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廉租房>

瀋陽申請廉租房需要什麼手續

學問君 人氣:1.79W

在外打拼,非常不易。當我們在一個城市居住久了,就會發現高額的房租佔據了每個月開銷的大部分,租金越來越貴,很多人越來越負擔不起。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瀋陽申請廉租房需要的手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瀋陽申請廉租房需要什麼手續

一、瀋陽廉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家庭具有本市3年以上常住戶口,在本市居住或工作;

2、人均月收入連續1年符合政府公佈的收入線以下標準的低保家庭或者低保邊緣家庭;

3、申請家庭爲孤、老、殘疾、患重大疾病、喪失勞動力等特殊困難無房家庭;

4、市政府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瀋陽廉租房申請流程

(一)申請。

申請人向所在地社區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人戶分離的居民家庭,向辦理《瀋陽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者《瀋陽市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證》所在地的社區委員會提出申請。

申請時應當由戶主作爲申請人,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可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其它家庭成員作爲申請人。

申請人到社區委員會領取《瀋陽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如實填報家庭的基本情況,並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瀋陽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表》;

2、家庭全部實際居住人口的身份證明、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

3、《瀋陽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者《瀋陽市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證》;

4、家庭成員住房狀況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借住證明,或者所在單位(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住房證明等);

5、孤、老、殘疾、患重大疾病、喪失勞動力等有效證明;

6、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員之間的贍養、撫養、扶養關係證明;

7、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需提交由全體家庭成員簽名的書面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受理、初審。

1、社區委員會收到申請表和申請材料後向申請人出具《瀋陽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申請收件單》,並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區委員會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補齊或者補正,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或者補正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爲受理之日。

3、材料符合規定後,社區委員會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覈,在《瀋陽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簽署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審覈。

(三)審覈、公示。

1、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完成對《審批表》中社區委員會負責初審部分中的戶口、收入、住房等申報情況的'調查和審覈工作。

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情況進行審覈。經審覈符合條件的,將其家庭人口、現居住地點、住房狀況、家庭收入等情況在申請人戶口所在社區、街道或工作單位,將審覈決定及覈查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爲15個工作日;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配合調查、覈實,實際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同時組織公示。

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在《審批表》簽署意見,將簽署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對公示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書面向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出,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實,異議成立的,不予批准,並給予申請家庭書面回覆。

2、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會同房產、民政、財政等部門,對《審批表》中相關內容進行確認並在《審批表》簽署意見,並按打分標準對申請人情況進行打分(打分標準見附件);打分後將聯審意見和彙總材料報送市房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批。

(四)批准及公佈。

1、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批准的家庭,向社會公佈,公佈日期爲15個工作日。

2、公佈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人予以輪候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或其他居民對公佈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複覈。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3、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爲經過批准登記的申請家庭建立住房需求檔案。

(五)輪候。

1、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廉租住房房源情況、申請家庭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考慮家庭代際、性別、年齡結構、家庭人口數量和申請順序等因素確定分值,按申請人打分情況排序安排廉租住房。

2、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年根據房源情況,按申請人排序安排實物配租住房。申請家庭無正當理由放棄選房的,或者拒絕接受實物配租住房層次、戶型、方案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配租輪候資格,由後續家庭依次遞補。

3、在輪候期間,申請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申請人應當及時告知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及時對申請家庭的變化情況進行覈實,作出變更登記或取消其輪候資格等決定。

(六)簽約、配租。

經輪候取得實物配租資格的申請家庭,實行幢、單元、房號抽籤定位。

程序如下:

1、接到實物配租通知的家庭,應當由申請人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簽訂《瀋陽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合同載明實物配租住房租金標準、騰退住房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實物配租家庭原承租直管公有住房的,應當按約定的期限騰退原住直管公房。

2、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輪侯到位的家庭簽發《實物配租入住通知書》。

3、申請人持身份證和合同辦理入住手續,領取住房鑰匙,交接室內設施。實物配租住房在物業管理小區範圍內的承租家庭,應遵守物業管理業主公約,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4、按照城市房屋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金,具備實物配租資格的家庭,其拆遷補償金,交由區、縣(市)房產行政管理部門代存,權屬不變。住房租金暫從代存的拆遷補償金中扣繳。退出實物配租住房時,拆遷補償金本息餘額予以返還。

(七)複查及退出。

1、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每一個工作年度的後一個月對實物配租家庭的成員、住房、收入等情況進行復查。

2、取得實物配租住房的家庭,每年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變動情況,街道辦事處對其申報情況進行覈實。

區、縣住房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應當對實物配租家庭的收入、住房、家庭人口等情況進行審覈,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1)經審覈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經審覈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不符合原核定保障標準、方式,但仍符合其他保障標準、方式的,按對應的保障標準、方式調整;

(3)經審覈不再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取消實物配租資格。

3、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實物配租資格:

(1)家庭收入已超過規定標準的;

(2)購買或透過其他途徑取得住房的;

(3)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4)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的。

(5)申請人擅自將租住的住房轉讓、轉租、出借、調換的;

(6)擅自對實物配租的住房進行裝修和擴建、加建、改建、改變房屋結構或改變其設計使用用途的;

(7)故意損壞實物配租的住房及其附屬設備的;

(8)違反市政府其它有關規定的。

4、承租家庭不再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戶主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0日內向所在社區居委會報告,由社區居委會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報告,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進行覈查,相應作出變更或取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資格的書面處理決定。

5、實物配租家庭主動申請退出實物配租資格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辦理退出實物配租住房保障,應當結清水、電、煤氣、電視、電話、物業及其他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6、經覈查,決定收回廉租住房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書面通知承租家庭,限期1個月內退出廉租住房。暫時無法騰退的,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市場租金標準計租。過渡期滿,仍不騰退實物配租住房的,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承租人在超期居住期間及超期居住退房後6年內不得申請住房保障。

承租人拒不執行,逾期仍不騰退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