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入條件
1、蘇州戶口遷入條件:
(1)具有進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2)在國外、境外取得學位的留學人員;
(3)具有中級職稱或本科學歷,且年齡男性40週歲以下、女性35週歲以下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4)被單位合法聘用(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並辦理特聘工作證),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同時段交納社保、醫保、公積金,具有大專或中專學歷且年齡在30週歲以下,並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
(5)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接收安置的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及蘇州市生源的大中專畢業生;
(6)因家庭實際困難需要照顧父母、配偶而調動的在職幹部及符合隨遷條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
(7)需人事局審批准入的其他人員;
上述(1)至(3)項人員除本人戶口準遷外,允許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業未婚子女隨遷。
2、蘇州市其他遷入條件
辦理材料
1、購房落戶
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
(2)房屋產權證
(3)戶口簿(經覈查不能準確反映遷移人真實戶籍情況的需提供戶籍證明)
(4)參保證明(參加園區社保的,扔需提供園區公積金紙質證明)
(5)婚姻狀況證明
(6)家庭成員關係證明(非同戶人員須提供)
(7)獨生子女證
2、投資落戶
(1)身份證明
(2)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3)參保證明(參加園區社保的,扔需提供園區公積金紙質證明)
(4)營業執照
(5)稅務登記證
(6)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證明
(7)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
(8)婚姻狀況證明
(9)家庭成員關係證明(非同戶人員需提供)
(10)獨生子女證
3、夫妻投靠
4、納稅入戶
5、其他類型遷入所需材料
遷入流程
蘇州戶口遷入流程
1、購房落戶遷入流程:
(1)申請人到區行政中心視窗、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視窗提出申請,也可以郵寄申請或網上辦事大廳、傳真等方式申請;
(2)收到申請人《戶口遷入》申請材料當場或1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當場改正,允許當場改正;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機關能夠當場作出上報決定的,當場作出上報決定;
(4)決定後,依法在受理之後,全部符合要求的,作出許可的部門意見書,呈報局領導審批;
(5)上級公安機關的不許可決定,說明理由,並告知依法申請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可選擇郵寄。收到上級公安機關許可決定的,2個工作日內發放證件,可選擇郵寄。
2、其他類型遷入流程:
(1)投資落戶
(2)夫妻投靠
(3)納稅入戶
(4)大中專學校招生落戶
(5)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6)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7)軍隊轉業幹部接收落戶
(8)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落戶
(9)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落戶
(10)中等專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落戶
辦理地址
區行政服務中心 派出所
滄浪區行政服務中心 (地址:十梓街343號 電話:69110)
金閶區行政服務中心 (地址:西環與金門路口 電話:69008228)
平江區行政服務中心 (地址:蘇州臨頓路和舊學前交叉口 電話:69001020)
吳中區行政服務中心 (地址:東吳北路段62號2樓 電話:65648200)
蘇州高新區、虎丘區公安分局 (地址:運河路8號新區管委會 電話:68251888轉分機[分機電話請電話總機查詢])
相城區行政服務中心 (地址:蘇州市相城區陽澄湖東路8號行政中心11號樓 電話:66183150)
工業園區行政服務中心 (地址:蘇州工業園區翠園路151號工商大廈1-3樓 電話:6288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