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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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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近期對“購買自住住房”等十三類情形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具體流程進行了最新梳理修訂,細化公佈了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件、頻次、額度等問題,形成了一本“便民手冊”,市民在辦理各項提取業務之前,可隨時登陸該中心官網查詢辦理流程,備齊要件手續,一站辦結。下面是本站小編收集的一些資料,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蘭州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異地購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異地購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一直是市民諮詢量較大的問題,此次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網上對提取範圍、申請資料、提取時限、備註情況等各個細節作了詳細解釋,方便繳存職工“一站辦結”少跑腿。

在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的職工本人或配偶,若在蘭州地區以外購買了住房,可同時提取購房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兩人的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房款總額。在提取時限上,若以購房合同爲要件的`,以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同時生效日期爲準,兩年內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兩次;以《房屋所有權證》爲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發證日期、契稅完稅發票日期任一日期爲準,一年內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異地購房的繳存職工,辦理提取業務時,須準備好以下要件:單位介紹信、身份證(職工異地所購房屋在配偶名下的,應同時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

若所購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能夠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網站查詢的購房合同、不低於購房總價20%的首付款憑證,購房合同不能上網查詢的不予辦理;所購房屋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銷售發票、契稅完稅發票,並現場簽署《購房行爲承諾》。

對於本市各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在本單位自有土地上建設住宅樓,做爲專家、教師公寓,採取以租代售的方式向職工提供住房的情形,此次修訂版提取業務操作規程明確,可以給購房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同時,公共租賃住房按以租代售方式租賃的,也可比照此情形執行。

與其他情形下提取公積金的要求略顯不同的是,職工在此情形下提取公積金,實行備案制度,即由建設單位向管理中心提供該項目的建設資料做提取備案,購房職工再辦理提取手續。辦理時,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以租房協議和交款票據同時生效之日起,兩年內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兩次。

 關於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頻次,新修訂版對多種情形作了詳細解釋:

一、職工符合多項提取住房公積金情形的,一次只能以一種情形提出申請,原則上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二、符合銷戶提取情形,且本人沒有償還本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責任的,可以在任意時間辦理,不受當年提取次數限制;

三、職工如果在符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需要支付房租”或“用於家庭自有住房的其他住房消費的”、“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等3種情形當年提取過一次住房公積金後,再發生“購買自住住房”情形時,可以在當年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四、職工如果符合“職工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情形的,可以不受當年是否以其他情形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限制,在帳戶餘額允許的情況下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