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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社保轉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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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具參保繳費憑證。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原參保地開據的《參保繳費憑證》,填寫《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辭職後社保轉移流程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辭職後社保轉移流程

一、辭職後社保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如果跨省就業,那麼就需要辦理社保轉移手續。以下就是具體的辦理流程:

1、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社保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由參保人或用人單位提出。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覈轉移申請,符合條件則向參保人員原社保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不符合條件的,會告訴申請人或申請單位。

3、原社保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接到同意接收函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接到社保關係和資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算手續,同時會將具體情況通知參保人或用人單位。

二、社保轉移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