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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政策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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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生育保險作爲社會基本保障,一直以來都屬於大險種之一。而人們在辦理生育保險的過程中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疑問,成爲辦理生育保險的阻礙。下面將列舉有關生育保險的問題,希望能爲您解惑釋疑。

生育保險政策問答

1、職工符合什麼條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具備下列條件的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⑴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⑵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併爲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是指職工分娩前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的。

2、女職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產假?

⑴生育順產的爲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⑵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爲15天;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爲20天;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爲30天;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爲42天。

3、參保女職工分娩如何選擇醫院?

參保女職工分娩,可在本人選定的中、晚期妊娠檢查定點醫療機構分娩,也可選擇其他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分娩。生育診療費由定點醫療機構與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每月結算一次。

4、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可享受哪些生育保險待遇?

⑴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其生育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按照我市生育保險辦法確定的生育保險醫療費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

⑵參保單位的男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絕育及絕育術後的.復通手術等)及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發生的診療費,符合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予以支付。

5、參保職工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住院需要攜帶哪些資料?費用如何結算?

職工生育的,由本人持勞動和社會保障卡、居民身份證和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施行流產、引產等計劃生育手術的,由本人持勞動和社會保障卡、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和所在單位出具的《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計劃生育手術證明信》,到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進行生育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確認。

在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發生的需由生育保險基金負擔的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生育保險協議服務機構直接結算,超出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和支付標準的部分由個人負擔。

6、單位欠繳生育保險費,職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欠繳生育保險費的單位職工,在欠繳期間發生的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由單位負擔。生育保險定點服務機構應按參保職工享有的診療項目診療和收費,並製作《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診療費結算單》,由職工交由單位保管。欠繳單位整體補齊生育保險費後,按規定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

7、長期駐外地工作人員、探親或准假等外出人員如何享受生育醫療待遇?

參加本市生育保險但長期駐外地工作人員、探親或准假等外出人員,到本級統籌區域外醫院進行統籌項目及支付標準範圍內項目診療或生育時,參保職工應持本人申請、單位出具的外地診療或生育證明、社保卡、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到各區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診手續,並領取異地診療介紹信。由接診醫院按要求填寫並蓋章,參保職工持上述診療介紹信和醫院開具的費用收據到單位繳費所在區的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報銷。其中,患妊娠併發症或產時併發症的,還應出具診療或出院小結、雙處方、費用明細單等。

8、女職工申領生育津貼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女職工申領生育津貼時需提供本人勞動和社會保障卡、居民身份證和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單位簽章的《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參保單位生育津貼審批表》,職工本人在本市銀行的結算戶賬號(其中:市內四區企業職工提供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的帳戶均可,其他區職工按各區要求提供),委託他人辦理的,提供經辦人身份證件。

9、男職工申領生育補助金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男職工申領生育補助金時需提供男職工本人社保卡、身份證、《結婚證》、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無工作單位證明(或《失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包括封面))、《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男職工本人在本市銀行開設的個人結算戶賬號、分娩方式證明(蓋醫院公章)、經辦人身份證件;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提供相關醫學證明(註明妊娠月份及流產原因)。

在辦理生育保險之前,可向相關保險公司詳細諮詢,以促使生育保險順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