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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應屆畢業生落戶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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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張家港應屆畢業生落戶辦理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張家港應屆畢業生落戶辦理條件

一、對象

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二、條件

須繳納張家港一個月社保,到賬後方可辦理

三、材料

1.外地戶籍畢業生:

就業推薦表、報到證、畢業證、戶口遷移證、《單位委託人事代理合同》《專業技術、管理人才介紹信》、《遷戶介紹信》

2.張家港籍畢業生:

就業推薦表、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個人委託人事代理合同》、《遷戶介紹信》

四、流程

(一)外地戶籍畢業生

1.錄入簡歷

畢業生登陸張家港人才網,點擊“畢業生公共服務”→“畢業生服務”→“錄入求職簡歷”,如實填寫資料並提交。

2.單位簽報審批

畢業生將身份證號和申報密碼告知用人單位,單位登陸張家港人才網,點擊“畢業生公共服務”→“用戶登陸”→“簽約報批”。

3.調檔

畢業生持推薦表原件至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領取接收函,憑接收函至學校辦理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檔案轉移手續。

4.確認檔案

畢業生登陸張家港人才網,點擊“檔案查詢”,確認檔案已經到達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5.報到落戶

畢業生或用人單位持畢業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事業單位錄用證明、公務員錄用證明)到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報到、落戶手續。

符合戶口准入且工作單位是代理單位的:

辦理單位代理,填寫《單位委託人事代理合同》並加蓋單位公章到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報到、落戶手續。

不符合戶口准入的'畢業生辦理異地代理的:

填寫《單位委託人事代理合同》並加蓋單位公章到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報到手續。

6.開具材料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開具《專業技術、管理人才介紹信》、《遷戶介紹信》。

7.報到

畢業生持《專業技術、管理人才介紹信》到單位或主管部門報到

8.落戶

①就學時戶口遷入學校:

在學校辦理派遣時,由學校統一辦理戶籍遷出手續並出具“戶口遷移證”

②戶口在原籍:

省內戶籍:憑就業報到證和戶籍地派出所需提交的有關材料到原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省外戶籍:持戶口準遷證,到原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二)張家港籍畢業生無意向單位遷回原籍

1.錄入簡歷

畢業生登陸張家港人才網,點擊“畢業生公共服務”→“畢業生服務”→“錄入求職簡歷”,如實填寫資料並提交。

2.調檔

畢業生持推薦表原件至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領取接收函,憑接收函至學校辦理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檔案轉移手續。

3.確認檔案

畢業生登陸張家港人才網,點擊“檔案查詢”,確認檔案已經到達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4.落戶

畢業生持畢業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到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辦理落戶手續(若個人繳納社保的需辦理個人代理,填寫《個人委託人事代理合同》)。

5.開具材料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開具《遷戶介紹信》

6.落戶

畢業生持遷戶介紹信、戶口遷移證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五、辦理地點及諮詢電話

辦理地點:華昌路3號港城大廈主樓張家港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

諮詢電話:0512-58698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