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優秀簡歷>簡歷模板>

過短的工作經歷要寫入簡歷嗎?

學問君 人氣:1.46W

想應聘一份工作,但最近一份工作才兩個月,怎麼寫簡歷呢?準備應聘的工作跟上份工作相關,我不會撒謊,到時肯定說漏嘴的。才工作兩個月,HR會不會覺得我不穩定呢?

過短的工作經歷要寫入簡歷嗎?

小編建議:這種情況最好不要寫入簡歷。

因爲短暫的工作經歷會讓HR懷疑你的穩定性和忠誠性,如果時間短到和試用期的時間差不多,那麼會引發HR對你工作能力的質疑。你需要考慮這段工作經歷是否值得出現在簡歷上,畢竟簡歷是讓你獲得面試機會的“鑰匙”,或許你是因爲非工作原因而離開之前的公司,但這是HR透過簡歷所不能看到的。所以,不要把短暫的工作經歷寫到你的簡歷上。

但是如果你拿到了面試機會,並且有強烈的'願望想進入到這家公司,那在面試過程中可以坦誠地解釋短暫工作經歷的原因。一般來說,只要不是頻繁地跳槽造成工作經歷過短,HR是不會因爲一次特殊情況而全盤否定掉你本身的價值。

簡歷工作經歷寫作重點

1、時間段

工作時間段,即在一家公司工作的開始與結束時間,企業不太認可頻繁跳槽的求職者,因此,工作時間段如果在2年以上,會受到重視,3-5年是在一家企業的最佳工作時間。在一家企業連續工作超過5年,跳槽後,適應新公司會產生一定的困難。

2、年限

工作年限,即參加工作有多少年,這是企業判定一個應聘者是否具備崗位資格的重要條件之一,比較重要。如果是應屆生,就應該寫上與應聘職位相關的實習、實踐經驗來填充這部分的空白。

3、單位

工作單位一定要寫全稱,寫好工作單位有利於透過HR對簡歷的篩選。理由是HR會以一些知名企業爲關鍵詞篩選簡歷,有在知名企業工作的經歷的求職者一般都比較受歡迎。

4、擔任職位與業績

職位與取得的業績通常是掛鉤的,由於各個企業對同一職務的要求不同,要詳細羅列在該職務下,你所做的工作及項目。項目經驗可專門詳細介紹。在說明自己的業績時,最好是用數字來表達,顯得直觀明白,同時具有較強的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