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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怎樣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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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加班不加班,員工和企業都有顧慮,也容易產生矛盾。企業害怕員工磨洋工,把8小時之內應該完成的工作拖到加班來完成;員工也害怕企業爲了節約成本,無償佔用自己的加班勞動,藉故不支付加班工資。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關於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的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和欣賞。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怎樣是最好?

相關案例分析

某製造型企業爲提高工作效率,決定嚴格控制加班,出臺了一項規定,要求需要加班的員工,必須在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下午6點前,把經過直屬領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負責人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沒有在規定時間提出申請的員工,即使實際上加了班,也視爲無效,不發給加班工資。此外,加班申請上需註明預計需要加班幾個小時,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規定出臺後,員工反應很激烈。大家提出三點疑問:

1、有些時候,加班是由於企業出現了突發狀況。誰能夠準確預計自己什麼時候要加班,需要加班多長時間呢?而一旦錯過申請時間,加班就變成無效勞動了。

2、加班申請首先需要直屬領導批准,但哪些加班能夠被批准,哪些不能,沒有一定的標準。

3、雖然公司對加班時間有監控制度,但漏洞很大,員工只要到時間來打卡就行了,至於實際上有沒有加班,神不知鬼不覺。這樣如何保證加班的公平性?

員工們認爲,公司出臺這個規定,就是變相逼員工不要加班,或者加了班也不發加班工資,因此怨氣較大,對公司的滿意度下降。

在快車提供的上述案例中,該企業的加班管理制度根本問題在於兩個字--粗糙,沒有針對具體對象、具體情況分門別類地給出管理辦法,眉毛鬍子一把抓,因此使員工感到了挫傷感。

法律快車編輯建議有類似情況的企業嘗試着作如下改進:

第一步,按加班情況的不同種類,實施不同的管理方案,不搞一刀切。

加班分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對製造型企業來說,工作日通常都是應急加班,如機器出現故障,需要緊急搶修,或生產線上有其他突發狀況。應急加班在實際加班的當天6點鐘之前提出申請即可。

週末和節假日加班屬於計劃性的,因此應當提前一段時間進行申請,以便企業提供門衛、保安、食堂等方面的配合。週末加班可於加班前最後一個星期五的下午6點前提交申請,而節假日則更是可以提前半個月就進行申請,因爲這類加班一般是設備的定期維護,是可以預期的,應當給企業一定的反應時間,部署準備工作。

第二步,針對不同的加班對象,實行不同的加班費發放政策。

管理人員一般不發放加班費,他們的加班補償通常以調休來表現。因爲管理人員的.工作彈性較大,可供自由支配的時間比一線工人多得多,通常情況下不需要加班。但該公司的規定中沒有體現出這一區別,管理人員和普通工人一視同仁。也就是說,管理人員和一線工人都可以領取加班費,這很容易引起一線工人的不平。

第三步,把監控重點從員工身上轉移到管理者身上來。

在原來的計劃中,加班員工是重點監控對象,加班內容需要上級批准,加班時長也要受到監督。其實,監控的重點恰恰應當落在管理人員身上,因爲他們手中握有對員工加班申請進行批准的權力,只有加強對他們的監控,設立批准申請的標準,才能保證加班的必要性和公平性。

企業管理的基礎是實現定員、定額管理,一個崗位上需要幾個員工、一個員工8小時產出多少,都應有科學、定量的分析。加班費的發放是有一定額度的,如果長期超過額度,增加了用工成本,說明定額不準,管理有漏洞,應當對管理者予以相應懲罰。

企業制定加班制度的出發點,不是爲了少發加班工資,而是爲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保護他們的身體健康,應當把這個信號傳遞給員工。相反,把員工作爲監控對象,會傷害到他們的感情,不利於工作效率和工作環境的穩定。

第四步,加強員工素質建設。

任何制度都是人定的,都有空子可鑽。如果有人鑽制度的空子,必然會影響其他人的工作情緒。因此,建議從企業文化建設入手,對員工進行必要的教育,提高員工的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

加班管理是員工管理中的基本問題,也是容易令勞資雙方產生矛盾的一個環節。如果處理好這類基本問題,企業的發展前景也能開拓更多,容納更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