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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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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進入資訊時代後,人們自由活動的範圍更加廣泛、相互交往更加頻繁,戶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戶人口基本資訊也就日益成爲人們生產生活、社會服務管理、國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資訊基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哈爾濱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哈爾濱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

父母投子女落戶條件

父母雙方年滿50週歲,當地無子女,需要人照顧的',可申請辦理落戶(須攜帶本人申請、父母及子女雙方戶口、身份證、原籍居委會和派出所證明直接到子女住地派出所申報落戶)。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

申報材料:

1、能夠證明父(母)子(女)關係的原居民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或幹部人事檔案

2、投靠雙方居民戶口簿及投靠方居民身份證

承諾期限:7個工作日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收費資訊:不收費

辦事依據:

《黑龍江省公安廳關於放寬城市准入條件的意見》(黑公通[2007]3號)

辦事指南

持相關證明材料或證件(參照公示內容)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也可將相關證明材料郵寄至派出所後按正常流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