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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報名:往屆生檔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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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年的考研大軍中,都有一大批往屆生報名。往屆生2016年考研報名檔案問題該怎樣處理,考生都瞭解了嗎?下面小編爲大家總結,提醒各位往屆生及時關注,不要因此影響報名。

2016考研報名:往屆生檔案問題

案例:一位四川大學的應屆畢業生詢問,他的原籍在河南,現在報考鄭州大學的研究生,檔案和戶口怎麼辦?

省人才交流中心檔案科科長說,如果今年該學生考上鄭州大學的研究生,檔案和戶口就隨之轉過來。如果沒有考上,聯繫好工作單位,可到河南省教育廳開派遣證,隨之到該單位。如無工作單位,繼續準備考研,按照政策規定,大學生畢業之後檔案和戶口,可在學校存放兩年。“像這位考生,既然是河南人,又準備報考河南的學校,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再到省教育廳開具派遣證,派遣到省人才中心,在該中心存放檔案和戶口。這樣,該考生考研時,可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證明,進行資格審查。考上研究生後,再從該中心政審、轉檔案。”

另外,河南的大學生考取外省市院校的研究生,也是如此,檔案和戶口,可存放到學校,也可轉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希望透過上面的案例,往屆考生能夠很好地處理好自己的檔案。

具體規定

(1)招生單位對考生初試成績進行登記、統計和測算分析後,根據國家教委制定的複試基本要求和錄取原則,結合本校(院、所)情況擬定複試標準。複試標準須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院、所)長組織有關人員審定,並報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和主管部門備案。

招生單位根據擬定的複試標準,將符合複試資格的考生的有關情況,以及接受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考生的情況,提供給系(研究室),由系(研究室)在徵求有關指導教師意見的基礎上,經過認真研究後,提出複試名單。最後由校(院、所)長召開有關會議審批確定複試名單。對於初試成績符合國家教委複試基本要求,招生單位擬不復試錄取的考生,應及時將其全部材料轉寄第二志願單位。對於不符合國家教委複試要求的考生材料不得轉寄其他招生單位。

對於個別初試成績未達到國家教委制定的複試基本要求的考生,招生單位擬對其進行復試的,需上報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審批。少數招生單位經國家教委批准,可自行審批。

個別考生(不含同等學力考生),初試成績突出,同時招生單位對其課程學習、實驗技能和科研能力等情況比較瞭解,認爲確有培養前途的,經指導教師提出,系、校(院、所)批准,可以不復試。

對於同等學力考生須全面、嚴格複試。應加強對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

(2)複試名單確定後,招生單位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

(3)根據複試名單通知考生進行復試。複試前由招生單位組織有指導教師參加的複試小組,根據專業要求和考生具體情況,確定複試內容、複試試題和複試形式(口試、筆試或實踐環節的考覈等,一般以口試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