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當事人在該居住證所在地可以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主要憑證。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南寧補辦居住證需要什麼資料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理材料
一、在居住證(年度)有效期內的:
1、申請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覆印件;
2、填寫好的《南寧市居住證年度簽註、項目變更及補(換)領申請表》;
3、居住地住址等證明:
(1)居住地住址未變更的。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就業或連續就讀證明材料(未變更或未過期的,不需提供)
(2)居住地住址變更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複印件。
①屬於借住、寄住的,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對借住、寄住的簽註人出具的連續居住證明材料。
②屬於租賃的,還需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租賃合同證明覆印件。
③屬於合法穩定就業或就讀的,還需提供新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或連續就讀證明材料複印件。
二、不在居住證(年度)有效期內:
1、申請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覆印件;
2、填寫好的《南寧市居住證年度簽註、項目變更及補(換)領申請表》;
3、居住地住址等證明:
(1)居住地住址未變更的`:
①屬自有房產的不需提供連續居住證明;
②屬於借住、寄住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對借住、寄住的簽註人出具的連續居住證明材料;
③屬於租賃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已過期的,需提供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租賃合同證明覆印件,否則不需提供;
④屬於合法穩定就業或就讀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或連續就讀證明材料已過期的,需提供新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或連續就讀證明材料複印件,否則不需提供。
(2)居住地住址變更的:
①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複印件。
②屬於借住、寄住的,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對借住、寄住的簽註人出具的連續居住證明材料。
③屬於租賃的,還需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租賃合同證明覆印件。
④屬於合法穩定就業或就讀的,還需提供新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或連續就讀證明材料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