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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搬遷通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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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我們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法規性檔案經有關部門制定以後,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發佈。那麼你有了解過通知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單位搬遷通知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單位搬遷通知3篇

單位搬遷通知 篇1

各有關單位:

我單位辦公地點將從攀枝花市東區金龍巷38號搬遷至攀枝花市東區人民街文景巷12號(原市教育局辦公樓)。12月15日正式開始搬遷,搬遷期間電話座機不能接通,搬遷完畢將會即時公佈我單位辦公電話,期間若有事可聯繫以下辦公室人員手機號:

聯繫人:

  攀枝花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xx年12月14日

單位搬遷通知 篇2

根據《中共廣州市番禺區委辦公室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番辦發〔20xx〕2號)和《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番禺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番府辦〔20xx〕74號)精神,設立廣州市番禺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不再保留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區分局、廣州市規劃局番禺分局。從20xx年11月28日24:00時起,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區分局負責的`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監管以及物業管理、直管房管理、棚戶區改造、農村泥磚房改造、危房改造等職能劃歸區住房和建設局承擔。

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區分局房地產市場和物業管理科,以及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區分局下屬事業單位區房屋租賃和安全管理所、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區住房改革制度辦公室)、區市橋城區房地產管理所、區北片房地產管理所和區西片房地產管理所成建制劃轉到區住房和建設局管理,不再歸廣州市番禺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管理。區住房保障辦公室、房屋租賃和安全管理所、房地產市場和物業管理科辦公地點均由原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區分局(番禺區市橋街東興路18號)搬遷至區住房和建設局(番禺區沙頭街景觀大道南7號),區市橋城區房地產管理所、區西片房地產管理所、區北片房地產管理所辦公地點均不變。

特此通告

  20xx年11月27日

單位搬遷通知 篇3

尊敬的客戶:

您好! 承蒙您長期以來對本公司的大力支援與配合,本公司全體員工表示由衷的感謝! 因業務發展需要和公司規模的擴大,自xx年x月x日起,公司將搬遷至新的地址(具體聯繫方式附後),因公司搬遷期間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我司將以此次搬遷爲一個新的起點,進一步爲您提供更優質的產品和服務,與您共同發展,並再次感謝您長期以來給予本公司的支援與合作!

新地址:xxxx

電話:0577—278xxx00

傳真:0577— 626xxx99

如因公司的搬遷給您與貴公司帶來不便,我們深感歉意,並敬請諒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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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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