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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2017考研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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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考研已經悄然到來了,相關的考研報考資訊也開始出臺了。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華中科技大學2017考研報考條件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華中科技大學2017考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即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高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當年即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必須有國家考試機構或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所報考專業8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成績證明,含一門外語成績,理工科還必須含數學成績)的人員。同等學力人員不能跨專業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不允許跨專業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其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四條中的各項要求(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可不出具8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成績證明)。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爲非法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四條中的各項要求(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可不出具8門以上本科主幹課程成績證明)。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爲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公共管理碩士(125200)、工程管理碩士(125600)、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085239)、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四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十四條中的各項要求。

5.報名參加臨牀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以1051開頭)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四條中的各項要求;

(2)符合醫師資格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生;

(3)符合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招錄的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四條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爲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進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進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該類考生需在現場確認前到各院系研究生科進行資格審查,透過後方可進行報名確認。

3.符合招生院系單考定向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我校2017年招收單獨考試的專業爲刑法學(030104)的檢察專業方向和經濟法學(030107)的知識產權法方向,其他專業不招收單獨考試考生。單獨考試考生錄取類型均爲學術學位定向就業。

四、報考國家專項計劃(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對口支援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碩士研究生,須符合各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

五、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志願並參加接收單位複試。推免生接收辦法見我校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各院系推免生招生簡章。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六、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在2016年11月10日前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編號及複印件。所有考生需在資訊確認(11月4日-11月10日)前準備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報告並記錄好認證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