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XX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房屋出租相關法律,甲乙雙方簽訂本租房協議:
第一條、 房屋座落位置、用途及居住人員
1、甲方將鄭州市 號4層附8號成套住宅出租給乙方作爲居住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如下人員在此共同居住: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1)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壹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止。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爲700 元(大寫零仟柒佰零拾零元整)。
租金總額爲8400元(大寫捌仟肆佰零拾零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分兩次支付:
(1)、 第一次支付叄仟伍佰元整爲 五個月租金。
(2)、 第二次支付肆仟玖佰元整爲 柒個月租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1、 電、水、天然氣、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包括天燃氣室內管道檢修年費
2、 政府、社區、居民組的`各項管理費用(包括垃圾清運費、樓道路燈費用分攤費、公共下水道疏通費用分攤費等)。
3、 以上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乙方應支付甲方必要費用。所有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儲存以備查對。
附:電錶底數___________;水錶底數___________;天燃氣底數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權利、安全、鄰里關係
1、乙方應遵紀守法,自覺提高各種安全意識,搞好鄰里關係共建和諧社會。
2、乙方對租用房在租用期內只享有居住權,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否則屬於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收回房屋。
3、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生活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氣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天燃氣管線;對於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並按違約處理
4、乙方要與鄰居和睦相處,生活活動不得影響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如影響到鄰居正常生活和休息經提醒勸說不改者、鄰里反映強烈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收回房屋。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法律責任及損失。
第六條、 保證押金的使用與歸還
1、爲保證協議的順利完整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佰元的保證押金;支付時間爲2010年3月7日。
2、保證押金的使用主要用於乙方違約、損壞物品的賠償。
3、在協議期乙方沒有違約、損壞物品等事項的發生,甲方應在協議期屆滿時如數歸還乙方的保證押金,
第七條、 退租、續租
1、協議期內要求退租,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向對方提前壹個月提出書面退租申請並另支付壹個月租金作爲賠償對方(發生甲方能力範圍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
2、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退租、及由於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協議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3、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物品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押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4、乙方如需續租應在協議期屆滿日前一個月提出,甲、乙雙方需按照當時國家政策、規章協商簽訂新的租房協議。
5、在協議期屆滿時,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將收回房屋,不再簽約續租。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違背協議第五條(2、4)條款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