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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西安專科大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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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共有44所專科學校參與了2017陝西專科學院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是西安航空職業技術學院,排名第二的是陝西警官職業學院,排名第三的是陝西職業技術學院,以下是陝西專科學校排名2017具體榜單,供考生朋友們參考。

2017西安專科大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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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2017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陝西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資訊,接受學校監察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範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國標代碼:11826,在陝招生代碼:8110。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專科院校

辦學層次: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現有四個校區(校本部、南校區、灞橋校區、咸陽校區),設有基礎教學部、電力工程系、動力工程系、資訊與通信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思想政治理論教學科研系等5系1部,共開設12個高職類專業。學校現擁有省級教學團隊3個;省級重點專業9個;建成省級精品課程9門。目前擁有電網執行、變電檢修、火電機組仿真、電力通信等28類實訓基地,包括153個實訓(實驗)室。

第五條 辦學地點:西安市長樂西路180號(校本部)

郵 編:710032

西安市文藝北路101號(南校區)

郵 編:710054

學校網址: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計劃,制定實施方案,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學校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管理部(團委)。負責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的落實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組織實施。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資訊網:

招生諮詢電話: 029-81009149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在陝西省教育廳覈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覈下達後向社會公佈。

第九條 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僅在陝西省內開展。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覈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學校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是已參加2017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

第十一條 考生於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據我校單獨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願登入陝西招生考試資訊管理與服務平臺(網址:),向學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於2017年3月8日8:30至3月10日17:00,到學校本部(長樂西路180號)進行現場確認和資訊採集。現場確認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資訊,填報專業志願(理科考生允許填報3個專業志願、文科考生允許填報1個專業志願、是否服從調劑志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准考證。

第十三條 報考學校的考生須參加文化素質筆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十四條 學校單獨考試招生的文化素質筆試集中在2017年3月18日上午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集中在2017年3月18日下午至3月19日進行。

第十五條 單獨考試招生文化素質筆試總分爲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200分,滿分500分。

1.文化素質筆試

(1)考試時間從上午8:30開始至11:30結束,共計180分鐘;

(2)所有考生的文化素質筆試採用統考形式,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查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每科100分,合計300分;

(3)考生文化素質筆試命題依據普通高中教學大綱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頒佈的2017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

2.普高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校自行負責組織實施,總分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側重於衡量其今後從事相關職業的潛能水平。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於2017年4月6日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招辦備案,6日至11日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資訊網上進行公示。

第十七條 預錄取考生於2016年4月12日至14日,持單獨考試准考證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學校報到註冊,逾期視爲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將實際報到註冊考生資訊上報省招辦,辦理錄取備案手續。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依據《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廳和省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根據招生計劃總數和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對參加考試的考生按單獨考試成績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以文化素質筆試成績、數學、英語、語文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總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質筆試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總分相同,且文化素質筆試成績相同,則按照數學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依次類推。)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陝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檔案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中外合作辦學)和電廠熱能動力裝置(中外合作辦學)兩個專業學費13000元/學年,住宿費850元/學年。其他各專業學費5500元/學年,住宿費850元/學年。

第八章 獎、助、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 學校執行國家相關資助政策,保證各類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500元—3500元/年;學校獎學金:200元/年—1000元/年。

第二十四條 助學貸款:學校屬於陝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教育部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覈透過後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爲準,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