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禁忌十七條1
1. 遲到。
2. 遲到,還表示原因是僱主給了錯誤的方向。
3. 穿着不整,或者不恰當。
5. 事前完全不知道公司的任何資訊,問:“你們是做什麼業務的?”
6. 回答問題總是用簡短的"yes"和"no"。
7. 沒有把自己的能力和僱主的需要聯繫起來。
8. 回答時缺乏主題,漫無邊際的亂侃。
9. 無精打采,好象對能不能得到工作缺乏熱情。
10.表現出一種不論做什麼都可以,只要有份工作就行的絕望。
11.叫錯對方(面試人員)的名字。
12.說以前僱主,同事或公司的壞話。
13.問面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