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姓名變更
申請變更更正姓名,須經公安機關審覈批准,無正當理由或以迷信爲由申請的,不予變更。未滿十六週歲公民變更更正名字由公安派出所覈准,變更更正姓氏以及十六週歲以上公民變更更正名字的,需報經區、縣級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覈准。
2、職業、服務處所、文化程度變更
根據本人或戶主申報,經過覈實後,即可予以變更。
3、性別變更
只要其出具國家指定醫院爲其成功實施變性手術的證明,經區、縣(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審覈後,公安派出所應予以辦理性別項目變更手續。性別項目變更後,應重新編制公民身份號碼。
4、婚姻狀況變更
公民因結婚、離婚,申報婚姻狀況變更的,戶口機登記機關問明情況後,根據本人所持結婚、離婚、復婚的證明,給予變更。
5、居住地變更(指所內移居)
6、出生日期變更
出現由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造成與本人實際出生日期不符的,在當場或當月未做月報前發現錯誤的,報經派出所所長審覈批准後,直接予以更正,並在常表備註欄做情況記載(蓋戶籍民警手章);跨月發現的,由派出所出據證明材料報分、縣(市)局審覈辦理,不再報市局審覈;跨年度發現的,逐級報市局審覈。
7、民族變更
申請人憑區級以上的民族事務委員會批准的《恢復、更改民族成份審批表》,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民族的恢復、更正。
辦理材料
1、姓名變更
(1)本人或監護人提交的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不滿16週歲的除外);
(2)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3)居(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4)社區民警調查報告。
2、性別變更
(1)本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實施變性手術的,提供國內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性別鑑定證明,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或者司法鑑定部門出具的證明。
(3)未成年人申請變更性別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其監護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出生日期變更
(1)本人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公安機關原始戶籍資料或原始《出生醫學證明》;
(3)公民個人有年齡登記的其他輔證材料、法定證件及公安機關認定的公民有必要出具的與真實齡相關能形成完整證據鏈條並相互印證的證據、證明或材料;
(4)社區民警調查報告。
(5)本人填寫《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覈准表
4、民族變更
(1)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區、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民族成份的證明。
5、其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除提交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外,還應當提交以下相應材料:
(1)在國內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門出具的《結婚證》、《離婚證》;
(2)在國外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結婚證》或者《離婚證》、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及國內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件;
(3)在香港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師認證;
(4)在澳門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5)在臺灣結婚或者離婚的,提交臺灣地方法院公證處的公證書;
(6)喪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證明、《結婚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出變更性別、民族項目。向派出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準備相關材料。
2、派出所戶籍室受理相關材料,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證件材料進行審查,填寫《戶口項目變更更正審批表》,公示七天並出具調查報告。報分、縣(市)局戶政部門批准,將資訊一併上傳流轉。
3、對不符合戶籍政策的,應向羣衆解釋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及理由。對材料不齊全、不準確的,戶籍民警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填寫《補充材料通告書》。
4、分、縣(市)局戶政部門對審報材料審查後,報市局戶政處審覈批准。
5、市局戶政處審覈材料簽署意見後,將材料、資訊返分、縣(市)局戶政科至派出所戶籍室。
6、派出所戶籍室憑已批准的材料,辦結並打印戶口簿,收回舊戶口本、身份證,歸檔儲存,並及時通知本人領取。
辦理地點
橋西分局
地址:橋西區興華街9號
聯繫電話:85188888
中山派出所
地址:永安街51號
聯繫電話:87023587
辦理時限
1、姓名變更
理由正當,材料真實齊全的,派出所當場受(辦)理,不收費。姓名變更需二級審批,覈准期限爲派出所5日,分、縣(市)局10日。
2、性別變更
理由正當,材料真實齊全的,派出所當場受(辦)理,不收費。性別更正需二級覈准,覈准期限爲派出所5日,分、縣(市)局10日。
3、出生日期變更
理由正當,材料真實齊全的,派出所當場受(辦)理,不收費。出生日期更正需三級覈准,覈准期限爲派出所5日,分、縣(市)局10日,市局10日。
4、民族變更
理由正當,材料真實齊全的,派出所當場受(辦)理,不收費。民族更正需二級覈准,覈准期限爲派出所5日,分、縣(市)局10日。
5、其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理由正當,材料真實齊全的,派出所當場受(辦)理,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