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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入戶廣州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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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進入資訊時代後,人們自由活動的範圍更加廣泛、相互交往更加頻繁,戶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戶人口基本資訊也就日益成爲人們生產生活、社會服務管理、國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資訊基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積分入戶廣州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積分入戶廣州條件

積分入戶廣州條件

(一)年齡45週歲以下

年齡45週歲以下,即爲1974年8月31日(含當天)後出生。

(二)持本市辦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

(三)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

社保年限計算方法:

1、社會保險計算在廣州地區繳納年限,外地轉入社保、補繳社保不計算年限,重複參保期間不重複計算年限。

2、已領取了失業待遇的申請人,其原失業保險參保年限納入累計繳費時間。

3、以往參加了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申請人,其繳納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時間納入累計繳納時間。

(四)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覈定積分總分數滿100分

申請人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已確認的積分總分值滿100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

(五)近5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排名規則

積分—醫保—居住證

1、積分制入戶申請人的排名按照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覈定積分總分值從高到低進行排名。

2、分值相同時按照在廣州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時間排名;

3、在廣州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時間排名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在廣州市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時間排名。

4、凡經兩輪排名後排序相同,作並列排名處理。凡並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積分制入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