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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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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正式出臺,大家是否也想住上公租房呢?下面本站小編爲您介紹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解讀

近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印發《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下稱《辦法》),將新就業大學生、青年專業技術人員和基本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等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辦法》出臺後,我市住房保障已覆蓋至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條件的來穗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等基礎性人才,保障範圍更廣,內容更豐富。

一、主要內容

(一)准入條件

以個人名義申請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廣州市戶籍;

2.18週歲(含)以上,35週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或具有技師、進階技師職業資格證書;

4.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當前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請人在本市(含在穗部屬、省屬單位)工作,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下同)半年(含)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時限計算至申請截止日的上月底。

廣州市人才綠卡持有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以個人(家庭)名義申請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

以單位名義申請整體租賃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單位類型: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標杆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政法、醫療、交通、環衛等基本公共服務部門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單位。

用人單位向本單位職工分配住房時,職工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週歲(含)以上,35週歲(含)以下。具有進階專業技術資格或進階工以上職業技術資格,或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的職工,不受年齡限制;

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當前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3.符合本單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條件。

(二)分配方式

個人(家庭)申請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搖珠分配。申請審覈透過的`,獲得搖珠資格。搖珠資格自獲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搖珠資格失效後如仍有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需求的,在今後房源推出時,應按規定重新提出申請。

單位名義申請的,由市住房保障辦制訂分配計劃,報市政府批准後,實行整體租賃。

(三)審覈程序

個人(家庭)申請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具體流程參照戶籍家庭執行,由街道、區、市三級審覈、公示、配租。單位申請的,由單位提出需求,市住房保障辦制訂分配計劃,報市政府研究批准後向單位整體配租。

(四)租金租期

無論個人(家庭)承租或單位整體承租,均按照該項目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執行,不予租金減免。個人承租的,租賃期爲5年,期滿不予續租;單位整體承租的,可申請續租1次,租賃期最長不超過10年。

(五)監督管理

《辦法》對個人或單位違規申請住房保障、違法騙取住房保障、違規使用公共租賃住房以及不再符合保障條件退出等作出規定。出現違法違規行爲的,將取消保障資格,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公共租賃住房,罰款或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不誠信行爲將載入本市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

二、問題解答

針對《辦法》徵求意見過程中,市民羣衆反映比較集中的幾個問題,市住房保障辦也作出了迴應:

(一)如何界定“新就業”?

答:借鑑北京、深圳、杭州等兄弟城市對新就業無房職工的界定,《辦法》主要以年齡爲劃分依據, 18週歲(含)以上,35週歲(含)以下,可以納入“新就業職工”範圍。申請整體租賃的單位職工,如具有進階專業技術資格或進階工以上職業技術資格,或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是否一定要廣州市戶籍?

答:根據房源供應能力,現階段暫限定以個人名義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具有本市戶籍(廣州市人才綠卡持有人除外)。我市已實施來穗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在本《辦法》中也允許單位整體租賃。非本市戶籍新就業無房職工,如符合來穗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政策的,可以申請來穗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如在《辦法》規定的整體租賃單位工作的,可以按照工作單位的規定申請單位整體租賃的公共租賃住房。

(三)爲何新就業無房職工沒有租金優惠?

答:戶籍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有收入限制,租金減免與收入掛鉤,收入越低,減免幅度越大。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不設收入限制,因此租金按照該項目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執行,不設租金減免。如果新就業無房職工符合我市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保障條件,可以按照《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的有關規定申請面向戶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賃住房,按照家庭收入情況,採取租金減免方式分檔計租。

(四)爲何不能續租?

答:向新就業無房職工供應公共租賃住房,主要是爲解決其過渡性、週轉性住房問題。限定租賃期限,可以加快公共租賃住房週轉,使有限的住房資源解決更多新就業職工的住房需求。

(五)能否向特殊艱苦行業傾斜?

答:《辦法》規定,整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單位職工,如果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可以不受18至35週歲的年齡條件限制。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職工是指在政法、環衛、公共交通、醫護(含養老護理、民政部門社會福利機構護理)崗位超過3年的一線從業人員。

(六)今年計劃推出供應多少套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

答:《辦法》將於2017年3月1日正式實施。市住房保障辦正抓緊細化操作流程,開發相關資訊系統,做好房源推出接受申請等準備工作。今年我市計劃推出供應1.2萬套公共租賃住房,其中約7000套將向新就業無房職工供應。具體房源資訊將在推出前透過媒體公佈,有意願申請的新就業無房職工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