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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山西醫療保險報銷報銷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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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近日出臺新政提高城鎮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平均報銷比例普升10%,最高報銷額平均提高3萬元以上。同時,職工醫保個人帳戶支付範圍進一步擴大。

關於山西醫療保險報銷報銷資訊

具體調整爲:最高報銷限額及支付比例提高。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最高報銷限額,分別從原來的20萬元、7萬元提高到23萬元、10萬元。同時,在醫保統籌基金起付線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參保人員在一類、二類、三類及以下收費標準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分別報銷75%、85%、90%,平均報銷比例由原來的73%提高到83%;居民醫保分別報銷60%、70%、85%,平均報銷比例由原來的60%提高到70%。

起付線標準降低。參保人員在一類、二類、三類及以下收費標準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職工醫保統籌基金起付線標準分別爲800元、500元、300元,比調整前降低了7.6個百分點。

擴大支付範圍。將9項醫療康復項目、14種門診大額疾病病種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同時,擴大職工醫保個人帳戶支付範圍。如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家用醫療器械,以及爲其家庭成員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納的費用,都可以使用醫保卡支付。

補助標準提高。今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的補助標準由人均不低於120元提高到不低於200元;低保戶、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歲以上老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則全部由政府補貼。

該省還調整了診療項目和乙類藥品自付比例,將參保人員住院期間使用醫保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的.自付比例降至10%,將參保患者使用乙類藥品的自付比例降至5%,分別比原來降低了5個百分點。

這幾天,透過本報的連續報道,小白鶴的病情被廣大讀者所知,也牽動了大家的心。實際上,在政府醫療保障制度層面,無論是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還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都有關於大病報銷的設計。3月27日,本報記者就此走訪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等單位,爲讀者詳解大病醫保報銷流程。

在山西省,城鎮職業人羣被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非從業人員(包括大中小學生等)被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兩項社會保險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農村居民則被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山西省衛生部門管理。近幾年,山西省持續提高以上3種醫保制度的報銷水平,減輕參保、參合人員醫療負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早在2011年,山西省就發出專門通知明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年最高報銷額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以上,不低於23萬元,其中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提高到6萬元以上,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最高報銷限額提高到17萬元以上;同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年最高報銷限額提高到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於5萬元。“實際操作中,不少地市已經超過了省裏規定的這個最低標準,很多地市還在城鎮居民醫保基礎上開展了大病補充保險,進一步減輕了參保人員的醫療負擔。”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

與此同時,省衛生廳也在不斷提高新農合年最高報銷額度。省衛生廳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年底,新農合曾先後5次增加財政補助,年最高報銷限額由3萬元提高到10萬元以上。其中,2013年年最高報銷額度提高到15萬元。同時,全省農民大病醫保新增14個病種,擴大至20種。目前,山西省許多地方建立了大病醫保制度,大病報銷在不同醫保制度都有體現,不過,地區間制度有差異,待遇水平也不平衡。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山西省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實行的是市級統籌,這就意味着具體的醫保操作辦法、報銷標準,要以各地市爲準。省衛生廳管理的新農合情況類似。

那麼,納入醫保制度的大病有哪些?

病種:城鄉報銷大病有差異

以太原市爲例,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關於大病的政策有所不同。

首先,大病是個相對概念。“花費數千元看一場病,可能對於一個低收入家庭而言,就是一場大病。”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而太原市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概念上的大病,則是根據國家有關標準確定的,目前有30種,包括血友病、慢性白血病、肺源性心臟病、惡性腫瘤晚期術後化療等。(標準見附表)

記者還了解到,納入太原市新農合報銷的大病,目前有20種,分別是兒童先心病、兒童急性白血病、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肺結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和脣齶裂。

對於大病報銷而言,3種醫保制度報銷情況大同小異。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以太原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爲例,介紹了大病報銷政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有成年人,也有兒童等未成年人。”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這兩類人在大病報銷時,既有共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共同點在於,所有參保的白血病患者住院(一般是三甲醫院)後,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先要經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符合政策的醫療費,年最高報銷額度爲6萬元。如果參保人員年報銷額度超過6萬元,再透過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報銷,符合政策的醫療費年最高報銷限額爲14萬元。兩項相加,年最高報銷20萬元。“特殊之處在於,如果是未成年人,包括大學生、新生兒在內,白血病報銷則不封頂。”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但需要符合規定條件:第一診斷爲標危或中危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以及第一診斷爲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同時就醫必須在指定的3家權威醫院進行,即省兒童醫院、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省腫瘤醫院。未成年人,包括大學生、新生兒在內患先天性房間隔缺損、先天性室間隔缺損、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先天性肺動脈瓣狹窄病,也可享受報銷不封頂的待遇。

另外,該負責人表示,大病住院治療後,有的需要持續進行門診治療,比如白血病、尿毒症等。“這些大病的報銷,則還需要透過門診大病報銷的方式進行。”(標準見附表)

住院醫療費用之外,便是門診醫療費用。要順利報銷門診醫療費用,需要按照規定時間申請報銷,肝硬化等23種病門診報銷一年有兩次申請機會,白血病等7種病則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請機會。

申請肝硬化等23種病的門診報銷,參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及申報病種所需材料於每年5月、11月到規定的定點醫院醫保科填寫相關表格進行初審;定點醫院將初審合格參保居民資訊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覈。最終審覈合格的參保居民由各城鎮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組織發放《太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蓋章後生效,從7月、1月開始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

申請白血病等7種病的門診報銷,則需要參保居民持本人基本醫療保險診療手冊,攜帶申請病種所需材料於每季度末到選擇的首診醫院醫保科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填寫相關表格。對符合規定的門診慢性病患者發放《太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醫療證》,並按照相應的時間享受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