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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您好:
爲進一步完善企業福利制度,加強員工的`歸屬感,體現人文關懷,推動企業的文化建設,根據董事會的指導思想及行業常規,員工在每個公曆年可享受有國家規定的5天有薪法定假日,有薪人員出勤一天按三天計算薪資。特規定如下:
元 旦: 一月一日 1天
春 節: 臘月三十、正月初一、初二 3天
勞 動 節: 五月一日 1天
國 慶 節: 十月一日 1天
以上妥否,懇請批示!
申請人:
申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