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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養老保險補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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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爲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下面是小編帶來的貴州省養老保險補繳辦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貴州省養老保險補繳辦法

爲解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人員因個人帳戶無積累或積累較少,導致的養老金水平偏低問題,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決定,允許待遇享受人員一次性補繳參保費,增加個人帳戶積累,提高待遇水平,具體辦法如下:

一、補繳對象:從2016年7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人員或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正在辦理待遇領取人員可以自願一次性補繳參保費。

二、補繳期限:從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7月1日止。正在辦理待遇人員按規定需補繳的,補繳完畢後仍可自願選擇一次性補繳參保費。

三、補繳檔次:補繳檔次分爲5000元、10000元、15000元、20000元、25000元、30000元六個檔次,個人自主選擇補繳檔次。

四、待遇計發。個人補繳費用全部計入個人帳戶,待遇按照《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黔府發〔2014〕20號)文有關規定計發和繼承,並與原個人帳戶養老金合併發放。個人補繳待遇從補繳次月起享受。

五、補繳程序。有一次性補繳意願的參保人員,可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社保卡等身份證明向鄉鎮人社中心申請辦理一次性補繳業務。鄉鎮經辦人員在系統內核實申請人符合補繳條件後,打印含有參保人員相關資訊的《待遇人員一次性補繳申請及繳費通知單》(以下簡稱《申請繳費通知單》詳見附表),申請人填寫《申請繳費通知單》、選擇繳費檔次、簽字或蓋手印後,執《申請繳費通知單》到指定銀行網點繳費入賬,將《申請繳費通知單》及銀行繳費憑證交回社保中心領取專用收據。鄉鎮經辦人員在系統內做繳費到帳並向縣級經辦機構提出待遇覈定申請,縣級經辦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審覈並覈定待遇,並保證申請人在完成繳費的次月按重新覈定後的待遇享受待遇。

鄉鎮(街道)、村(社區)經辦人員要充分利用生存認證等時機,加大宣傳力度,主動上門服務,爲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申請、補繳提供便利。要嚴格執行保費收繳有關規定,經辦人員不得收取現金保費。

六、本次補繳人員不計算繳費年限。

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積極引導廣大待遇享受人員緊緊抓住一次性補繳參保費的契機,選擇高標準繳費,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

附件:

《關於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人員一次性補繳參保費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2009年,新農保制度啓動試點,2011年城居保制度啓動試點,2012年兩項制度同步實現了全覆蓋,2014年兩項制度並軌整合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根據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際情況,我們起草了《關於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人員一次性補繳參保費的通知》。現將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覆蓋面穩步增長,截止至2016年4月底,參保人數爲1671.85萬人,60週歲以上享受待遇人數爲460.22萬人。參保擴面情況連續四年位居全國前列,新增參保人數平均佔全國20%。2015年我省獲取中央補助轉移支付資金爲40.76億元,2016年已提前獲得36.42億元,2009年至今,共獲取中央補助轉移支付達到173.23億元。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但制度建立時間較短,個人帳戶積累額較少,存在着養老待遇和繳費水平偏低的問題。

(一)養老待遇偏低。一是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較大。2015年,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平均水平爲每月117元(其中基礎養老金爲108元),我省爲83元,在全國排名最低。二是基礎養老金偏低。2009年以來,國家規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爲每人每月55元,2014年7月首次調整爲70元,省級財政沒有增加基礎養老金(全國僅有貴州、安徽、黑龍江三省未增加)。三是個人帳戶養老金偏低。2013年爲每月3.57元,2014年爲4.78元,2015年爲7.4元(全國爲9元)。

(二)個人繳費水平較低。一是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較大。2015年全國平均繳費水平接近230元,我省爲123.86元。二是2009年至今確定的最低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100元,從未調整,當年的最低繳費標準佔農民人均純收入(3005元)的3.33%,到2015年最低繳費標準僅佔農民人均純收入(7387元)的1.35%。三是2015年絕大多數參保人員選擇最低的繳費檔次,繳納100元檔次的比例爲95.8%。

二、解決問題的辦法及建議

爲了解決養老待遇和繳費水平偏低問題,結合我省實際,建議採取三個措施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增加保障能力,一是待遇享受人員可以一次性補繳參保費,直接提高其養老待遇;二是建立兩個機制——長期繳費激勵補助機制和獎補結合的工作經費激勵補助機制,引導參保人員早參保、多繳費、不斷保來增加個人帳戶積累和對縣、鄉兩級經辦機構完成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質量進行評先選優,從而提高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和提升經辦管理質量,目前後兩項建立激勵機制的政策已完成起草工作並徵求了省財政廳和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內的意見,待整理後另行上報。

三、待遇享受人員補繳參保費的必要性。

(一)是我省“十三五”期間“大扶貧”戰略攻堅的抓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1號)中“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制,引導參保人員選擇較高檔次繳費”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廳字[2016]4號)中“加快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的精神。我們擬定待遇享受人員一次性補繳參保費的目的是增加個人帳戶積累,解決待遇享受人員因個人帳戶無積累或積累較少,導致的養老金水平偏低問題,最終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

截止到2015年底,我省尚有493萬農村貧困人口,作爲全國貧困人口最多、貧困面積最大、貧困程度最深的省,十三五期間,如何確保493萬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待遇是一個途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中60週歲以上享受待遇人數有460.22萬人,他們目前每年至少領取840元養老金,如果提高其養老待遇,將改善困難城鄉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既是十三五期間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強有力的抓手,也是我省與全國同步實現小康戰略的抓手。

(二)是制度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十三五”期間,“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劃”,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只有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個人和國家權責相適宜、待遇支付上基礎養老金與個人帳戶養老金相結合,才能支援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保障制度。因而提高參保人員待遇水平,是制度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四、待遇享受人員補繳參保費政策的主要內容

擬從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採取自願原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人員或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正在辦理待遇領取人員可一次性補繳參保費;補繳檔次分爲5000元(每月可增加36元)、10000元(每月可增加72元)、15000元(每月可增加108元)、20000元(每月可增加144元)、25000元(每月可增加180元)、30000元(每月可增加216元)六個檔次,個人自主選擇一次性繳納;個人補繳費用全部計入個人帳戶,待遇按照《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黔府發〔2014〕20號)文有關規定計發和繼承,並與原個人帳戶養老金合併發放。

五、待遇享受人員補繳參保費徵求意見過程及採納情況

我們將擬定的《關於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人員一次性補繳參保費的通知》分三個渠道徵求意見:一是召開了市(州),部分縣、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員徵求意見座談會,書面徵求了各地意見,並對相關意見進行梳理。採納情況如下:

1、黔東南州、黔南州、遵義市建議補繳額度分爲六個檔次,分別是5000元、10000元、15000元、20000元、25000元、30000元,參保人員自主選擇一個補繳檔次,確定後一次性繳納。

2、黔南州、黔西南州建議這項補繳政策要有時間限制,不可成爲長期政策,執行時間定爲兩年爲宜。

二是將擬定的`待遇享受人員一次性補繳參保費的辦法與省政府辦公廳溝通,他們無意見,建議我們以廳名義發文。

三是將擬定《補繳通知》主要內容與部農保司領導進行了溝通,他們表示雖然外省沒有先例,但此項工作農保司不表示反對。

六、待遇享受人員補繳參保費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支付情況

(一)預計需個人帳戶基金支付人數。

據統計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平均壽命爲75.16歲,即從60歲開始共領取待遇182個月,較制度設定的139個月(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辦法爲:每人每月標準按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計發)多出43個月。若開放補繳渠道,參保人員選擇5000元至30000元六個檔次補繳,則每月淨增加待遇水平爲36元至215.8元。按照平均餘命182個月的情況計算,額外的43個月共需個人帳戶基金繼續支付1584元/人至9279.4元/人。

2015年底我省共有456萬享受待遇人員,根據平均壽命推算,需要個人帳戶基金在139個月後繼續支付的人員區間爲60歲至63歲,據統計2015年底符合條件人數爲118.2萬人,具體情況如下:

據統計我省每年新增領取待遇人員約爲24萬人,若允許待遇領取人員補繳至2017年底,則2016年及2017年兩年新增48萬人需在未來的139個月後進行個人帳戶基金支出。據統計60-71歲期間死亡比例爲3.98%,初步測算需要個人帳戶基金支付人員有159.6萬人[(118.2+48)*(1-3.98%)]。

初步估計參加補繳參保費的人員有20%,則未來需要個人帳戶基金支付人員有31.9萬人(159.6*20%)。

(二)預計需個人帳戶基金支付金額。

根據支付人數測算,基金繼續支付金額共需4.93億元(5000元檔次補繳)至29.6億元(30000元檔次補繳)。預計每年基金繼續支付金額爲1.38億元(5000元檔次補繳)至8.26億元(30000元檔次補繳),共支付43個月。

(三)目前個人帳戶基金收支情況。

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2012年至2015年收支情況見下表:整體收支逐年增加。就收支平均情況來看,個人帳戶基金收支比約爲10:1。截止2015年底個人帳戶基金累計結餘62.6998億元,預計從2016年起139個月後,將會達到188.57億元(平均每年結餘*139/12+62.6998),個人帳戶基金將足以支撐支付金額。

養老保險有哪些:

城市有:

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個人儲蓄養老保險

農村有: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除此之外還有商業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不是商業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在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建立的、旨在提高職工退休後生活水平、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進行重要補充的一種養老保險形式,是基本養老保險的一個補充。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以在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國家政策指導下,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爲本單位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金之外的補充養老金。有的地區社會保險部門專門辦理此項業務。它的主要特徵是同企業經濟效益掛鉤,效益好時多補充,效益不好時少補充或不補充。補充養老保險強調效益,企業有充分的自主權。 補充養老保險的存儲額,全部歸屬職工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