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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落戶福州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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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甲骨文記載,商朝已開始實行人口登記制度,有“登人”或“登衆”,即臨時徵集兵員的記載。《尚書·多士》篇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可見當時已有了人頭統計。這可以視爲我國戶籍登記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高校畢業落戶福州需要滿足什麼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高校畢業落戶福州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辦理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生和留學回國人員辦理落戶,本科畢業生應在35週歲(含35週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落戶不受年齡限制。

申請材料

(1)《高校畢業生來榕落戶申請表》;

(2)《居民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4)《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國內院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2張(背面標註姓名)。

注意:

擬落戶地已有直系親屬戶口的,另需提供擬落戶方《居民戶口簿》。

合法穩定住所憑證包括: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自建房可提供土地證),公共租賃住房(含原廉租住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租賃合同。租賃不包含租賃私人的'房屋。房屋所有人或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爲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的,需提供《結婚證》或直系親屬關係證明;擬落戶地已有直系親屬戶口的,另需提供擬落戶方《居民戶口簿》。

(二)申請落戶就業單位集體戶的,需提供就業單位在職證明和單位集體戶首頁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由單位集體戶戶管員統一向擬落戶地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戶籍視窗辦理落戶手續。

(三)申請落戶就業和人事人才中心集體戶的,由擬落戶地就業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務機構負責審覈原件,收取複印件,再統一向擬落戶地縣(市)區公安局(分局)戶籍視窗辦理落戶手續。

持《居民戶口簿》申請遷入的省外戶口,就業和人事人才中心將通知領取《准予遷入證明》,申請人應持《准予遷入證明》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並交至就業和人事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