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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模板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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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模板合集6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1、《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則上由各院系畢業生輔導員老師保管,學生簽約前向輔導員老師申請領取,原則上丟失不予補辦。

2、《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須用黑色碳素筆或藍黑色鋼筆填寫,不許塗改。培養方式一欄填寫國家計劃,學制一欄填寫四年(高職畢業生填寫三年),學歷一欄填寫本科(高職畢業生填寫高職)。專業一欄必須嚴格按照學校下發的專業名稱填寫,直接填寫專業。

3、輔導員老師務必對學生填寫的個人資訊進行審覈。(黨員,專業)

4、《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先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加蓋公章,而後由院系審覈蓋章,最後由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審覈加蓋公章。

如用人單位必須要求校方先加蓋公章,學生必須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和資訊,並向輔導員老師上交申請書。校方先加蓋公章的就業協議,如發生丟失情況,學校不予補辦。申請(我要寫單位籤,預計籤)

5、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與就業協議簽訂。

(1)、省內民營企業、市屬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接收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用人單位加蓋公章後必須加蓋用人單位所在市市級人事局公章。省內公有中小學接收畢業生,必須加蓋市級教育局公章;民營學校,一般加蓋市人事局公章。(大連. 大連市人事局等)

(2)、省內中央直屬、省屬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接收畢業生(銀行,公司等),如單位有獨立人事權,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即可;如單位無獨立人事權,加蓋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公章。

(3)、北京市接收非本地生源畢業生,若要求打印報到證,畢業生戶籍、檔案調入北京市,簽訂就業協議後,必須提供中央直屬單位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上海、天津、深圳、廣州(杭州、南京等)等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畢業生,若要求打印報到證,畢業生戶籍、檔案調入該市,簽訂就業協議後,必須提供市人事局接收函。省外其它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畢業生,簽約辦法一般與上述省內相關規定相同。

(4)、應聘意見:同意,簽字

(5)、學生資訊、個人資訊必須填全

(6)、保研的,不能畢業的不填寫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7)、四份協議書:用人單位一份、本人一份、交畢業辦兩份、複印一份交學生辦公室。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乙方: (畢業生)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爲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等***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部門,從事**工作。

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爲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爲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首先談談 三方協議:

三方的作用在於:

確定畢業工作去向,確定畢業後檔案去向、確定畢業後戶口去向

三項都能解決,纔是完整的三方協議,否則無效。如果畢業生所籤的單位這三條中有一條不滿足,其實所籤的三方是沒意義的

因爲任何一條不滿足,這個畢業生最終還是要改派回原籍的

絕對不會存在學生和北京的單位正式簽了三方,戶口檔案被打回湖北原籍的情況。

可是很多單位都不明白這一點,把三方當成“預備勞動合同”來約束畢業生,覺得我這單位要你了,你就得給我籤三方,對於三方的實際用途一知半解,所以亂籤三方。

還有個因素是:學校片面地追求就業率,追求三方簽約率,所以學生一找到工作就讓他們籤三方,

而現在全國畢業生很多都心儀到上海、北京等直轄市工作,而這些城市的落戶、存檔是有嚴格限制的,所以戶口不要貿然和這些地區的單位籤三方,要反覆確認是否接收戶口檔案

如果單位不解決戶口,籤的就是無效三方,最後你的戶口檔案還是會被打回原籍,你的派遣證上的報到單位是“(原籍)人事局”

需要放心的是,打回原籍的畢業生,不需要籤三方,一樣有派遣證(報到證),不影響幹部身份。只要你按時到原籍人事局/人才中心報到,按照要求辦理相關的手續、提交相關的材料就可以了。

接下來談談靈活就業找到了工作,而單位不能解決戶口檔案問題的畢業生,這種情況下,畢業生就屬於“靈活就業”範疇了

靈活就業就是畢業生戶口、檔案打回原籍,而找到了在另外的城市工作

這樣,畢業生的轉正定級可以由原籍的人事局/人才中心來做,也可以由工作的單位填寫完之後放回你的檔案。兩者皆可。

畢業生在外地工作期間的工齡是被計算的。

由此可見,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和那些簽訂正式完整三方的人是不一樣的。

簽訂了正規三方的畢業生,三方、派遣證、轉正定級的單位,都應該是同一個。

而靈活就業的學生,可以由人事局/或者人才辦理轉正定級,政策上相對要寬鬆些。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爲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工作介紹

乙方要求甲方爲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一)工作內容:_________

(二)工作時間:_________

(三)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管理費用

在辦理實習資訊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於爲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係,乙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二)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係。

四、勞動保護

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爲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爲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組織管理機構

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六、補充事項

(一)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知識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一、就業協議書的定位和作用

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戶籍轉移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繫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有關資訊及意見。

5、明確協議書的使用範圍:即國家計劃內統招非定向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就業協議書。

三、協議書的印刷和發放

各高校嚴格按照《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模版進行印刷,分頁印刷在一張A3紙上。編號由院校代碼加五位數組成。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各執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備案。複印無效。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 就業《報到證》(即《派遣證》)的作用

《報到證》是由國家教育部專門印製,分上下兩聯:上聯爲淺蘭色,下聯爲白色;上聯用於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到公安機關籤轉戶口和到就業地區落戶口;下聯裝入學生個人的檔案,作爲學生參加工作的憑證。人才交流中心憑下聯給到非國有企業參加工作並託管檔案的同學辦理:

(1)將畢業生的學生檔案轉成幹部檔案;

(2)連續的計算工齡(工齡從打《報到證》的當天計算);

(3)參加職稱評定,工作一年評定初級職稱、四年評定中級職稱;

(4)辦理工作調動(必須是幹部檔案方可辦理);

(5)辦理養老保險、政審等事宜;

(6)管理戶口,學生可將戶口掛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體戶上;

(7)接管黨組織關係。

《報到證》是區別計劃內統招生和非統招生(自考生、成教生等)的憑證,只有計劃內的統招生在畢業工作時方可辦理《報到證》,非統招生找到工作是辦理不了《報到證》的。因此,同學在畢業時,找到工作請及時到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報到證》,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未找到單位的,按照相關檔案規定:回地區待派或需改派的畢業生,必須在畢業兩年內回學校辦理參加工作或改派手續,超過兩年不再辦理。

特別提示:屬貴陽市生源(不含三縣一市)的畢業生,在畢業時未就業的按檔案規定不開據《報到證》,檔案內就沒有《報到證》附聯,所以,請畢業時未找到工作的貴陽市生源的畢業生和畢業時未辦理報到證的其他地區生源的畢業生,兩年內務必回學校辦理就業《報到證》。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6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爲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爲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爲,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爲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爲準,複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透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繫,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爲原件,複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覈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覈透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

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爲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爲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爲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爲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覈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爲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覈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爲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透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

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爲,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爲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爲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