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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畢業實習報告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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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顧名思義,在實習中學習。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之後,或者說當學習告一段落的時候,我們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學需要或應當如何應用在實習中。因爲任何知識源於實習,歸於實習。所以要付諸實習來檢驗所學。現在即將面臨畢業,實習對我們越發重要起來。一起來看看法學畢業實習報告法制科範文吧。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法制科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法制科1

我是**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實習參加工作之際在學校和**法院共同安排下進行的。透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下面是本次實習鑑定: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爲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透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爲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爲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爲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纔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爲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透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爲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市公安局**區分局行政不作爲案

本案案件由來:20**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爲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雷管交給被告**市公安局**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爲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透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爲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爲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爲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爲”;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爲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爲,因爲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着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透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爲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爲一箇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爲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瞭解中南。最後,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爲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嶽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法制科2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2011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

(2)實習地點: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瞭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並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繫實際,瞭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祕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透過觀察、分析,瞭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瞭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瞭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 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三、實習總結與體會

本人於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1月11日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主要工作,並能積極地完成指導老師交給的各項任務。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嚴格要求自己,主動了解工作任務,虛心向指導老師請教,及時彙報工作進程,大膽討論遇到的實務問題,認真總結實習工作,細心發掘自身不足,不斷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實習指導老師的肯定。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隨辦案人員到看守所提審嫌疑人,瞭解了瀆職類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羣體特徵:從事職業職位較高、曾擁有(行使)較大的公權力、文化水平較高、社會閱歷較豐富、暴力傾向較弱,大多數犯罪嫌疑人是由於在金錢面前思想開始動搖,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終涉嫌貪污、受賄、瀆職等犯罪。

實習期間,我隨辦案人員到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涉及保密工作,具體部門不便說明)瞭解相關案情,調取有關資料。發現我國現行法律尤其是行政執法類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具體規定不夠詳實,賦予相關執法部門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爲滋生腐敗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向指導老師請教後,瞭解到我國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的現狀,我國法治進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實習期間,在查處有關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執法的問題,經與單位指導老師交流,瞭解到:1、各種法律職業人員分工不同:律師主要職責是保護當事人的人權、訴權;公訴機關,包括法院系統,主要是保護公權力和公衆利益;2、瀆職類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實踐中,尤其是在公訴案件的訴訟中,很少被列入訴訟當事人,屬於最弱人羣,利益很難在訴訟中得到體現和保護;3、隨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執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進,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等方面得到了較好的保障,但實現真正的保障人權還需要長期的努力。

實習期間,在審查材料、調查案件、初查案件的過程中,指導老師交給我草擬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工作。在寫作的過程中,我熟悉了相關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和技巧,瞭解了相關辦案環節的工作流程,查辦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實習期間,在寫作法律文書的過程中,透過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探討,瞭解到司法實務中,尤其是瀆職類犯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的認定等方面的知識。發現司法實踐中,在對瀆職類犯罪結果的認定問題上存在較大爭議,相關法律規定不夠深入、具體,對案件的調查、初查、立案等帶來一定的影響。經查閱相關法律學術論文,發現相關問題在學術界同樣沒有定論,有關討論也很激烈。發現對犯罪主觀要件的認定是司法實務工作的難點,司法實踐中辦案人員主要是透過現有的證據對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志進行推斷。這也是司法實踐與法律學術知識之間的`存在銜接問題之處,需要透過司法實踐不斷積累經驗,找到查案辦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實習期間,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交流了反腐倡廉的問題,在老師的幫助下,對我國司法反腐工作有了進一步瞭解。瞭解到,在我國對官員的監管逐步加強的情況下,貪污類犯罪會逐步減少,但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還會繼續,因爲相比貪污犯罪,後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隱蔽性。要根除此類犯罪很難實現,但可以借鑑國外經驗,每個人的身份證就是這個人的銀行賬號、社保賬號等財務賬號,且每人有且只有一個賬號,這樣就會大大增加個人財務的透明度。但在嘗試的過程中,爲保護個人資訊,必須有相應的健全的調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範公權力對個人人權的肆意侵犯。

實踐期間,與指導老師探討到大學生就業擇業的問題,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給了我具有指導意義的建議。國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務基層”,大學生熱衷公務員、“選調生”、村官,個人傾向從事與法律專業有關職業,比如法檢系統。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建議是:首先,要結合自身情況和興趣,從事自己喜歡的職業;其次要擺正擇業觀念,不要盲目跟風;再次,可以先多嘗試在不同領域實習、見習,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確選擇;最後,建議我如果從事律師職業,一定要跟對指導律師,這樣才能更好地熟悉業務,更快地獨立代理案件。

透過此次實習,發現自身存在一些缺點和不足,今後努力改進。比如,社會經驗少,社會閱歷淺,對司法實務問題的認知不夠深入,今後我將多嘗試不同領域,瞭解不同職業羣體的工作環境,增加自身社會經驗;對經手的案件考慮不夠健全、縝密,容易輕易下定論,實習單位指導老師已經對我提出這方面的指導意見,我將繼續努力,培養自身專業素養,做到慎思篤行。

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期間,我收穫了很多,不僅在實踐中檢驗了自己大學四年所學的知識,而且學會了待人處事,提高了自己的實務能力。我在工作中,善於思考問題,敢於舉一反三,注重團隊協作,注意理論聯繫實際,充分調動知識儲備,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遇事沉着冷靜,做事認真踏實,得到了單位指導老師的好評。

今後,我將認真總結這次實習經驗,吸取教訓,與同學們交流、分享實習經歷、經驗,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實習結束後,我將結合自身情況,彌補自身不足,發揚自己的特長,以就業擇業爲目標,到不同崗位嘗試,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和職位,爲就業打下基礎。

 

  法學畢業實習報告法制科3

一、實習目的任務

古人云:“君子欲訥於言敏於行。”意爲:“君子的修養要盡力使自己做到說話謹慎,做事行動要敏捷”。對於一個法學專業的大學生而言,這說明不僅要有相當精深的理論水平和良好語言表達能力,更要有強硬的實踐能力,才能適應目前激烈的社會競爭。“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透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透過實踐才能鍛鍊人的品質,彰顯人的時代風貌。畢業實習是大學學習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課,也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後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

我的這次實習是從2015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法院領導交辦的工作。在法官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並慢慢進入工作的狀態,對法院的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熟悉和體會。專業實習是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的必修課程,是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學本科學生掌握系統的法律理論知識與技能,熟悉與掌握司法程序,理論聯繫實踐的重要路徑。在過去的三年裏,透過課堂知識的學習,我已經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維,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識,對各法律部門的相關法律制度有較爲全面的認識。而且透過兩次第三學期的模擬法庭實踐,對若干類訴訟案件的司法審判過程有了較爲深入地體會。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學校是學校,社會是社會,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我們最終是要走出校園,服務社會。此次第三學期學院安排我們28級法學本科生進行畢業實習,所以我選擇法院進行爲期一個月的實習學習生活。

透過本次畢業實習,實現以下實習目標:⑴將在課堂上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今後的學習;⑵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⑶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溝通能力;⑷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想覺悟;⑸學會法院的工作執行流程,積累實務工作經驗,爲畢業後工作打下基礎。

在明確實習目標的前提下,我結合法院和個人實際情況的制定瞭如下實習任務:⑴熟悉法院的各項管理制度;⑵熟悉與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相關的執業制度;⑶與法官和工作人員接觸和溝通,虛心求教;⑷運用網絡處理案卷檔案,使其管理自動化;⑸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做好祕書工作;⑹協助工作人員做好開庭前後的準備工作,開庭時認真旁聽;⑺不斷充實專業知識,拓展視野。

二、實習內容及其具體工作

由於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鍊機會,並有得於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習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於鍛鍊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後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一)學會用好法院辦公自動化軟件。

隨着資訊技術在各個領域的廣泛運用,法院也實現了辦公的自動化,我國法院並且還建立了自己的內部網絡。辦案從頭到尾都網絡自動化了。一開始立案要輸入電腦,建立電腦檔案,其中也要若干次進行網絡化資訊處理,審判完了要把檔案錄入。如果執行也會轉到執行,網絡記審理時間,不會超期,否則就輸入不了了。這都要求工作人員要有細心謹慎的做好各項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實習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資訊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複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於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

(三)作調解、庭審、談話筆錄。

鑑於去年暑假的實習經歷,這項工作對我而言並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筆錄基本全部是電腦錄入,對於沒有學過速錄的我來說還真的跟不上,所以明顯的感覺到掌握速錄技術的重要性。不過據此我也明白了,該法院大多數的書記員並非科班出身但卻能夠進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她們所掌握的速錄技術。

(四)送達開庭傳票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所謂送達大多數情況下就是打電話把當事人叫到法院,然後將檔案交給他們,告知他們權利義務,然後讓他們填好送達回證就行了。當然也有當事人拒領的情況,如離婚的被告方拒不領取,最後只好由我跟主審法官給送到家裏,但是送去之後當事人拒不簽字,我們又好說歹說勸了半天才勉強把字簽了。不過對於那件事,我一直覺得有點遺憾和愧疚。在現實中,即使當事人不領取相關檔案,法院可以採用公告或郵寄的形式送達,還可以留置送達,所以這並不影響效力的發生。對於當事人來說,訴權是一種權利,但是在訴訟過程中的義務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說權利與義務總是像伴隨而存在的。送達看似簡單,但事實上與當事人打交道並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很多時候還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緒問題,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簡單的工作。

(五)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於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並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穫。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慾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三、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

(一)溝通能力欠缺。

學生在校期間,面對的是相對單純的同學間及師生間交往,學習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當事人均被抽象成爲一個虛擬的符號。在這樣的情況下,對案件做出判斷需要的是合乎邏輯的法律推理。而現實生活中,一個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個法律關係。當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個符號,而是一個個有血有肉、有情緒、有思想的人。一個案件所涉及的不單單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會,等等。對一個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慮法律的規定,更多的還要考慮裁判結果的社會影響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結果之前,法官需要與當事人進行大量的交流、溝通,瞭解當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結果可能引發的後果及相應的對策,而這些都需要一個良好的溝通能力,與學生在校的學習有很大的區別。

(二)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欠缺。

學習不單單是學校內的書本知識的掌握,而且是一個畢生的事業。作爲個人,只有掌握了學習的自主性、主動性,才能不斷的提高學習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斷的提高、不斷的進步。學習效果與學習動機有很大的關係,而這受到一系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如原有的學習基礎、老師的指導、學習方法、學習習慣、智力水平、個人特點、健康狀況等。實習期間,我們應注重主動獲取知識、分析歸納、創造性思維和運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要達到這些要求,必須改進原有的學習方法,自決、主動地學習。

(三)適應能力欠缺。

學生從學校到法院,面對着比學校複雜得多的工作環境、人際關係、學習壓力和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需要具有較好的面對實際工作的適應能力。

我決定在今後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係。

四、實習收穫與體會

透過實習,我在實踐和理論上都有很大收穫。活生生的資料遠比課本更能啓發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實也更讓我深思。

第一,最明顯的收穫就是對訴訟程序的相關問題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法院的確是法學院學生在實踐中學習法律的最好的場所,尤其是在對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爲在法院實踐我們可以很直觀地學習和體會訴訟程序完整而詳細的過程,我們所學的訴訟知識是零碎的、是不繫統的,透過實踐,將我在學校學習的關於訴訟法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去進一步對應和細化。這更有利於我加深對訴訟程序方面問題的理解,這無論對於我以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還是理論研究工作來說都是一種寶貴的經歷和積累。同時在法院進行的各項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體現,分工負責,互相協調,互相配合,各項工作有條不紊。

第二,法學是一門社會科學,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實踐是學習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徑。法律所要解決的都是些紛繁複雜的問題。這對法官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顆清醒的頭腦,理清各種法律關係。《法律帝國》中說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確,作爲會說話的法律的法官,他們以自己的專業知識、睿智、勤奮來詮釋着法律,維護着法律的威嚴、公平與正義。剛開始實踐時,我閱讀了幾份判決書,裏面複雜的關係一會就把我弄暈了,而我們的法官卻能遊刃有餘,這種斷案的技巧是在不斷的實踐中日積月累形成的,但重要的還是要有耐心,善於去分析、去傾聽、去兼聽,這樣才能保證對案件做出最準確的認識。

第三,我在人際溝通能力也增強了。以前主要是在學校裏生活,接觸的人有限,生活也相對比較簡單。透過實踐生活,透過和不同的人的接觸和溝通,我明白了許多爲人處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與他人溝通交流方面的能力也有所增強。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次實踐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其實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就是一門藝術。在社會中你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個人都是那麼的和善,也不要試圖去改變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面對。用微笑開啟尷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緊張的局面,凡事能退則退,用寬容營造和諧的氛圍,纔會更有利於自己的發展。

第四,在實踐中我發現法律的宣傳和普及依然非常重要。雖然我國政府爲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有些案件事實清楚,一方應當履行某種義務卻不去履行,比如欠款合同糾紛,按照合同的要求,一方必須負給付義務而不履行,這種行爲的出現凸顯了一些人法制意識的淡薄。但另一方面,不計任何成本的訴訟也並非是理智的。德國 學者耶林在《爲權利而鬥爭》中寫到農民在自己的利益受損時,往往不惜成本去打官司,很有“爭口氣”的感覺,然而,在現代社會,作爲一個社會人,或者說更是一個經濟人,其每一個行爲都是有目的的,都是爲了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因而,不考慮任何後果、不計任何成本的行爲都是不理智的,精神享受固然重要,但伴隨物質匱乏的精神滿足又能持續多長時間呢。

第五,透過實踐,我對法官這個職業也有了更深和新的認識。法官是一個受社會尊重的職業,但工作壓力也是比較大的。因爲法官一直以來都是以一個強勢的社會角色出現,成爲民衆關注和評價的焦點,尤其是身處審判前沿的廣大基層法官,社會、民衆包括自身所處的團體都對他們有很高的要求與期望。另一方面原因是審判作風問題,基層法院由於案件多,心理壓力大,法官在工作中難免簡單粗糙,引起當事人的不滿。職業給法官帶來了普通人體會不到的精神與心理壓力。有些法官認爲,鑑於法官這一職業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應當享有根據自己對法律的理解進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權力,否則,便可能使法官顧慮重重,影響獨立裁判。我認爲充分保障法官獨立辦案固然重要,但是絕對的權力會導致絕對的腐敗,對法院和法官仍需要進行監督。但如何進行監督,如何建設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隊伍,則是司法改革所要解決的問題。

五、實習總結

美麗的內蒙古草原令人神往,可惜韶光易逝,我還沒有“清醒”過來,實習的生活就不得不結束了。這兩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後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爲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帶給我的啓迪讓我繼續堅定了法律信仰和職業追求。

在這次實習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沒有紮實的專業知識、沒有系統的知識構成,任何人幹好一件事都是空談。“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爲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法院領導和工作人員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總的來說,我在這一段時間裏一直積極進取、努力鑽研、按時上下班,不斷地在各個方面調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養自己的興趣以及團隊合作和人際交往的能力,把所有的熱情和時間都獻給了這次讓我執迷的法律職業。當然,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但我相信實習只要有收穫了,實習就是成功的。

兩個月的實習期,一晃眼就過去了,最深刻的體會就是現實跟書本的巨大差異,一件簡單的看似事情,真正做起來,需要的卻是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原來的我們,幾乎都視書本上的內容爲真理,很多東西都未曾付諸實踐過,只有真正去做這件事情的時候,纔會親身體驗到實際的難度有多大,也纔會從中意識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識的匱乏。實習是我步入社會前的第一課,教會我怎麼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各種事情。雖然在短短的兩個月裏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個側面,學習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這些對於我是非常重要的。這次實習告訴我,在社會這個大學堂裏我還是一個小學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要抱着謙虛謹慎的態度,無論大小認真踏實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透過這次實習,也使我從另一個視角開闊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同時也在實踐中積累了各方面的工作經驗,爲不久之後正式步入社會的自己,做好一個萬全的充足準備。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衆、服務大衆,爲健全社會法治和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後我將爲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盡一份力,如果這是我的路,我將一如既往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