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的工作任務有哪些呢?社區工作職責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社區工作職責,歡迎閱讀參考!
居民委員會的任務
1、 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2、 辦理本居民地區居民事業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3、 調解民間糾紛;
4、 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5、 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所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
6、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所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居民委員會主任崗位職責
1、 主持居民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 主持召集居民會議或戶代表會議或居民小組代表會議;
3、 向居民會議或戶代表會議或居民小組代表會議報告工作;
4、 監督檢查本居民委員會各項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
5、 向街道辦事處以及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彙報工作,爭得對工作的`指導、支援和幫助;
6、 領導各專門工作委員會和居民小組長的工作;
7、 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
居民委員會副主任崗位職責
1、 協助居民委員會主任的工作;
2、 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
3、 向主任提出工作建議並且彙報自己分管工作的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