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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對就業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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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對就業有影響嗎?最低工資對就業影響有多大呢?下面是由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最低工資標準對就業的影響,希望能夠幫到您!

最低工資標準對就業的影響

最低工資標準漲幅跑贏GDP與CPI

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今年共有19個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14.1%。雖然增長幅度達到了兩位數,但是14.1%仍是近年最低水平。

人社部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24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2%;2012年25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國27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爲17%。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我國今年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長7.4%,CPI同比上漲2.1%,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6元,同比名義增長10.5%,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2%。由此可以看出,雖然最低工資標準漲幅比往年有所降低,但是仍然跑贏了GDP和CPI。一方面是最低工資仍然在以較大幅度增長,另一方面,與往年相比增幅又在下降,這說明什麼呢?

山東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侯風雲說:“這說明我們的基本政策還是要讓廣大勞動者分享經濟發展成果,也說明勞動力市場的形勢已經有了新變化,不漲工資的話,可能工人就不會來了。增幅下降同時說明政策也考慮到目前經濟形勢下行,要給企業降低一點成本。否則如果成本過高,企業不能支撐,最終影響的還是就業。但是我個人覺得應該降低社保費率、稅費等,這些負擔減下來,企業會有更多空間給勞動者漲工資。”

最低工資引發不同的就業效應

這裏引出一個問題,就是最低工資的不斷上漲是否會影響就業。關於這個問題,歷來衆說紛紜。

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馬雙這樣說:“最低工資制度是各國政府管制勞動力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早在20 世紀30年代,美國就透過 《公平勞動標準法》確定了聯邦最低工資,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我國,爲保障勞動者取得合理的勞動報酬,1993年中央政府也開始實行最低工資制度,隨着2004年《最低工資規定》的頒佈,最低工資制度在全國得以全面實施。透過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政府可以保障勞動者的最低收益,維持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水平;平衡僱主與僱員在勞動力市場的要價能力,調整經濟成果中資本與勞動的分配比例;縮小勞動者之間的工資差距,使低技術工人的工資增長更多。但是,最低工資對勞動力市場也可能產生負面影響。首先,最低工資制度會增加勞動力成本,從而增加社會失業。其次,最低工資制度還可能損害其最想保護的勞動者即低技術工人的經濟利益,使他們反而失去工作。”

河南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傅端香在考察了國際上一些主要國家最低工資上漲對就業的影響後發現,從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美國、英國和法國來說,最低工資對各自就業的.影響不同。在美國,最低工資的就業效應主流方面是負效應。在法國,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對就業沒有顯著影響。而在英國,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並沒有減少就業,總體上英國最低工資造成的失業效應比美國要弱。在發展中國家,最低工資的就業效應不完全相同。在墨西哥,最低工資總體上對就業有負影響。在印度尼西亞,最低工資的就業效應不確定。而在巴西,最低工資就業效應不明顯。

合適的最低工資標準才能促就業

爲什麼會出現對就業的不同影響呢?傅端香認爲,最低工資制度執行力的強弱影響了最低工資的就業效應。一般來說,在其他條件基本相似的情況下,在最低工資執行較弱的國家或地區,其最低工資對就業的負面影響較小;在最低工資制度執行相對嚴格的國家或地區,最低工資對就業的負面影響要顯著一些。比如,最低工資對墨西哥和哥倫比亞兩國的就業產生了不同的影響,一是由於最低工資標準的高低,最低工資越接近平均工資,對就業的負面影響越大。二是源於兩國對最低工資制度的執行力的強弱。墨西哥最低工資制度執行力較弱,最低工資對其就業的負面影響較小;哥倫比亞最低工資制度執行力較強,最低工資對其就業的負面影響更爲顯著一些。發達國家實施的最低工資制度較早,法律較爲完善,很多發達國家頒佈了《最低工資法》。因此,在發達國家,最低工資制度的執行力相對發展中國家來說要強,最低工資對就業的負面影響較強。

馬雙針對中國的最低工資對就業的影響進行了研究,利用1998—2007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報表數據,實證檢驗了最低工資上漲與企業平均工資、企業僱傭人數的關係。研究發現,最低工資上漲可以從整體上提高員工的工資水平。最低工資每增加10%,企業平均工資將增加0.3%—0.6%。對不同行業的企業,最低工資上漲的影響也有差異。最低工資每增加10%,勞動密集型行業將增加平均工資0.61%,而其他行業僅增加0.28%。對工資水平位於最低工資附近的企業,最低工資上漲對平均工資的影響最大。最低工資每上漲10%,這些企業的平均工資將提高工資0.63%。最低工資上漲會減少就業。最低工資每增加10%,企業僱傭人數將顯著減少0.6%左右,且對不同行業,該影響有一定程度的差異。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的確提高了就業者的工資水平,但與此同時,它使就業人數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政府在制定最低工資時,需要權衡其在收入分配上的效果以及其對就業的負面影響。

最低工資標準太低,不能起到基本的保障作用;最低工資標準過高,會給就業帶來負面影響。因此,只有合適的最低工資標準,才能促進最低工資和就業相互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