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個人帳戶是根據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而設立的、專門用於存儲參保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和用人單位繳費中按一定比例劃入的資金,記錄醫療消費情況的專用帳戶。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蘇州新生兒醫保辦理需要哪些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蘇州新生兒醫保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蘇州辦理新生兒醫保需要新生兒戶口簿。
需要注意:
1、新出生的嬰兒,父母必須於申報其戶口後、出生3個月內,在國家法定工作日辦理當年度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每月25日前繳費到賬,次月起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2、每年9月至11月辦理下一結算年度(1月至12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材料齊全,符合條件,即時可予辦結。
門診待遇
在市區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每一結算年度在1000元限額內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65%的比例結付。
住院待遇
1、每次住院起付標準以內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每次住院起付標準爲500元。
2、起付線以上至4萬元(含)的部分醫保基金結付75%;
3、4萬元以上至10萬元的部分醫保基金結付80%;
4、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醫保基金結付90%。
門診特定項目醫療待遇
參保人員患有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鬱症、伴有精神病症狀的躁狂症、雙相情感障礙症、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精神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或患尿毒症透析,惡性腫瘤化療放療,器官移植後抗排異藥物治療,兒童苯丙酮尿症,可在按規定辦妥門診特定項目診斷認定和登記確認手續後,享受相應門診特定項目待遇。
大病保險待遇
1、年度內發生的自負費用累計達到6000元的,大病保險支付800元,超過6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險分費用段按比例支付;
2、自負費用和合規自費費用合計超過2萬元的部分,大病保險分費用段按比例支付。
3、符合條件的實時救助人員,年度累計自負費用起付標準降低至3000元,各費用段支付比例各提高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