的費用。

9、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確保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工程竣工後,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0、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參加火災保險及公衆責任保險

五、違約責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它條款:

1、一旦發生火情,雙方有義務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補救。

2、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九、該協議作爲甲乙雙方出租房屋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經濟和法律效力。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繫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爲確保乙方租用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所處位置:

二、出租房用途、經營項目:

三、出租房消防設施名稱: 數量:

四、甲方責任:

1. 及時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2.出租房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履行對出租房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不定期對出租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乙方整改。

五、乙方責任:

1.對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出租房內使用、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

2.應依法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如需經消防部門驗收的,開業前,必須取得消防部門相應的證書,方可開業或使用。

3.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及各項防火規定,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明顯。

4.負責消防設施的配置、檢查、維修、更換,並擺放在明顯位置,同時經常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會”(即懂得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險物品,禁止擅自安裝和改裝電源、線路。

6.嚴禁出租房“三合一”(即住宿、生產、經營一體)。

7.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警方報告。

8.自覺服從消防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消防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

六、違約責任

1.若違反本協議書發生火災事故或引發火情,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和經濟賠償。

2.若乙方管理不嚴,違反消防法規及安全管理制度,違反操作規程,引發火災事故,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承擔法律責任。

七、其它條款

1.一旦發生火情,雙方有義務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搶救。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出租房合同到期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