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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幸福生活的祕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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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生活幸福嗎?你知道幸福生活的祕訣又是什麼嗎?下面七大幸福生活的祕訣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七大幸福生活的祕訣

  

祕訣之一:很多幸福用錢是買不到的

幸福研究領域的最著名發現之一是,很多幸福是金錢買不來的,或者至少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麼多。經濟學家理查德•伊斯特林(Richard Easterlin)表示,部分原因在於,我們對於別人收入的關心程度,要遠遠超出對我們自己收入的關心。

對於那些最基本需求已得到滿足的人而言,只有當金錢可以帶來更高的社會地位時,纔會意味着更多幸福。要做到這一點很難,因爲其他人也逐漸變得更爲富有。不同地區的人們的對比羣組不同,舉例而言,那些生活在倫敦較富裕地區的人,每年或許得掙至少20萬英鎊,才能確保自己的處境遠遠強於多數其他倫敦人——即使是這樣的收入或許都不夠。

此外,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心理學家丹尼爾•卡納曼(Daniel Kahneman)表示,之所以說幸福與收入的關係較爲鬆散,一定程度上是因爲有證據表明,一般而言,更富有的人往往用更多時間從事不會帶來更大幸福感的活動,這些活動的緊張及壓力程度略高——例如工作、育兒和購物。相比之下,收入較低的人往往把更多時間花在幸福感十足的事情上,例如與朋友社交,以及休息和看電視等其它被動的娛樂活動。

然而,當有人提醒這些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考慮收入對幸福的影響時,他們在評估時往往更多地關注金錢的傳統潛在價值。由此得出了以下結論:富人的生活肯定遠比窮人幸福。

實際情況恰恰相反:窮人能夠——而且確實經常——比富人生活得更加幸福。

祕訣2:朋友比法拉利價更高

有多少錢才能讓我們感到幸福?這很難說,因爲收入對幸福的影響,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同事、鄰居和朋友們的收入。不過,一般而言,要說出需要多少錢,才能讓一個離羣索居的人和社交積極的人同樣幸福——既不多也不少——則要容易一些。

對於各種不可買賣的物品(比如友誼或婚姻帶來的樂趣),其價格的計算基於一個非常簡單的理念,它是由華威大學(University of Warwick)經濟學家安德魯•奧斯瓦德(Andrew Oswald)上世紀90年代初率先提出的。想象一下,一般來說,金錢會讓人幸福。再想象一下,那些每天都能看到朋友的人,要比那些離羣索居的人幸福得多。那麼,原則上講,我們有可能計算出還需要多少額外收入,才能恰好彌補社交生活匱乏給某人造成的損失。

例如,在英國,根據一種自行報告的7點幸福標準,收入增加1000英鎊,將令幸福感上升大約0.0007點。另一方面,更頻繁地會朋友,將令幸福感提升約0.161點。這意味着,用喜好交際的生活換取離羣索居的'生活,需要收入增加大約 0.161/0.0007英鎊,即每年23萬英鎊左右,略高於一輛熠熠生輝的法拉利新款612 Scaglietti。

祕訣3:中獎不會立刻讓人幸福

近期研究中最驚人的發現之一顯示:中獎贏得1000英鎊(或更多的錢)不會立刻讓你感到幸福。相反,中獎者需要2年的時間,才能開始享受自己的獎金。這與勞動所得對幸福感的影響形成了鮮明對比:加薪往往會給一個人的幸福感帶來一些立竿見影的改善(同樣,其效果並不像人們想象的那麼明顯)。但爲什麼要用2年時間才能感覺到中獎的喜悅呢?一種假設是,雖然傳統經濟理論通常認爲只要是錢,就沒什麼兩樣,但事實上,中獎贏得的1英鎊與掙到的1英鎊有所不同。

我與經濟學家安德魯•奧斯瓦爾德(Andrew Oswald)和雷納•溫克爾曼(Rainer Winkelmann)在彩票中獎者中,對“滯後應得感”進行了新的研究。研究發現,掙得的收入被認爲是本質上應得的,中獎得到的錢則不是。中獎者不會立刻認爲這些錢是自己完全應得的,因爲中獎會造成一種不必要的認知偏差——一個人頭腦中存在兩種矛盾想法的過程。中獎者認爲:“這錢讓我開心,但我不確信自己是否真的有權使用它們”。然而,隨着時間的流逝,中獎者可以說服自己,讓自己認爲這錢是自己應得的。憑經驗而論,認知偏差的逐步消失大約需要2年時間。有趣的是,我們在研究中還發現,在人們的心目中,透過不同方式獲得的收入份量不同:人們對獲贈和繼承收入的看法,與對工資與中獎收入的看法截然不同。

錢和錢也不是完全一樣的。

祕訣4:失業也無妨

失業是人生中最悲慘的經歷之一,比離婚更甚。這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原因:失業後會喪失穩定的收入來源。儘管如此,與有工作、但收入相同的人相比,失業者所報告的幸福度也明顯更低。失業的精神成本,一定程度上可以歸因於丟掉工作所造成的社會恥辱感和對自尊心的傷害。

不過,這個問題還有另外一面。雖然失業者和就業者的福祉都會因失業而降低——後者可能是因爲這造成了失業的預期——但當其他很多人(比如同事、鄰居、居住在同一地區的人甚至家庭成員)也失去工作時,失業現象對失業者的影響就會顯著降低。

巴黎經濟學院(Paris School of Economics)的經濟學家安德魯•克拉克(Andrew Clark)認爲,理由十分簡單。當失業成爲司空見慣的事情,丟掉工作對於聲譽的損害就會降低。換言之,如果其他很多人也失去工作,自己失業時的感覺就會相對“好”一些。

實際上,如果失業率達到足夠高的水平,就業和失業之間的福祉差異就不復存在。一般而言,高失業率地區的平均幸福度,要低於低失業率的地區。然而,在英國,如果一個地區的平均失業率超過20%,則幸福度上的差異就會徹底消失。如果不是獨自承受,那麼壞事也不會顯得太壞。

祕訣5:想幸福?找個胖朋友吧!

經濟學和流行病學方面的新證據似乎表明,我們對他人體重的關注絲毫不亞於對自己體重的關注。人們總是更希望苗條一些——或許是因爲這樣更容易找到約會或結婚的對象,甚至能更快地升遷。然而,對於我們許多人而言,如果我們常常拿來和自己做對比的人變胖了,我們自己體重增加的成本就會降低。簡言之,如果我身邊的人變胖了,那麼我不用太費勁就能比他們苗條。

經濟學家戴維•G•布蘭奇弗勞爾(David G. Blanchflower)、安德魯•奧斯瓦德(Andrew Oswald)和貝爾特•範蘭德赫姆(Bert Van Landeghem)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與體重在健康範圍內的人(BMI體重指數在18.5至25之間)相比,存在體重問題的人(BMI指數在30或以上)明顯更不快樂。然而,當看到其他同性別的同齡人與自己一樣重,甚至更重時,肥胖人羣的幸福感往往會更強烈。這也適用於同一家庭內的不同個體:當伴侶的體重也在增加時,自己的體重就不那麼煩人了。

我們的幸福感與他人體重之間的這種正相關關係,爲當前西方肥胖症的流行提供了一個合理的心理學解釋。當其他所有人都超重時,我們在心理上就更容易接受自己變胖的事實——當然,前提是我們當中大部分人對食物的熱愛要遠遠大於節食。

祕訣6:離婚讓人幸福?

研究發現,平均而言,在任何一個指定時間點,離婚人士報告的幸福感往往比已婚人士低得多。儘管這種結果可能在許多人的意料之中,但在同一時間點對兩組個體進行的此類代表性抽樣比較,經常會導致嚴重誤導性的結論——就本例而言,就是離婚讓人們不幸福。

首先,任何人都不會輕易做出離婚決定,它不太可能是出於一時衝動。人們甚至可以辯稱,離婚必定讓人們感到幸福,因爲人們只有在離婚的益處超過成本時纔會離婚。這就引出一個重要的問題:離婚前後那段時期,人們的幸福感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

根據心理學家埃德•迪耶內(Ed Diener)的說法,對男人來說,最糟糕的時期是離婚前一年;而對女人來說,最糟糕時期是離婚前兩年,在離婚前一年,她們的幸福感即將反彈。這種規律可能反映出絕大多數離婚是妻子主動的事實。

離婚後,男人將需要將近兩年,女人需要三年時間,才能讓離婚對幸福感的影響變得積極,並保持積極。也就是說,離婚夫婦往往因爲分手而變得更加幸福。

祕訣7:幸福可以傳染?

幸福有許多好處。更幸福的人往往更健康、更長壽、掙得更多。他們通常也會從事更多的志願工作、更善於處理人際關係、發出更多心理學家所說的“杜興微笑”(Duchenne smile),即真誠的微笑。讓人不太理解的是,爲什麼幸福可以傳染。

全球暢銷書Connected的作者詹姆斯•福勒(James Fowler)和尼古拉斯•克里斯塔基斯(Nicholas Christakis)發現,如果你身邊那些人際網絡中重要的朋友、家人與鄰居,有許多都很幸福,那麼你將來也會幸福很多。他們表示,更準確地說,如果居住在離你1英里內的一個朋友生活幸福感得到顯著提升,你的生活幸福感就會增加25%。

存在同樣效應的還有同居配偶(幸福感提升8%)、居住在1英里之內的兄弟姐妹(14%)和鄰居(34%)。這意味着,幸福傳播的強度似乎更多有賴於社會交往的頻繁度(與地域鄰近相關),而不是社會關係的深度。哎呀,可惜出於某種原因,這並不適用於工作場合。

那麼,爲什麼幸福能夠傳染?一個原因或許是,幸福的人會與親朋好友分享好運氣(例如,提供實際的幫助,或在經濟上慷慨解囊)。另一個原因可能是,幸福的人往往會改善自己的行爲,會對周圍的人更加友好,或不那麼有敵意。又或許只是因爲正面情緒具有高度傳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