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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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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後,大家一定都收穫不少,是時候寫一篇讀後感好好記錄一下了。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初中《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初中《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精選6篇)

初中《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1

坐在桌旁,捧起《重返狼羣》這本書,我的手被它粘住了,我的眼睛被它緊緊吸引着。

故事是如此真實,情節是如此抓住讀者的心絃。看着它不想吃飯,看着它不願睡覺,就這樣看、,僅一天就看完了三百多頁的這本書。速度之快,可想而知。

我讀完這本書,對狼有了新的認識,裏面多處讓我感動得淚流不止。我想把這本書推薦給你們,相信你們讀了它也會深受感動,你們也會重新認識狼。

小狼格林不是一般的狼,更不是白眼狼!它是一匹正義的狼,一匹優秀的狼,一匹具有“狼王風範”的狼。它震撼着我的心房。它的兇殘令我極度恐懼;它的聰明智慧令我分外驚異;它的忠誠讓我深深感動;它拼搏不屈的精神令我萬分折服。它在作者的懷裏長大,有了人的靈性。它小小的身軀爲了保護猶如母親的作者,多次拼命相救。它滿身傷痕瑟瑟發抖,誰人不爲之心動?誰人不爲之心痛!

而作者李微漪是平凡中的傳奇。李微漪是極其普通的一員,是從小就怕寫作文的一員,只因爲救助了一隻小狼,她的人生有了轉折點;只因爲她“天天日記”,寫下四十萬字,記錄下每天的真實生活,集成一本書,她就成了作家;只因爲她放生成功,她就成爲中國第一狼女。她冒着生命危險,與狼共生存,還曾多次以命相拼藏獒口中救小狼、流浪狗中救小狼、捕獵者手下救小狼。她的這種母愛更超乎偉大。

小狼成功了,狼女成功了,他們告訴我們什麼是真正的自由,生活需要頑強不屈的拼搏,生存技能,爲實現夢想就不能放棄,要有尊嚴,純真的情誼,狼和草原、羊等動物之間相互依賴的大自然問題。我從中深受啓迪,相信你們讀了它,也會有很多啓發。

初中《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2

用了幾天的時間我讀完了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羣》這篇文章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爲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羣。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着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着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羣。

在人們眼中狼是壞人的代表如:狼狽爲奸,狼心狗肺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既然藏獒頭領可以接納一隻小狼,我們人類就不能把保護動物放在第一位嗎?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淚流滿面,一隻狼都能有人類的感情,難道我們人類還要以動物做爲老師嗎?

大家都認爲狼吃羊是最該萬死,其實,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狼吃羊,既可以讓羊運動,被吃掉的羊還是老弱病殘的,這樣,既可以讓我們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羣傳播,所以狼吃羊不僅無害,還有好處呢。

讀完了《重返狼羣》這本書以後,對動物,對大自然,對人都有了重新的認識。動物都遵循自然法則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計的破壞自然。我們爲什麼不能保護動物保護自然呢?雖然“格林”永遠失去了他所愛的“爸爸媽媽”但是“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這本書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羣之路。

初中《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3

《重返狼羣》主要講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的小狼,從此便開啓了她與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兩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它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獨之中。因爲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它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看到慢慢長大的格林,作者決定帶它回到自己的故鄉草原,讓它重返狼羣,尋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的半年時光裏,李微漪帶着格林艱難地尋找狼跡,數次遭遇野獸的攻擊。天氣突變、險象環生、彈盡糧絕一次次遇險,一次次磨難,作者和格林同心協力,都有驚無險的度過了。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格林終於走出狼媽的懷抱,向大自然邁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羣!

從《重返狼羣》這本書中,我讀出了人與動物無盡的愛,在作者的故事裏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透過文字向人們講述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友誼讀《重返狼羣》讓我想到了我的動物朋友小貓毛毛。它是爸爸從老家撿來的野貓,現在到我家已經有四個月的時間了。在與它相處的日子裏,我們倆經歷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觸,再到現在的其樂融融,毛毛讓我遠離了孤獨,成爲了親密的夥伴。毛毛和格林一樣,周身散發着動物的可愛,它的高興、它的悲傷,無時無刻不牽動着我的心情。而我也願意把心裏話講給它聽,讓它和我分享成功與失敗。

動物是人類親密的朋友,人類是動物信賴的夥伴。格林雖然重返了狼羣,而毛毛卻走進了我的家庭。我喜歡《重返狼羣》這本有趣的書,更願意和毛毛成爲永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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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羣》主要講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寫生時遇見了一隻孤獨的小狼,當得知小狼的身世後,不禁對它產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猶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並給它取了個好聽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養的博美犬“狐狸”對格林這個“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設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後來,作者考慮到格林以後的成長,最終把它送回了若爾蓋大草原。這讓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獅子愛爾莎》,故事過程何其相似,只是獅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羣》中令人深受感動的是“狼之柔情”這篇裏,“我”淋了一場冰雹,感冒了,發展成了肺水腫!是格林在無微不至的照顧“我”,這些天來格林千方百計地去捕食,它把捕來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糧毫不猶豫地送給了病中的'“我”。平日極其護食的狼,這時竟是如此大方,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誘惑的勇氣啊!

向來,人與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敵,甚至是談“狼”色變。但在這裏,狼與作者相處融洽。其實,在生活中,人與動物,不管是多麼兇狠、多麼龐大的動物都能產生深厚的感情。後來,“我”病癒前,格林都寸步不離地照顧“我”,這實在是令我感慨萬分:人和狼都能產生這麼深厚的友誼,更何況人類呢?真心待人,別人也會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顆真心,它會還你一片天空。

現在的人,尤其是盜獵者!他們在大草原大規模的進行捕獵,還把死牛死旱懶拿到城市裏進行高價賣出,這樣下去,動物將會滅亡,在月黑風高的夜晚,隱隱約約能聽見狼羣們在爲死去的家人們哀鳴。是人類,讓它們家破狼亡;是人類,讓它們無家可歸、流落草原!人們啊,難道你們就沒有一絲一毫的同情之心嗎?如果將要滅絕的是人類,那麼你們會知道悔改嗎?

小狼格林是迄今爲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養大併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會是最後一匹。應該是後繼有狼。我堅信,狼來了,絕對比虎來了、獅來了,熊來了更加震撼!

初中《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5

在這個假期,我閱讀了一本小說,是一本與狼有關的書,這本小說的名字叫《讓我陪你重返狼羣》,顧名思義,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養了一隻狼,漸漸的,這隻狼長大了,於是李微漪就把這頭狼帶到了草原上,訓練它,培養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這頭狼回狼羣。

既然提到了這頭狼是由人撫養的狼,那麼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頭母狼,而小說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發生在一個叫若爾蓋的大草原上,年輕的女畫家李微漪在這片草原上寫生,聽聞當地有關於狼的事情,些許真的是命中註定,於是便與這頭小狼偶遇了,而這頭小狼剛剛失去了父母兄弟,還未睜開眼睛就要斷氣的小狼。當李微漪見到這頭小狼時,一聲悲痛長嚎,小狼竟然動了動耳朵,奇蹟般的活了過來!

小狼求生的目光觸動了李微漪內心的最柔軟的地方,李微漪緊緊抱住這隻倖存的小狼,帶它回到了城裏。從此視它爲親子,撫養它,陪伴它,領會它,訓練它。

但鋼筋水泥林立的繁華都市並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園。但爲了狼的尊嚴,自由和滿心滿眼對原始故土的嚮往,於是帶領着格林在一次來到了若爾蓋草原上,讓格林練習捕獵,並與藏獒面對面,和藏獒交鋒時,小狼格林總是屢戰屢敗,屢戰屢敗。落下全身傷痛,但並非全無益處,這會讓格林在戰鬥中成長。在這段時光裏,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愛,熾熱,純粹。他們母女倆相依相守,如影隨形。

終於有一天,遠處傳來一聲威嚴而不容質疑的狼嚎,這是狼王接納家族成員的聲音,緊接着,狼羣的嗥聲時不時在曠野迴響,格林聽到了親族的召喚。格林終於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邁出了離開人類重返狼羣的腳步。

初中《重返狼羣》讀後感600字6

我喜歡讀動物小說,特別是關於狼的。我三年級自己讀的第一本書,就是《狼王夢》。後來我又了許多關於狼的小說,《蒼狼》《狼王洛波》《狼圖騰》。狼在我心中是一個集智慧、勇敢、愛家、機靈於一身的形象,卻始終蒙着一層神祕的面紗。

不過,當我翻開《重返狼羣》,看到小狼格林的可愛照片,作者用發自內心的文字配以圖片,向我描述了她的親身經歷時,我從未知此真切地與書中的人、狼有那樣近的接觸。我彷彿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亂跳、活潑可愛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養這樣一隻小狼。

作者帶着小狼,從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終讓小狼回到了狼羣中重返狼羣讀書筆記二年級作文。最讓我感動的,不是她對小狼的傾心照顧,也不是她爲小狼千辛萬苦尋找狼羣,而是那一刻,最後一刻的放手。原來,有一種愛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帶大的,可以說,他們之間已經不單單是朋友,更像是母親與兒子。他們的感情紐帶早就超出了物種的差別。當作者用鐵鏈拴住格林時,格林並未反對,文中寫道:“鐵鏈困不住狼,留下是因爲我愛你”。但她最終仍選擇了放手,讓格林回到了他應屬於的地方。的確,正如她哽咽的話:“誰都不能爲誰鋪一輩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該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愛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實,真正的愛不是一輩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後適當時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經歷,才能悟出或是領會到一份獨一無二的滋味與感受。

父母們,學會放手吧,讓孩子自己走將來的路。因爲,有一種愛,叫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