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我們知道失業人員累計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或累計不滿一年但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可領取失業保險金。下面小編爲你整理的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年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徵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2017年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爲職工開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2、用人單位告知失業職工失業保險相關待遇及權利;
3、失業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失業保險管理中心,並提出失業保險金申請;
4、失業保險管理中心對材料進行審覈,審覈透過後受理;
5、失業保險管理中心爲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領取憑證;
6、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管理中心發放憑證到指定銀行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