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學習教育>考研>

2017年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學問君 人氣:2.5W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是中國政府發起設立的亞太財經與發展學院(AFDI)所在地,是中國註冊會計師教育基地,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2017年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歡迎閱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是國家級進階財會管理人才培養基地,於2000年9月正式組建,是財政部直屬事業單位。學院位於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蟠龍路200號,佔地面積520畝,三面環水,景色怡人,擁有國際一流的教學設施和住宿生活條件。

學院自建成以來,以“高層次、國際化、數字化”爲宗旨,立足中國經濟改革實踐以及中國本土企業的國際化要求,致力於爲我國培養具有國際化視野、金融與財務管理專長以及優秀職業精神的進階經濟管理人才。在財政部、教育部和上海市的領導與支援下,逐步形成了學位教育、短期培訓、遠程教育相結合的培養體系,每年來院學習的各類中進階經濟管理人才超過4萬人。

學院是中國政府發起設立的亞太財經與發展學院(AFDI)所在地,是中國註冊會計師教育基地,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企業類)培養基地,國有企業總會計師、財務總監和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培訓基地,還是世界銀行全球發展學習網絡上海遠程學習中心所在地。

學院擁有一支專業門類相對齊全、特色明顯、具有紮實的理論功底、豐富實踐經驗和較強教學科研能力的師資隊伍,研究領域涉足會計、審計、稅務、金融、經濟、管理等多個專業和學科門類。

自2004年起,學院成爲國內首批開展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工作的單位。2011年3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予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專業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代碼80402),自此,學院開始獨立開展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代碼爲125300)、審計碩士專業學位MAud(代碼爲025700)人才培養工作。2014年5月,學院獲批爲稅務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開始開展稅務碩士專業學位MT(代碼爲025300)人才培養工作。2015年,經全國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認證,學院成爲首批獲得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質量認證(Accreditationfor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 Quality,簡稱AAPEQ)的六家A級成員單位之一。

面向未來,學院將堅持“國際知名會計學院”的辦學目標,進一步探索完善符合學院實際的特色發展模式,努力將學院發展成爲中國頂尖的財會人才培養基地、國家財會政策與企業財務運作的重要思想庫、全國性的會計資訊集散中心以及重要的財會領域國際交流平臺,以更好地爲實現會計強國目標服務,爲財政中心工作服務,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系統的專業知識和熟練的應用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學制和名額

我院本年度有3個專業對外招生(均爲專業學位碩士生),分別爲稅務(專業代碼:025300)、審計(專業代碼:025700)、會計(專業代碼:125300),所有專業學位均爲教育部承認的學歷教育。其中,稅務和審計專業爲全日制學習方式,會計專業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除會計(非全日制)外,其他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生。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爲2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爲2.5年,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最長可延至4年。

我院本年度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10名(含推薦免試生),以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40名。教育部尚未下達我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計劃,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檔案爲準。我院將在錄取時視教育部實際下達計劃數、生源狀況和學院發展需要,對各專業招生數進行適當調整。

詳見本年度招生專業目錄。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院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以下各項具體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①修過相關專業大學本科課程,至少透過八門本科課程的考試;

②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當水平;

③公開發表過相當於學士學位論文水平的本專業學術論文。

同等學力考生須於2016年9月23日前向我院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附上相關材料的證明,經審查同意後,才能辦理報名手續。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過程中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主幹課程;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報名階段如實填寫,不需提前向我辦提出申請;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報考會計(非全日制)的人員,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後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1.網上報名:

時間爲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 9:00-22:00,預報名階段,報名數據同樣有效,正式報名階段無需再次報名)和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報名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

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未透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現場確認:

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佈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覈對並確認個人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到指定報考點辦理相關手續,繳納報考費,並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資訊。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透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未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的,原則上不予現場確認、不準考。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五、入學考試

1.初試:

時間爲2016年12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爲準,具體見准考證。地點爲各省(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

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入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複試也需使用《准考證》)。

初試方式均爲筆試,由國家統一組織。稅務專業初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101)、英語二(204)、數學三(303)和稅務專業基礎(433),初試總分爲500分;審計和會計專業初試科目包括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99)和英語二(204),初試總分爲300分。各專業具體考試科目詳見本年度招生專業目錄。

2.複試:

擬於2017年4月上中旬進行,實行差額複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複試方式爲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論、微觀經濟學、會計學、外語、專業知識及綜合能力,一般總分爲300分。各專業複試的具體方式及細節將在學院研究生部網站()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上公佈,複試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筆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管理會計、財務管理)。

六、資格審查與體檢

我院將在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

考生複試時應按我院規定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我院複試通知。

七、錄取

我院將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原則,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進行錄取,錄取名單須經院招生領導小組審議、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辦公室審覈、國家教育部批准。

會計(全日制)和審計(全日制)分別進行初試報名,統一劃定複試分數線,考生在報名階段所報考專業僅供參考,初試成績公佈後,考生需在參加複試時明確是否接受上述兩專業間調劑的意願,我院將根據考生總成績(含初試和複試)、報考專業及調劑意願分專業錄取。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爲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我院會計(非全日制)考生錄取類別爲定向就業。

八、學費和獎助學金

按照教育部規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開始實行收費制度。我院各專業學位碩士學費標準(備案中)如下,分兩次繳付:

關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獎助體系,考生可參考《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獎學金評定辦法(2016年修訂版)》(_)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研究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版)》()等內容。關於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獎助政策尚在制定中。研究生還可透過申請勤工助學崗位工作獲得資助。

九、學歷學位與畢業就業

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滿規定的課程學分,考覈合格,透過學位論文答辯,經我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覈批准,授予碩士學位,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有派遣證及報到證)。非定向就業考生在入學時需將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係轉到我院,不能按期轉入檔案的取消入學資格。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無派遣證及報到證)。定向就業考生在錄取前需與工作單位及我院簽署定向培養三方協議,其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係仍留在原工作單位。

請考生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謹慎選擇錄取類別。

十、其他

1.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2.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3.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院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4.我辦不提供參考書籍和歷年試題。考生可根據我院公佈的考試科目等資訊自行採購參考書籍。

5.本章程內容如與教育主管部門日後下達檔案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檔案爲準。

6.有關招生資訊請留意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如有變動,以報名期間網頁公佈的資訊爲準。

十一、資訊查詢及聯繫方式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代碼:80402

聯繫部門:研究生部招生辦公室

網址:

地址:上海市青浦區徐涇鎮蟠龍路200號(郵編201702)

電話:021-69768051或021-69768000-68135

傳真:021-69768000-68051

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