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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的合同範本(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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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水利工程的合同範本(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水利工程的合同範本(精選6篇)

水利工程的合同1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爲確保工程質量,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繫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並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並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3、乙方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保證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承載力。如達不到要求,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4、乙方保證從進場試樁之日起 個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誤一天,乙方賠償給甲方工程總價的0.3%的損失費。

5、如因機械設備嚴重故障影響工期,乙方負責增加或更換機械進場補充。

6、乙方保證進場的機械符合國家及深圳市建設局規定的要求,並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施工資料。

三、結算及付款方式: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樁以每米 元的單價由乙方承包施工。

2、付款方式: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

水利工程的合同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本着團結協作、緊密配合、分工負責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合同承包條例》的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稱:

重慶市萬盛黑山谷景區旅遊蓄水壩工程

二、工程地點

重慶市萬盛區黑山谷景區藻渡河支流的鯉魚河上

三、承包項目及主要工程量:

1、黑山谷景區旅遊蓄水壩、衝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壩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內容。

四、承包方式:

五、開工時間:

20xx年4月10日

竣工時間:20xx年2月30日

六、工程價款:

捌百伍拾萬陸仟柒百元正(850.67萬元)。

七、工程質量保證金:

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繳納工程總投資的10%,即 85.067萬元作爲質量保證金,待竣工驗收 一年後如數退還乙方。

工程差額保證金: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繳納20萬元作爲工程差額保證金,方可進行施工,待乙方進場 30 天后如數退還乙方。

八、工程付款辦法:

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乙方組織工作人員、機械設備進場,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 10 %即85.067萬元作爲進場款,正式開工後每月按乙方所報工程月進度經覈定後支付工程量的 60 %,工程竣工驗收後,除按規定扣留工程總價 10 %即 85.067萬 元,作爲工程保脩金(考驗期 一 年)外剩餘部分付給乙方,保脩金待質量考驗期滿後付清給乙方。

九、設計資料提供:

合同簽訂後由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二份;(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十、施工中甲方職責:

1、負責建設期內協調土地佔用、青苗、樹木賠償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協調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技術和圖紙交底及有關地址和地下埋設、設施資料的交待。

3、重慶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配合乙方進行施工質量監督管理、技術指導、辦理現場簽證。

4、工程竣工後,指導施工方編制工程竣工資料、組織竣工驗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誤工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職責:

1、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重要工序及隱蔽工程完工後,需經甲方驗證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管理監督,聽從甲方的合理化建議。

3、施工所用各種建築材料及設備等,須符合有關規範要求,並徵得甲方認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應辦法:

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組織。

十三、工程質量:

1、乙方工程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要求以及有關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術負責人有權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格的部分有權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須服從。

十四、工程設計變更和增減:

施工如需進行設計變更和工程數量增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將工程量的增減變化計入工程決算,增減量大影響和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十五、竣工驗收

工程完工後,由乙方提出驗收報告,施工總結和有關資料報請甲方組織驗收。

十六、竣工決算:

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按有關規定和協議規定和協議條款提交工程量變化簽證、有關質量檢驗報告、工程結算書及編制說明、施工總結、竣工圖紙等,交由甲方審覈,並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資料整編,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審覈部門審批,最後以審覈部門審覈爲準。

十七、違約的索賠:

合同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按預計工程總價的5%付給,計人民幣42.5萬元,如在施工過程中一方終止合同或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違約方還應向對方賠償超出違約的金額。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概由責任方承擔和有關費用。

十九、其他事項:

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須提供到施工場地內,乙方不承擔混凝土的質量檢查、保管、安全等責任,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資料交清,費用結算付清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餘條款自行終止。

二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正本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合同執行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相平等、實事求是的原則,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水利工程的合同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東風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工程地點:平昌縣泥龍鄉瓦橋村

工程內容:按照設計要求的內容

質量等級:必須保證合格,爭創優良

合同價款:陸拾萬元整(600000.00元整)

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包工程質量)

三、開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曆工期: 天

第二條 圖紙

一、圖紙提供套數:1套

二、圖紙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條 雙方一般責任

一、甲方駐工地代表:

二、乙方駐工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關設計圖紙,並進行技術交底。

2、駐地工程現場甲方代表對工程施工方案、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簽證。並參與各階段的驗收工作,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

3、鄉級以下單位或個人的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4、審查認可工程決算,組織工程驗收。

5、甲方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若發現不合格可發出返工、停工及復工通知書,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工作

1、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得轉包。如果承包單位擅自將工程轉包出去,屬承包者違約,承包者應承擔違約責任。

2、程項目經理必須常駐工地,配合甲方施工技術人員處理和解決有關工程事宜。

3、乙方必須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發生工傷事故和對周圍的人、物造成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應按水利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質量進行自我評定,建設方複覈,質檢單位覈定。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必須保證工程合格,爭創優良。

二、乙方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在工地設定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

三、乙方應嚴格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作好質量檢查記錄,並向甲方遞交自檢報告。

四、乙方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並經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認可,方可從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五、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由乙方的自檢確認具備覆蓋條件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甲方代表驗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書24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乙方纔能進行覆蓋,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未按時檢查驗收,乙方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甲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由乙方負責,因此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六、如乙方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其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 合同價款

一、建築工程按雙方認可價,實行總報價中的綜合單價承包,因工期短,施工中綜合單價不因市場、政策的變化而變化,一次性包死。

二、本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所開列的工程量,爲估算工程量,結算時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並得到甲方和業主單位認可的工程量。

第六條 材料、設備供應

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檢驗:

1、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一般由承包方組織供應,按規定需羣衆投工投勞備運砂石料等,承包方應積極配合。

2、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證,都要經甲方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3、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不合格,乙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4、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第七條 工期順延

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畫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屬包乾係數範圍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施工進度。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3、甲方上級主管部門下達與本工程施工工期有直接影響的因素。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二、工程預付款:按照雙方約定支付(竣工驗收後1個月後付清)。

三、本工程稅金由甲方到當地稅務部門自行繳納。

第九條 竣工與結算

一、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施工範圍內的場地清理及工程的養護,當工程具備驗收的條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驗收申請報告。

1、工程施工竣工總結及大事記;

2、工程施工進度及工程驗收時的照片、驗收結論;

3、工程竣工、竣工決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單;

4、本工程單元質量評定表(含原始施工記錄資料)、建築材料的試驗檢測資料。

甲方審覈後認爲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在收到驗收申請報告後的28天內組織驗收。

二、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按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工程限期處理或返工,費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見返工,甲方有權不支付費用。

二、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自行撤出施工現場致使工程造成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中若發現乙方不能按設計要求和工期組織施工或保證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變更施工隊伍,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順延。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在乙方工程總價款中扣下 %的工程款作爲工程保脩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內屬乙方的工程質量問題,則由乙方無條件及時進行返修,費用自理,保修期滿,工程執行正常,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工程保證金。

第十三條 附則

一、本合同共 份,正本兩份,副本 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由甲乙雙方送有關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保修期滿終止。

三、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達成協議作爲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合同簽訂日期:

水利工程的合同4

發包人:

設計人:

根據 省水利廳( 字[20xx]304號)、財政廳( 財建[20xx]823號)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補充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部門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1.4 已簽訂的合同。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第三條合同檔案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檔案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補充合同

3.2 已簽訂的合同書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工程名稱: 項目規模及特性: 設計內容: 階段: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檔案及時間

發包人已按原合同規定時間要求提供了相關資料。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檔案、份數、地點及時間

設計人已按業主要求提交了初步設計( 份),現初步設計已批覆。招標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按照業主要求的時間和份數已分批提供。

第七條 勘察設計費用

7.1 根據文,批覆的勘測設計費爲 萬元。

7.2 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勘測設計費也按實際批准的數額補差。

第八條 支付方式:

根據工程進展和已支付情況,本次合同簽訂後,日內結清初步設計階段費用 萬元、招標設計完成時支付招標設計階段費用 萬元,施工圖階段勘測設計費,待工程竣工驗收後付清餘款。

第九條 其他條款

按雙方簽定的合同內容執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水利工程的合同5

甲方:

乙方:

xxx由於地質原因,春季連降雨水,雨水滲入山體,導致山體出現很大程度的裂縫和滑坡;後山的道路已經坍塌,已影響當地村民的出行;後山的圍牆已經部分倒塌,麻石護坡已經嚴重移位,直接影響xxxxx的安全。經xxxx同意,對xxxx後山山體滑坡進行應急治理。現將該山體滑坡應急治理工程承包給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xxx工程

2、建設地點:xxxx

3、工程內容:xxxxx。

4、合同工期:xxxxxx後山的山體滑坡和裂縫治理必須在15日內完成,其餘項目工期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xxxxxx後山滑坡和裂縫約8畝的範圍內進行清表、整理成龜背型並做成梯型,將面土翻壓1.2米,開挖排水溝並保證排水通暢;圍牆的修整和道路重新澆築;後山腳的麻石擋牆重新砌築,原來已經變形的U型槽排水溝拆除,現澆混凝土排水溝等。

三、質量標準:合 格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合同的概算價款金額人民幣xxxx萬元(¥xxxxxxx),工程結算價最終以工程竣工結算經投資評審內審組評審結果爲準。

2、工程進度款支付根據乙方完成工程進度情況支付,最多不超過該期完成工程進度款的70%,餘款在工程竣工後辦理結算並經縣水利局內審組評審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施工安全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施工人員忽視安全,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安全事故及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職責

1、甲方向乙方就xxxxxx後山應急治理進行技術交底工作。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指揮和監督。

3、乙方在工程未移交甲方期間,負責該部分工程的管理、維護及安全,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履行地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水利工程的合同6

甲方:

乙方:

爲加強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預防、減少和及時解決合同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市水利局組建的項目法人或受項目法人委託與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或相互之間簽訂的水利工程合同、協議等。

一、合同管理職責

1、項目法人的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本局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局合同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有關工程合同。

4)、嚴格審查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應提交有關方面會審,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5)、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6)、做好合同統計、歸檔、保管工作。

7)、監督、檢查合同簽訂、履行情況。

8)、宣傳合同法和有關法規,培訓合同管理人員。

9)、依法處理合同糾紛。

10)、制止有關單位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2、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項目法人及現場管理機構等的聯繫,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妥善保管收、付憑證。

3)、配合項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審籤管理

1、本局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2、嚴禁將合同業務介紹信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介紹信的存根應當儲存五年,以備覈查。

3、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合同文字應當採用國家規定的合同示範文字;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字必須送交局有關部門審覈。

4、所有合同都應按順序由項目法人統一編號。

5、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範,字跡(符號)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6、訂立合同,必須完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7、對於合同標的沒有國家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由合同雙方共同取樣封存,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交由指定責任人保管。

8、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相對方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相對方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相對方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查。

9、對外簽訂合同,要明確選擇糾紛審判管轄地,並優先選擇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在合同文字上簽名或蓋章。

11、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字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單份合同文字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三、合同審籤程序

1、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對法人必須審查營業執照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複印專用章的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複印件(必須有最近年檢章)。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範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經濟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註冊地。

2、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代理行爲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簽訂合同,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4、簽訂合同,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僞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5、下列資料不能作爲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儲存,以備考查。名片; 廠家介紹、產品介紹等資料; 各類廣告、宣傳資料; 各類電話機等通訊工具號碼;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複製的或未與原件覈對無異的複印資料。

6、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備案,作爲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四、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1、合同履約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託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相對方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透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爲履約證據留存。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儲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我方當事人收到對方當事人透過郵遞方式傳送的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應當連同信封一併收存。透過郵遞方式傳送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必須使用掛號信函,並儲存郵局收據、回執備案。

2、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方當事人作爲款物接收人而要求變更接收人時,必須有書面變更協議。嚴禁未取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材料而憑口頭約定向已變更的接收人發貨或付款。

2)、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並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3)、發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採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儲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法定代表人報告。

4)、我方當事人因不便掌握,應明確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覆的期限,儘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五、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管理

1)、爲解決合同糾紛所採取的各項措施,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和期間內進行。

2)、發現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3)、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配合好參加仲裁或訴訟。

4)、合同糾紛發生後,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5)、合同發生糾紛後,需要委託代理人蔘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的,應當及時委託有資格的代理人蔘與處理糾紛。

6)、解決合同糾紛的申請書、起訴狀、證據、答辯狀、協議書、調解書、仲裁書、裁定書、判決書等,在結案後十日內,由承辦人送交備案。

2、合同糾紛處理程序

1)、發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和本局領導,合同承辦部門、財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解決糾紛所需的相關材料。

2)、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對於可能因對方當事人的行爲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3)、合同糾紛發生後,應當依法採取一切措施,積極收集、整理有關證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應當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4)、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時,必須先行復制,並請求法院的承辦人員出具證據收執。

六、合同資料管理

1、檔案資料內容

下列資料可以作爲合同檔案: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准檔案;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複印件;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複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託書的原件或複印件;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的原件和複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複印件;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登記、見證、鑑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標的驗收記錄;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複印件。

2、合同資料歸檔、統計與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須統一編號,由辦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後十日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局辦公室所有。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