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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浙江大學考研複試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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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報考學科門類(專業)A類考生*B類考生*C類考生*備註
政治(MBA爲綜合)外語業務1業務2總分政治外語業務1業務2總分政治外語業務1業務2總分二區系重慶、四川、陝西3省(市;)三區系內蒙、廣西、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9省(區)
P哲學[01]52529595330目前在二區工作且定向或委託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在A類線基礎上總分和單科各降3分(須出具有關證明)目前在三區工作且定向或委託培養回原單位的考生在A類線基礎上總分和單科各降5分(須出具有關證明)
經濟學[02]55558585350
法學[03](不含法律碩士專業[030180])60609090330
教育學[04](不含體育學[0403])56561800320
文學[05](不含外國語言文學[0502]、藝術學[0504])55559595350
外國語言文學[0502]55559595345
歷史學[06]50501800325
理學[07]55559090340
工學[08]51518080320
農學[09]51519090330
醫學[10]50501600300
管理學[12](不含公共管理[1204]、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1205])55559595360
公共管理[1204]、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1205])55559595350
T體育學[0403]50501500300
Y藝術學[0504]54549595350
J法律碩士[030180]57579595340
 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並報考爲原單位定向或委託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A類線基礎上總分降20分,單科降5分。列入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培養計劃的考生同國家政策。

一、備註:

最新浙江大學考研複試分數線

1、統考考生中(不包括MBA、單獨考試)若單科低1分,總分相應高20分及以上;單科若低2分,總分高25分及以上;即單科每低1分,總分在高20分基礎上相應提高1個 5分;可視同上線;但單科不得低於5分,且僅限1門單科。

2、MBA考生複試基本要求爲外語不低於50分,綜合不低於105分,總分不低於180分;若研究生畢業後工作5年以上或本科畢業後工作8年以上或大專畢業後工作10年以上,外語成績不低於50分,綜合考試成績不低於100分,總分不低於165分,可給予複試機會。

3、關於軟件工程

1)、報考軟件工程碩士的考生,外語、政治不低於50分,業務課不低於80分,總分不低於300分,可參加複試。

2)、凡報考浙江大學的考生,如成績達到學校各學科門類的複試分數線,可申請調劑複試;

3)、凡報考浙江大學,且初試科目含數學一(301)或高等代數(741)的考生,外語、政治不低於50分,業務課不低於80分,總分不低於300分,可申請調劑複試。

4、單獨考試考生(不包括強軍考生)外語不低於54分、政治不低於68分,業務1成績不低於85分(報考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的即只考三門的考生業務1成績不低於140分),業務2成績不低於55分(無業務課2的'考生無此要求),總分不低於300分,可參加複試。

5、強軍計劃複試基本分數線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另行確定。考生可向研招處或相關院系查詢。

6、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並完成服務期、考覈合格的志願者,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需出具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製作頒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證》、《志願服務鑑定書》和服務單位證明。)

二、參加複試的基本要求: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透過複試(已經複試過的免試推薦生不再重複進行)。

1.實行差額複試,學校原則上按學科門類控制在1:1.3左右。當某學科差額比例高於1.4時,學院可在學校基本要求之上,按公平競爭的原則再進行劃線。

2.複試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7年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研究生院統一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時間在3月23日-30日,地點:玉泉校區教11-239室(詳見關於報考浙江大學碩士生資格審查若干問題重要提示)。參加複試的浙江大學應屆本科生不必到研招處來進行資格審查,直接持學生證到報考學院複試即可。

(2)初試成績符合“浙江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基本要求”(見上表)和學院的相關條件;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課單科成績均不低於60分。(注: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時間定在3月26日,請各位同等學力上線考生(含成人應屆考生)在3月17日前將姓名、准考證號、報考專業Email到。)

4、在複試時,請隨帶大學在校成績單,發表論文、科研成果、得獎情況交複試小組。

5、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6)18號檔案,體檢在複試時進行,時間:3月24日、25日,地點:各校區醫院;逾期者可在3月31日前在各校區醫院隨到隨檢,詳見校醫院通知。

三、錄取的原則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招生要求。

2.初試和複試的比例:複試成績應占有一定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0%-45%,外語、體育、建築和藝術類可達50%。各學院必須在複試前確定複試所佔的比例和計算辦法,並在複試前向考生公佈。

3.複試總分爲100分,複試不合格者(低於60分),不予錄取。

4、各學院在確定錄取名單時,可結合考生本科期間的成績和業績,根據徳智體情況全面衡量,黨、政共同研究確定,並及時將錄取名單報研招處。

四、請點擊《浙江大學關於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瞭解更多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