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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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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必須授予被補貼方某種利益:一般認爲這種利益是受補貼方從某項政府補貼計劃中取得了某些它在市場中不能取得的價值。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東莞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東莞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

東莞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到園區、鎮(街道)、村(社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按每人每月200元給予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除外。本項補貼由市、鎮按8:2比例分擔。

補貼對象

高校畢業生

補貼由用人單位統一代爲申領,發放至高校畢業生本人。

工作單位

到鎮街(園區)、村(社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

注: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除外

申領條件

畢業5年內

不限戶籍

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提交資料

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補貼申請表;

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屬服務基層項目提供服務協議或用人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

東莞市社會保障卡金融帳戶複印件,社保卡異常的人員需提供個人的銀行儲蓄卡或存摺複印件。

補貼期限

按每人每月200元,最長不超過3年。

注意事項

申請對象應按季度向各鎮街(園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申請對上季度的補貼,首次補貼申請應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