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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積金2015新變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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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職工可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

南京住房公積金2015新變化解讀

南京近日出臺新政: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以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南京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人表示,實現逐月還貸後,每月自動扣款,減輕繳存職工還款壓力。3月1日起,當地開始接受相關申請,5月1日起正式執行。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一新二舊”共三種提取公積金還貸的方式,分別是逐月提取還商貸、逐年提取還貸和提取一次性還款,其中逐月提取還商貸是首次提出,其它兩種還貸方式此前已經執行。

據瞭解,申請逐月提取還商貸者需符合的條件是:所歸還的貸款是在南京公積金中心業務承辦銀行所辦理的,且貸款本息尚未結清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但有兩種情況不能辦理此項業務,一是申請人名下尚有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二是其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已全部結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