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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合作的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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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書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股東合作的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股東合作的協議書範本

公司股東合作的協議書範本1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公司股東合作的協議書範本2

第一章總則

、、、、,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覈准爲準)(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爲:甲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丁方:,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一條公司名稱爲: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覈准及股東商議決定爲準)。

第二條公司地址爲:(暫定,以工商覈准及股東商議決定爲準)。

第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股東商議決定爲準)。

第四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一條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萬元整(大寫:整)。

第二條各方現金及其他出資方式如下:

1、甲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

乙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

丙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丁方:現金出資__:_其他方式出資。以上現金出資用於__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一條公司的經營宗旨:以誠信爲本,打造建築業優良品質,(股東商議決定)。

第二條公司經營範圍是:(股東商議及工商覈准經營範圍爲準)。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一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爲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規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紅;

(二)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准許所佔比列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按《公司法》舉行股東會決議透過。

(三)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公司相關經營性資訊;

(六)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七)對公司的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權,

(八)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退股一方對其退出之前的債務以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它權利。

第三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公司發給各股東的出資證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爲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五)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應向其他股東就其出資及收益承擔連帶責任。

(六)不得以公司資產爲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七)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節股東會

第一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二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副總經理,決定有關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薪水等事項;

(三)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審議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第七章公司職務與分工

第一節

全體股東同意任命爲公司總經理,任命爲副總經理

公司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義務及職權:

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公司20%以上投資及1萬元以上財務支出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實施!標額爲10萬以上合同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方可簽署!

(二)按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纔可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四)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三)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六)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八)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親筆簽署方可執行。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必須經過股東半數同意。

(九)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一)提議、主持並決定是否召開股東會。

第二節副總經理權利及義務: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權利:

(一)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市場策劃,銷售,

(二)提議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提議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提議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五)參與公司的股東會議。

(六)提議制定公司的經營性計劃。

(七)審議業務及公司普通員工的工作計劃。

(八)參與制定公司員工福利及工資標準。

(九)參與處理公司員工及客戶同公司的糾紛處理工作。

(十)處理公司員工的勞動關係。

副總經理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副總經理向總經理負責,同時協助總經理的運營管理。

(二)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爲,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五)不得以公司資產爲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第八章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在營業之日起,公司對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實行薪水制,總經理薪水爲人

元/月,副總經理薪水爲月,其餘股東以外員工工資由股東會商議決定。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股東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公司交納稅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資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後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7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爲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80%後,可不再提取。爲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股東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第十章退股方式

(一)、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股東會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資及收益對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每個合作股東的總出資額是作爲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公司如盈利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35%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三)、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作期屆滿(本協議合作期限爲三年);

②全體合作股東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合作事業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總經理爲清算人,並邀請(律師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各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東按照本協議第四章第二條的出資額爲限向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公司成立後違約方以本協議內容及公司章程規定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章、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後所有股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執一份,工商備案一份,公司建檔一份。

本協議除簽字蓋章項外打印爲準手寫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