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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自檢自查報告範文(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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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荏苒,光陰似箭,辛苦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回想這段時間以來的工作詳情,有收穫也有不足,是時候仔細地寫一份自查報告了。相信大家又在爲寫自查報告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低保自檢自查報告範文(精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低保自檢自查報告範文(精選3篇)

低保自檢自查報告1

根據市、縣城鄉低保規範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和動員大會精神,我鄉結合自己實際及早着手,有計劃、有安排、有部署,積極開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糾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及時部署

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是從制度上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特別是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力等生活常年困難的低收入羣體)的重要途徑,體現了黨和政府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對推進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解決困難羣衆生活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我鄉領導高度重視農村低保工作,把農村低保工作當作關係羣衆疾苦,維護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來抓,爲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鄉上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柴桂華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鄉長孟肇偉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成員有財政、計生辦、婦聯、綜治、司法、民政相關負責人組成,並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部署,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部署自查自糾各階段工作任務。

二、加強宣傳,明確責任

爲加強農村低保工作的輿論監督,根據《全縣低保規範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30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了宣傳,把中央和省、市出臺的政策透過固定標語、公示欄廣爲宣傳,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時設立了舉報投訴電話,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訪即查,查實即糾,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三、認真自查,及時糾正

我鄉農村低保工作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組織實施,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監督管理,按照評審程序化、公示規範化、發放社會化、監督多元化、建檔標準化和管理動態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實行以戶爲單位的銀行存摺“一折統”社會化發放,保障了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確保了農村低保制度的順利實施。20××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2.6萬元,月人均補差4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5人,發放五保金6.9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20××年,我鄉共有農村低保對象234人,年發放低保金18.3萬元,月人均補差65元;全鄉共有五保對象23人,發放五保金6.4萬元,月人均補差231元。

四、存在問題

1、部分特困戶入戶調查時隱瞞了隱形的收入給低保戶的確定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2、低保對象評定不符合規定。個別村在評定農村低保對象中存在“抽人保”現象。

3、整個社會對低保工作的認識存在一定的差別。即“低保終身制”。給低保動態管理帶來了阻礙。

4、部分低保戶“等、靠、要”思想嚴重,缺少生產自救意識養成了他們的懶漢作風。

五、下一步計劃

根據《全縣低保規範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永民字[20××]30號)檔案精神,我鄉計劃於6月中旬對20××年以來農村低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一次“回頭看”。及時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整改,確保農村低保工作有序開展。

低保自檢自查報告2

爲維護廣大困難羣衆的切身利益,着力解決我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問題,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機制,根據《XX縣關於對20xx年上半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進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自查自糾工作方案》,我鄉組織幹部對本鄉低保工作開展檢查,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鄉20xx年第二季度有592戶2067人享受低保,其中雙蘇村105戶360人,板蘭村116戶440人,三合村xx9戶484人,全洞村119戶368人,深洞村xx3戶415人。檢查組檢查的內容包括家庭人口與實際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無低保證、低儲存摺是否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評議記錄、公示記錄、羣衆來訪記錄和村民小組評議記錄等情況,追回私家車主及死亡人員領取的低保資金。

二、城鄉低保檢查情況:

1.檢查組抽檢了雙蘇村拉牙、拉仇、六幹、蘇幫、蘇祥、弄合六個村民小組54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低保戶家庭人口與上報的低保花名冊人口相同,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儲存摺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但存在部分低保戶一戶持證多戶享受現象,其中蘇幫隊的覃大樂戶將低保金分給覃定豪1人,六幹隊的何遠標戶將低保金分給何厚兵2人,弄合隊的劉美新戶將低保金分給劉乜波1人。低保農戶反映,他們瞭解低保金不允許平分的政策,現將低保金分給其他戶是因爲村裏或者小隊安排,不得已而爲之。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羣衆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2.檢查組抽檢板蘭村當馬、拉岜、牙一、牙二、牙三、江洞、弄懷、六上、六下九個村民小組58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儲存摺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無平均分配現象,存在部分保人不保戶現象,即上報低保花名冊家庭人口少於實際家庭人口現象,其中當馬隊鄧明科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3人;孔慶高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4人;鄧民敬戶家庭人口7人,上報4人;牙一隊韋紅克戶家庭人口6人,上報5人。另外,板蘭村牙一、牙二、牙三三個村民小組低保戶由隊長自定,沒有召開村民小組會議評議,導致個別生活較寬裕農戶享受低保,羣衆意見較大。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羣衆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3.檢查組抽檢三合村戈牙、戈立、戈慶、下寧、紅衛、弄秀、上戈六、下戈六八個村民小組62戶低保戶,檢查發現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部分低保戶一戶持證多戶享受,如戈牙隊廖克雄戶將低保金分給覃森慶2人,上戈六韋廷雄將低保金分給韋乜虎1人、韋朝幹1人。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公示記錄、羣衆來訪記錄和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4.檢查組抽檢全洞村達面、弄牙、弄林、全洞、可雄、弄汝6個村民小組58戶低保戶,檢查發現該村部分低保戶無低保證,低儲存摺全部由低保戶保管,低保金無平均分配現象,存在上報低保花名冊家庭人口少於實際家庭人口現象,其中達面隊蘭秀山戶家庭人口4人,上報2人;羅必發戶家庭人口6人,上報2人;羅必豐戶家庭人口5人,上報4人;羅海烈戶家庭人口4人,上報3人;可雄隊蘭戰戶家庭人口5人,上報4人。村部有低保評議記錄,無公示記錄、羣衆來訪記錄、村民小組評議記錄。

5.檢查組抽檢深洞村板槐、表幫、弄結3個村民小組26戶低保戶,除開個別低保戶無低保證,未發現其他問題,但是檢查範圍未達到自糾自查方案要求,村部材料檢查表格未填寫。

三、私家車主和死亡人員領取低保資金追回情況:

我鄉20xx年至20xx年私家車主領取低保的`有3戶,涉及金額xx084元,追回0元。3戶戶主營運的柳微車是與親戚借款或由親戚擔保向銀行貸款所購買,且家庭比較困難,非富裕戶享受低保,無力退回低保金。死亡人員領取低保的有18戶,涉及金額4864元,追回150元,多戶家庭雖承認應該退回多領取的低保金,但因實際經濟困難無力退回。

四、整改情況:

針對低保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經工作領導小組商議,對“掛戶保”低保戶給予警告教育,責令停止一戶上報多戶享受低保金行爲,同時對該隊農戶進行入戶調查,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給予辦理低保申請手續;屬於“保人不保戶”的低保戶執戶口薄到民政辦辦理添加家庭成員手續,實現“全戶保”;對一切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人情保”、“關係保”堅決停保;同時督促各村委完善村部材料。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有效保障了困難羣衆的利益。

低保自檢自查報告3

農村低保工作是當前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羣體基本生存權的一項根本措施,也是國家惠農政策的一項具體體現。爲做好這項工作,我局付諸了諸多的努力,使得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始終走在健康、高速發展的大道上。

一、農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況

自20xx年我縣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大幅改善了我縣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條件。截止**年底,我縣在冊的農村低保對象有**戶**人,佔我縣農業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貧**人,因殘致貧**人,因喪失勞動能力致貧**人,因其他原因致貧**人。目前我縣農村低保的保障標準爲**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20xx年,我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別由省級財政安排**萬元,市級財政安排**萬元,本縣財政安排**萬元,當年支出低保金**萬元。三年來,省級財政累積補助我縣**萬元,市級財政累計補助**萬元, 本縣財政累積安排**萬元資金;累積支出低保金**萬元。

二、農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透過三年的努力工作,我縣農村低保的各項制度、措施不斷完善,保障機制不斷健全,將全縣最困難的羣衆都納入了保障範圍,達到了“應保盡保”的目標。實行動態管理,使低保對象有進有出,切實做到了保障最困難羣衆的任務。按時撥發保障金,讓低保對象能夠及時拿到手中,維持好保障對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爲使低保工作實行規範化管理,切實保障困難羣衆基本生活,我縣結合國家、省市關於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關政策、檔案,制定了出臺《**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對保障金的管理實行專項管理、專項覈算、專款專用。

第二、爲加強低保資金管理,我縣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門審覈批准、財政部門覈撥資金、金融機構發放的三位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髮放監管體系,實現了保障金社會化發放,既方便了低保對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資金的現象發生,確保了低保資金按時足額到位。20xx年,我縣低保工作認真按照相關低保政策,有序開展,實現了農村低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和按時足額發放。全年新增了**人,試的保障對象由原來的**人增加到了**人,將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羣衆全部納入,將生活條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絕錯保、漏保現象,做到了“應保盡保”下的“應退則退”。切實將保障金髮到最需要的困難羣衆手裏,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農村低保工作中的問題

(一)操作行爲欠規範,工作不夠細緻。一是基於農村家庭收入的測算相當困難,基本上還是以評議爲主,這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二是公示操作無實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結合村務公開在村委會進行,有的村民組距離村委會較遠,對公示並不知曉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開村兩委會存在沒有村民代表參加的現象;四是仍然有個別低保對象與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傳工作不到位,主導思想需端正。我縣農村困難羣衆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況,導致了他們不能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層幹部服務意識不夠端正,責任心不夠強,這也導致了農村低保政策在羣衆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產生曲解:很多羣衆認爲只要年老或是身帶殘疾便可以領取低保。

(三)基層人員少,部門配合力度不夠。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個浩大的複雜工程,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僅僅依靠民政部門去動員組織落實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基層民政辦力量薄弱。現在各鎮民政辦一般只有兩個人,要管理優撫對象、救災救濟、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城鎮低保、農村孤兒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務對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臨時性、突發性、協調性等工作,導致工作開展難以有效滿足羣衆的需要。

(四)低保對象界定缺乏統一的可操作性規範。在發放農村低保指標時,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實際操作中也是一個難題。隨着“應保盡保”的落實,保障面的進一步擴大,除了帶有共性的銀行存款無法查實、務工收入及隱性就業、彈性就業收入難於覈實外,農村低保對象的飼養收入、農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難做到絕對準確,從外表看也很難分辨貧富差距,因病返貧、子女求學返貧的情況也很難精確統計。這些現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確定低保對象時對農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審覈手段,導致了在實際執行時尺度把握無法統一的問題。

四、對農村低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一,農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樣,要想持續協調發展,必須在規範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開展城市低保工作,農村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城鄉臨時救助、五保供養、敬老院等工作也屬於其負責,這一名稱和定位已遠不能適應社會救助工作的持續發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着政府救助的職能,但目前依然爲事業單位。由於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應當看到,隨着羣衆的法制意識不斷增強,政府公共管理人員依法行政是法制社會的必然要求。在實際工作中,低保所落實各項低保政策,如監督、檢查等都會有許多矛盾不好解決,所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滯緩了農村低保的規範化、法制化進程。

第二,要繼續建立健全農村低保,使之不斷呈良性發展。基層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問題,所以,鄉鎮須有專人負責低保工作,並要加強低保業務培訓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網絡才能保證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幫助最貧困的羣衆,讓保障金切實發到最需要的羣衆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