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生活常識>

交通安全常識歸納總結

學問君 人氣:2.52W

一、步行安全常識

交通安全常識歸納總結

1、步行時,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透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信號時,禁止透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透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透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11、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12、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 乘車安全常識

1、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2、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3、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4、乘車過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5、不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汽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6、不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違禁物品乘車。

7、所乘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要聽從司售人員指揮。

8、所乘車輛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車門方向涌動。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按順序上下車。

9、上車後,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擁擠。

10、乘車過程中,不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向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三、騎車安全常識

1、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三、交通事故逃生常識

1、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車輛中時,可擊碎車窗玻璃逃生。

2、從所乘車輛中逃出後,要遠離事故發生地點,防止因車輛着火、爆炸而造成的傷害。

3、逃生後要迅速報警或攔截車輛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員。

4、所乘車輛着火時,應先防止吸入煙氣窒息,再設法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