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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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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範本(精選5篇)

最新公司員工考勤制度1

第一條爲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審覈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爲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覈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繫。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最新公司員工考勤制度2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打卡工作的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每週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二、星期天爲休息日。

如平日或週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爲: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爲: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爲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爲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爲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爲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爲曠工。

八、加班

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最新公司員工考勤制度3

一、總則。

爲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勞務派遣工、臨時工)。

三、工作時間。

(一)公司員工每週實行五天工作制(週六、週日休息),每週工作時間爲40小時,每日實際工作時間爲8小時。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週工作時間。

(二)作息時間

1、其中老廠區作息時間爲: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進駐新廠作息時間調整爲: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爲午飯及崗前休息時間。

2、根據季節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上述作息時間可作相應調整,具體以人事行政部發布的專門通知爲準。

(三)其中經理級(含)以上人員(以20xx年6月10日後人力行政部發文統一任命爲準)、銷售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可不參加日常考勤打卡,且根據本職崗位需要參照以上作息時間靈活安排和確定工作時間,因此不得申請任何加班工資。

(四)司機及其他特殊崗位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作息時間限制。

(五)員工的工作出勤時間有特別規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時間爲12小時的,公司可根據其工作性質靈活安排好調休時間。其計算出勤小時數以月爲單位進行累計,由此產生加班時間參照公司統一標準計算加班工資。

(六)員工應按時上班,提倡適當提前到達工作崗位進行必要的工作準備。

(七)法定節假日,應根據公司工作需要,靈活安排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採取以考勤機記錄數據爲主,手工考勤記錄爲鋪的辦法。

各部門負責按月提報本部門所屬員工手工考勤記錄數據,人事行政部負責對照考勤機數據進行覈查。如數據覈查無誤,員工須在考勤數據中籤字確認,據此核發工資。

2、打卡次數:

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爲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刷卡:

員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機上刷卡考勤,全體在職員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日常管理,數據採集、增補考勤卡。考勤卡須妥善保管,遺失補辦需繳納30元/次的工本費。

4、簽到:

對於沒有刷卡設備的辦公場所,公司採取“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或簽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委託他人打卡考勤。一經發現,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罰款20 元/次,並通報批評。

6、員工原則上應先到公司報到後,方可外出公務,因意外或緊急事件無法按時上班者需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完善好出差手續,否則以遲到或曠工處理。

7、車間人員按公司淡季、旺季安排上班和調休時間,正常上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8、全體員工週六、週日到崗上班的,須照常打卡,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調休,填寫《調休單》,報人事行政部抵減加班天數。

五、異常出勤規定。

(一)遲到。

1、晚於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的,視爲遲到。每月累計遲到(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遲到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遲到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明知遲到造成了曠工,仍不到崗上班或未按領導指示到崗上班的,當月績效考覈工資下降爲零。

(二)早退。

1、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提前5分鐘以上離崗的,視爲早退。每月累計早退(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早退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早退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假已滿,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2、無故曠工半天,扣一日薪金;無故曠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無故曠工連續三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七天者,給予開除處理。

3、因工作需要,員工不服從合理的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一律視爲曠工。

(四)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按照事假結算工資。

(五)利用上班時間外出或者在崗做私事者,一經發現,按照20元/次進行扣薪。

(六)員工不能按時上班,須提前半小時通知部門負責人(科長/主任、部門經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未參加考勤打卡的處理:

1、因請假未打卡者,須提交相應的有效請假單據。

2、因外出辦事未打卡者,須提交部門負責人批准手續。

3、因其它原因未到公司打卡(除在辦公室已備案的請假、出差申請外)應在24小時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單》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在簽字處簡要說明原因,沒有證明的視同曠工。

(八)人事行政部負責落實考勤工作,每月初公佈一次上月考勤彙總數據。

六、請假管理規定。

請假類別:帶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八種類型。

(一)帶薪年假:

1、自20xx年6月10日起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一年可享受2天的帶薪年假。

2、帶薪年假最長累計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本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審覈後,報主管副總經理審覈,最終報總經理批准。

4、員工休年假須服從部門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門負責人靈活調控。任何員工在辦理年假手續前必須徵得上級領導的簽字同意,否則視爲曠工。

最新公司員工考勤制度4

爲了規範員工行爲,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後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後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後,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鍾時間爲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爲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籤卡確認(逾期無效),籤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籤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籤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並獲得批准,未獲得批准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爲準,並以此爲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十五、本規定自公佈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最新公司員工考勤制度5

爲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出勤:

①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 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綜合部覈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准,歸隊後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並扣發七天工資。

①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 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並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爲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