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安居辦法1月1日起正式施行。傑出人才可申請免租金租住200平方米左右住房,國家級領軍人才每月可領4800元租房補貼,新入職且符合條件的本科生可領取6000元住房補貼備受關注的《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許多規定對人才頗有吸引力。
具體規定
本科以上 學歷、具有本市戶籍、本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且未租住公租房,同時符合“本科未滿30週歲、碩士未滿35週歲、博士未滿40週歲”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可以向辦理接收、調入或者引進手續的.人力資源部門申請發放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標準爲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
溫馨提示
新引進人才是指本市接收的應屆畢業生、新調入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新引進人才應當在引進審批檔案簽發之日起1年內提出租房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爲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如何申請
事項內容:申請人才安居租房補貼(高、中初級人才)
申請受理機關:
網上受理
(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紅荔西路蓮花大廈南面一樓業務辦理大廳。
諮詢電話:23913773、技術支援電話:23913767、投訴電話:83501492。)
決定機關: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申請條件
人才安居擴大試點單位(以下簡稱試點單位)的高中初級人才及其家庭成員(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請及領取補貼期間需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賃住房、週轉房、教師公寓等);
2.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享受過“孔雀計劃”政策;
3.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