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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作居住證申請延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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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居住證,俗稱“綠卡”,是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爲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實施人才柔性引進戰略,對國內符合條件來本地區發展的人才頒發的一種證件。接下來有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北京工作居住證申請延期手續,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工作居住證申請延期手續:

1、申請人向聘用單位申請,由聘用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區縣人事局審覈合格報市人事局審批;

2、市人事局審批透過後由區縣人事局製作的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

申請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應提供的材料:

1、系統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申請表》並蓋章(一式兩份),申請單位報告;

2、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等原件及複印件;

3、持證期間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

4、持證期間由聘用單位在京連續代扣代繳個稅證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

持證人員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滿後,申請單位繼續聘用的,應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辦理續簽手續;超過有效期限一個月未辦理續簽手續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自然失效。

擴展資料:

北京居住證使用說明:

1、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或辦理簽註時無法提供相關證件、證明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6個月(含)內補辦簽註手續的,使用功能恢復。

2、居住證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3、《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超過6個月的,原持有人應當依照《北京市辦理暫住登記和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第五條的規定,重新申報暫住登記並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待符合《北京市居住證》申領條件後,重新申領居住證。持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